臺中市舊城復興協會近期發現,臺鐵及相關人違法拆除已是「市定古蹟」的新民街倉庫局部。此事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四條,是為非告訴乃論罪責。 文化局表示,台鐵新民街倉庫群已列入「市定古蹟」,但倉庫建築屬私人所有,因不再承租被台鐵要求「拆屋還地」,於是進行部分屋頂拆除,經發現制止並移送偵辦有無違反文資法。
臺中市政府已於105年1月12日公告新民街8號、10號倉庫登錄為「市定古蹟」,且臺灣鐵路管理局在先前文資審議會議皆有出席、參與,顯然事先完全知情,臺鐵卻仍違法拆除新民街倉庫,民眾該如何信任臺鐵能妥善規劃臺中鐵道文化園區、鐵道博物館?
據了解,台鐡新民街倉庫群土地產權屬台鐵,但地上物由承租人興建,近期由於承租人不再承租,台鐵要求依契約「拆屋還地」,但該倉庫群已在今年1月12日由市府公告為「市定古蹟」,依法不得拆除,承租業主於開始拆屋頂時被制止,並移送偵辦。
而台鐵倉庫群門牌編號雜亂,先前公告「市定古蹟」時只公告3地址,於今年5月底再補訂正9號丶9-1號丶9-2號等三門牌,補全門牌資料。
台中市舊城復興協會呼籲主管機關交通部、文化部能擔起規劃臺中新車站—這個中臺灣新門戶的責任,並協助臺中市政府後續規劃事宜,包括未來的鐵道文化園區、鐵道博物館,應將鐵道宿舍、鐵道倉庫等建築群,一併納入、整體規劃,讓中臺灣的新門面新舊並陳。尤其目前臺鐵已進行臺中鐵道文化園區招商,在原定計劃中不應僅有規劃國定古蹟的臺中車站及在園區蓋數棟高樓,與「鐵道文化園區」的思維差距甚遠,應在規劃中重視這些宿舍群、倉庫群,及相關設施,將既有歷史紋理劃進鐵道博物館的範圍,成為「臺中鐵道博物館群落」的一部分,才不會使得因鐵道而發展的臺中城市紋理消失於無形。
今天下午16:30有臺中市文化資產處舉辦的「臺中鐵道博物館群落」文化景觀現勘,從後車站出發,希望能藉由文化景觀的具體規範,促使臺鐵重視未來的鐵道文化園區整體規劃。
避免未來悲劇再次發生,舊城復興協會期許臺鐵重新審視問題,克服困難,真正落實相關文化性資產清查的機制,開創中臺灣門戶的博物館群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