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吳乃仁將入監 蘇煥智、林濁水、洪奇昌齊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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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乃仁將入監 蘇煥智、林濁水、洪奇昌齊喊冤

 2014-05-23 18:12
吳乃仁將入獄 蘇煥智、洪奇昌代喊冤。(朱蒲青攝)
吳乃仁將入獄 蘇煥智、洪奇昌代喊冤。(朱蒲青攝)

台糖售地案再審判決結果,前台糖董事長吳乃仁、前台糖資產管理處長劉柏誠分別被判刑9個月、7個月,吳乃仁與劉柏誠26日都將發監服刑,擔任劉柏誠義務律師的前台南縣長蘇煥智今(23)天下午表示,再審法官不熟悉「開發許可制」,才會認為台糖增訂「優先承購權 」是為「春龍公司」量身訂作。

台糖官司案,前台糖資產管理處處長劉柏誠判刑確定即將入監,今天他出面喊冤,民進黨前立委洪奇昌也對這樣的判決感到遺憾。

劉柏誠今天下午與蘇煥智、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以及在台糖案官司中獲判無罪的洪奇昌共同召開記者會,劉柏誠表示,他強調自己是司法受害者,這根本就是一場冤獄。這麼多年來,他一直是堂堂正正做事,沒拿過一毛錢,中華民國的司法度應該要檢討。

洪奇昌對於吳乃仁和劉柏誠仍被判有罪,他感到非常遺憾,根本是司法不公,林濁水表示,這是司法製造冤獄。

而黨內同志多次聲援吳乃仁,但迄今都未出面,林濁水說,因為吳乃仁對司法已經感到絕望。蘇煥智說,事實上有不少人想幫助、聲援吳乃仁,但吳乃仁顯然不願意別人在體制內司法程序外,幫他作任何聲援,而寧可接受司法的判決去執行。

蘇煥智說,去年此案判決確定時,吳也是採取這種態度,幸好同䅁被告洪奇昌非常努力爭取再審,而且媒體及各界都很重視此䅁,才讓法院重視此案,而法院也才澄清當時台糖的估價沒有問題。所以發回再審後洪奇昌判無罪,而吳乃仁也從3年10個月減輕為9個月!而這一次若沒有洪奇昌認真的衝刺,媒體想關心也沒有新聞,所以雖然提出再審申請,恐怕受到重視程度有限,要法院重視也難!

蘇煥智表示,大家可能關心吳乃仁是不是冤䅁?去年吳案判決確定的理由之一就是法院認為台糖公司的估價程序有問題,而且有低估之嫌!但去年吳丶洪䅁再審聲請案已得到法院澄清認為「台糖公司估價程序沒有違法,也沒有低估問題」;這一次確定判決也再次重申此一認定。所以可以確定的是:1、台糖估價沒有違法,沒有低估;2、吳丶劉兩人均沒有收賄。

蘇煥智說,那這一次為何判決吳有罪呢?主要的理由有三:1、為何改租(設定地上權)為標售呢?2、既然內政部已同意土地編定變更為工業區,為何不等到土地編定變更為工業區後再來賣,價格會比較好?而趕在農業區時(價格較低)賣出呢?3、為什麼給春龍公司意定優先承購權呢?

他強調,這一次法院的判決理由,其實凸顯了法官對於「非都市土地開發制度」的誤解,而法官不了解「非都市土地開發制度」其實很正常,因為這本來就是行政法規比較特殊專業領域的規定,許多律師法官不熟悉是很正常的。

蘇煥智指出,目前的「非都市土地開發制度」採取開發許可制,本案霧峰工業區就是依此方式提出聲請,而歷經6年才得到內政部同意將台糖土地變更為霧峰工業區;而本䅁的台糖土地就是1997年李登輝總統時代,為了因應中國對台大力招商,避免廠商大量西進,為了根留台灣,決定釋出台糖土地,提供產業作為根留台灣之所需,所以也算是國家列管的重大建設案。

他說,原判決認為吳乃仁為何不等變更編定為工業區後,價值較高,再來賣土地?為何在土地仍是編定農業區時就賣掉,是損害台糖的預期利益。其實是不了解「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第23條之規定,霧峰工業區要從特定農業區變更為工業區,依該條規定:必須申請人春龍公司進一步進行「整地排水丶公共設施工程建設開發丶完工丶驗收丶移交給地方政府」,才能變更編定為工業區。而不是台糖公司坐在那裡等,就可以變更為工業區。這次法院顯然誤以為台糖公司祇需等待,就能變更為工業區,顯然不知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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