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防堵非洲豬瘟入境,旅客違規攜入疫區肉品從今(18)日開始加重裁罰。農委會今天表示,國人、外籍配偶、在台工作外籍人士追討得到,中國籍遊客、外籍人士將請陸委會、外館協助追討罰鍰10年,是否拒入境仍待研議。
政府針對非洲豬瘟疫區來的肉品入境,違規裁罰金額從新台幣3000元起,之後改為1.5萬元起,修法後公告自12月14日起變成5萬元起,接著12月18日裁罰基準又上修至20萬元起。罰鍰最後是否確實繳交,與執法效力有關,各界關注。
根據《中央社》報導,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今天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台灣人、外配(以中國、越南籍配最大宗),以及在台工作的外籍人士,都追討得到;問題在短期來台的外籍旅客,包含中國籍旅客等,若沒有繳,會透過外館、陸委會追討10年。
不過,黃金城也坦言,也是有不繳交罰鍰的可能,因此曾經研議對於拒繳的外籍人士、中國籍旅客,拒絕讓他們下次來台時入境;相關法規由內政部主管,還要再做進一步研議。
至於被裁罰的人,要怎麼繳交罰鍰。農委會防檢局組長彭明興說,現場就可以刷卡,已經有人現場刷卡繳交,由防檢局收了之後繳給國庫;可以申請分期付款,繳給防檢局各分局,再繳給國庫;至於在台工作外籍人士若拒繳,可以直接扣薪水。
分期付款方面,他說明,1個月1期,罰鍰1萬元以上、未達5萬元,最多可分5期;罰鍰5萬元以上、未達10萬元,最多可分10期;罰鍰10萬元以上、未達30萬元,最多可分20期;以及罰鍰30萬元以上,最多可分30期;裁罰後有1個月訴願期,這1個月過後就會催繳。
農委會統計,與財政部關務署合作,加強旅客行李查驗,增派檢疫犬組協助檢查,至12月13日止已裁罰3000元230件、1萬5000元344件。14日起加重裁罰後,到16日止,裁罰5萬元15件、3萬元24件、1萬元2件。
另外,今天開始裁罰基準上修至20萬元起,截至目前,已裁罰20萬元2件,皆為中國籍配偶自中國攜帶相關肉製品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