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旅美確診夫妻返台前有症狀 桃園地檢署偵辦有無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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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美確診夫妻返台前有症狀 桃園地檢署偵辦有無涉刑責

 2020-04-17 12:28
桃園地檢暑今天表示,旅美夫妻於返國前已有症狀,仍搭機返台,導致同機機組員及乘客須實施居家隔離,目前已立案偵辦,查明是否涉及刑責。 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桃機臉書
桃園地檢暑今天表示,旅美夫妻於返國前已有症狀,仍搭機返台,導致同機機組員及乘客須實施居家隔離,目前已立案偵辦,查明是否涉及刑責。 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桃機臉書

旅美確診夫妻(案384以及案393)疑似帶病上機引發爭議,桃園地檢暑今天表示,旅美夫妻於返國前已有症狀,仍搭機返台,導致同機機組員及乘客須實施居家隔離,目前已立案偵辦,查明是否涉及刑責。

桃園地檢署指出,外界指稱的旅美夫妻境外移入確診病例,在返國前已有症狀,仍搭機返台,該行為可能涉及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之不遵行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之罪,已於昨日依台灣高等檢察署指示啟動「防疫處理小組」,指派民生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負責,並即刻啟動偵查,迅速調查釐清,查明該夫妻是否涉及刑責或有無違反行政法規定,並儘速依法 處理。

桃園地檢署強調,為有效遏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蔓延,全體民眾應依衛生主管機關之指示做好防疫措施,若明知罹患或疑似罹患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可處最重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 萬元以下罰金。

桃園地檢署呼籲,明知自己已罹患或疑似罹患新冠肺炎民眾,務必遵守主管機關指示,否則檢察機關將依法從嚴訴追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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