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選新北市長,很多人提出他在鄭南榕事件所扮演的角色,而要他為此事負責。我認為必須給侯友宜歷史多角度的評論。直白的說,他被國民黨軍警特選擇為逼死鄭南榕的角色,本來只是犯下了漢娜.鄂蘭所說「平庸的邪惡」,但他近日顛倒黑白的說成是「一次沒有完全成功的救人行動」的詭辯,使他瞬間搖身一變為「真正的邪惡」,不是受命於非理性命令的執行者,而是為達目的(包括升官)不擇手段的劊子手。
鄭南榕事件發生在蔣經國過世的隔年。1988年的1月13日過世,隨後就發生520農民事件。520事件發生後第二天,李登輝馬上到南部的鄉村去拜訪。鄭南榕事件則發生在隔年1989年的4月7日。如果經歷過那一段時間,且對政治有深入觀察的人,都會同意幾個論點。蔣經國過世後,保守勢力蠢動,希望能掌握後蔣經國時代的局勢。520農民事件,本來就是保守勢力對本土勢力的反撲,特別是針對李登輝強力的支持者一農民勢力。
鄭南榕事件也是這樣。那是要對台獨勢力進行強力打擊。檢視自由時代發展路徑。他在蔣經國時代的言論,並不比蔣經國過世之後還保守,但蔣經國沒有處理。例如在蔣經國過世前幾週,刊登蔣經國生病的照片,然後說依照醫生的判斷,蔣經國的身體怎樣又怎樣。也撰寫修理郝柏村的專書,《一代軍閥郝柏村》,對台獨論述相當重要的書籍,陳隆志的《台灣獨立的展望》等。他對台獨的宣揚與殺傷力,都不下許世楷的《臺灣共和國憲法草案》。一般認為抓鄭南榕也是國民黨軍方保守勢力,要給李登輝一個顏色看。要他在台獨與靠向國民黨極右派間進行表態。
在這個時空條件,抓鄭南榕是必然的,因為他是代表人物。侯友宜僅是這個狀況下的執行者。換言之,也是如此。我們不知道為何選上他?說是職務因素也通,說是故意安排也對。因為像這種抓台獨敏感行為,用台灣人去抓比較不會落人口實。侯友宜恰好符合這個條件。
侯友宜處在那個條件下,做出這樣的行為,方法是錯的。但從時間、交付命令、時空背景,他有不得不在某個時刻非做不可、非抓不可的壓力。因此將所有過錯都交給他,卻不追究躲在後面的極右派軍特勢力,這對歷史與侯友宜來說是不公的。但說他「依命令而行」,完全沒有責任,那又太卸責,他至少犯了漢娜.鄂蘭形容納粹中低層黨軍「平庸的邪惡」,在轉型正義工程中,還是應該被究責的對象之一。
不料,他近日為選新北市長所發明的「遁詞」,把該次圍捕強攻,變成「要救人的行動」,那就嚴重自曝邪惡卑劣本質心態,再也不是平庸的邪惡,而是被動加主動的暴力行為,像對一個明知是手無寸鐵的人,下令亂槍打成馬蜂窩一樣,當為現場指揮官並下令攻堅的侯友宜,再也不平庸了。
鄭南榕自焚當天,我剛好在中央圖書館的閱覽室。一位學弟告訴我,鄭南榕自焚,我全身像被電電到那樣的震撼。也深深感受到時代將會有大變局。鄭南榕事件當天的《自立晚報》,報導比較客觀。但很清楚,當時《自立晚報》並沒有將責任推給李登輝。隔天,《自立晚報》上,有海內外許多獨派人物與團體,共同刊登許世楷那篇《臺灣共和國憲法草案》。而整個社會在當時的氛圍,並不認為這個《臺灣共和國憲法草案》,有什麼青面獠牙的內容,需要這樣置人於死的方式抓人。當時刊登這個廣告的海內外獨派或支持獨派的人,並不是向侯友宜抗議(當時他也沒有這個份量),而是向這個動作後面的軍特勢力示威。
然而,既然在那個時代能當上高階警官,也等於獲取相當多的利益。當然,既然能當上高階警官,也應該有歷史感覺與想法。但我們從來沒有看到他對這些事情表態,除了上次在《自由時報》接受專訪外,而且還看出他並沒有對該事做深度反省與檢討,最近還反過來講一些五四三的詖辭,令人相當震撼這就是外表忠厚的台灣人子弟侯友宜?
以當事人的身份,侯友宜其實比其他人更清楚,他的行動不僅受制於警察體系的命令,更受制於軍特系統的箝制。他應該在《自由時報》專訪時,將那時的時空背景講清楚。既是一種對歷史的懺悔,也是經由坦白告解來尋求解脫。然而他清楚,他那時的告解,最後可能會使應該支持他的軍特右派系統勢力,離他而去。但既然要撈成為國民黨新北市市長候選人的好處,自然要承擔這個過程應該付出的代價。
你如果問我,侯友宜在該事件最恰當應該承擔的責任是什麼?我認為是:接受譴責。他當時所佔的位置,可以說是歷史位置。可以讓他一戰成功,變成極右派要支持、培養的警政要角(事實如此)。也可以成為捍衛法治、自由的人權警官。因此可以說「歷史」眷顧他,讓他成為警政要人,可以說歷史唾棄他,讓他欲承受他不能承受的歷史譴責。
侯友宜若不選新北市長,或許這個事件,不會被那麼強烈提起。站在歷史角度,這又是一次試煉。他選上新北市長,就成為國民黨內目前實力最強的政治霸主。將強烈影響整個國民黨的發展。假如他選不上,某種程度等於國民黨已近黃昏。哪一種結果會是最好,可能言人人殊。但侯友宜,當上帝再一次給你表態時,你有能力恰如其分的扮演著歷史最佳的角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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