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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翁茂鍾為何獨鐘於「送襯衫」?

2021-02-04 11:00
翁茂鍾還未離境,部分人事物證據還可保全,有司當局遲遲不採行動,難道真如坊間所謂要「象徵性」處罰一下而已?果如此,喊的震天價響的「司法改革」注定流於口號。圖/擷自公視新聞影片
翁茂鍾還未離境,部分人事物證據還可保全,有司當局遲遲不採行動,難道真如坊間所謂要「象徵性」處罰一下而已?果如此,喊的震天價響的「司法改革」注定流於口號。圖/擷自公視新聞影片

富商翁茂鍾牽涉到向法國(百利)巴黎銀行貸款三億元獲司法判決免還,造成銀行經理反被誣控鬱抑以終,另涉炒股案由一、二審判八年徒刑突減為四個月,檢察官違反常理未上訴致定讞案,牽引爆發有如「百官行述圖」精彩內容。他的二十七本私房筆記,詳述十多年來與各階層法官丶檢察官丶調查官丶警官和立委級民代的交往酬宴與送珍禮內容,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卻是最不起眼的「襯衫」,你幾件,他幾件,記得一清二楚,此襯衫據聞網拍價格僅是三九九元,除了加繍英文名字縮寫外,並沒有特殊「名貴」所在,但他卻送得樂此不疲,不禁令人對此襯衫產生濃厚興趣,有沒有「貓膩」藏在其間?

俗話說:「魔鬼藏在細節中」,翁和數百人所不當來往對象間,除了宴飲及送高級禮品外,就是多數有送「襯衫」這一項,從一件到十數件,件件都繍名字,而且要符合身材,花色不重複,形式跟得上流行,其實都有相當的難度,他偏偏一送十幾年,對象上百人,費心十分良苦,還一一詳細記載,難謂符合法律所謂「經驗法則」。

究竟「襯衫」是不是襯衫?

對了,檢調警於辦案時,常遇有「密語」丶「暗號」之記載,又如戰爭中之無線電報,常有關鍵「代號」之運用,如何解開密語或代號,是破案或扭轉局勢的關鍵所在。故而,究竟「襯衫」是不是襯衫,為何頻繁出現在翁某「密帳」中,是值得推敲的跡證,「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翁某和所鉅細靡遺記載交往筆記資料中,應非只是「紀念」而已,問題是所牽涉的人,多和司法或政界有盤根錯節關係,誰能破除情面偵辦到底?恐有客觀上的困難重重。

還有,送襯衫究竟如何送法?大刺刺用郵件包裹寄送,不怕引起政風單位或被送者同僚的側目?寄到住處,他又如何能有通天本領知曉所有對象的居住處所地址?面交嘛,宴飲場所公開送襯衫,好像不是正常的做法。其中有被送襯衫者,謂是被動郵件收受襯衫的,既不合身,吿之不要再送,卻一再無法推卻?此說並不十分符合經驗法則,只能姑妄聴之。

官場上有關弊案,有權者信誓旦旦或謂「證據到哪𥚃,就辦到哪𥚃」,此語容易流於官場空話,變成「要辦到哪𥚃,證據就到哪裡」,翁案無疑是台灣司法界,牽涉最廣最深最黑的風暴,端看有司當局有否魄力和決心整頓而已。如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尤其對「始作俑者」翁茂鍾玩弄司法於掌上,卻不受偵訊以查明相關案件來龍去脈與有無不法,光在接受招待者身上轉圈子,是所謂見樹不見林,有謂「擒賊先擒王」,有司對翁茂鍾不敢傳訊接觸,是怕捅了馬蜂窩,一發不可收拾,或者欲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如今,趁翁茂鍾尚在,還未離境,部分人事物證據還可保全,有司當局遲遲不採行動,難道真如坊間所謂要「象徵性」處罰一下而已?果如此,喊的震天價響的「司法改革」注定流於口號,令國人心木槁灰,對司法核心改革,送入焚化爐矣!


監察院針對石木欽案舉行記者會說明。圖/擷自公視新聞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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