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評估一個家庭對孩子的學前教育效益如何,我想最好的考評委員應該就是低年級小學老師了吧!
從一間公立小學的教室環境來看,裡面有25個左右的同齡學生,班上每天相處一室的「唯一大人」—導師,個人就要負責三到四種不同科目的課程教學設計與活動,而這裡面繁瑣的教材準備、學習單設計、作業批改等就不細述,另外還要處理學校交辦的行政工作、聯繫班級親師溝通訊息等檯面上的諸多事務,檯面下有的更是除了勞力以外還要勞心的學生輔導問題、校園小意外危機處理、下班後接聽或回應家長隨時發來的指令......
叭啦叭啦的敘述、不是為了展示老師的多功能,而是要接著說:那些個「整理書包、妥善運用個人物品、生病會自己服藥、流鼻涕會用衛生紙擦、忘記帶學用品知道『哭』也不會有奇蹟發生、了解老師生肖不屬『蟲』、不能感應小孩心理複雜的內心戲...」的基本生活能力,並沒有被教育部寫在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裡面,也就是說,這些是屬於「無限期家庭教育課程綱要及教學能力指標首要之基本項目」。
(上面這一段好囉唆喔^^,卻是我最坦率地『告白』啊!)
大人們一直以為學校是一個單純學習的環境,孩子在學校裡就是翻翻書、念念課文、寫寫字、唱唱跳跳真快樂,可是卻看不見一個現實的生活能力問題--很多孩子連把書包裡的東西正確拿出來,使用完再好好地放進書包這樣的過程都是「障礙」。
當我站在講台上發下指令,讓孩子拿出這堂課要用的書本及文具,就可以欣賞一些學生猶如大海撈針般的在書包裡掏來掏去,全班都已經準備好了,過一會兒才終於找到「沉在海底的寶藏」。
上完一堂美勞課,小孩們興奮地交出作品就要衝到操場延續上一節下課的戰鬥遊戲,老師回顧整間教室,就看到幾張桌子檯面上散落的美勞工具、地板上像紅毯撒花似的繽紛,心裡就忍不住想:這樣順手整理個人環境衛生不是家庭教育裡就要培養出來的習慣嗎?為什麼孩子對於「髒亂」可以視而不見?
其實我知道家長們評鑑孩子在學校的表現都是根據紅筆寫出來的分數,數字越高,就可以得到等值的獎賞,數字越低,就會積極送往安親班做學習力加強輔導,但是卻看不見生活中真正需要用到的基本能力—能分類整理自己的個人用品及環境、能隨機處理在學校發生的不同狀況、能在團體中快樂地與人相處......而這些能力的缺乏,其實也會影響孩子在學校學習的成效啊!
我看過成績很優異的學生卻應付不了忘記帶餐盒的狀況;我看過數學計算能力特佳的孩子卻不知道怎麼整理書包;我看過作業寫得整齊漂亮的孩子上課時總是旁若無人的想說話就說話......這些老師當然可以教,但是老師利用的是環境中的機會教育,真正要落實這些生活能力還是要靠家庭中自然養成的氛圍,使孩子浸淫其中、耳濡目染,那才是紮根的內涵啊!
如果還是要用「成績」才能讓大人看重「生活力」培養的重要性,那麼我最後還能提出一個長期觀察總結出的心得:
「生活力愈好的學生,他能夠獨立的在團體中有效處理及負責個人事務,展現出成熟、冷靜、性情穩定的表現,易受到老師的信任與同學的依靠,造就領導者的特質與魅力,由於外界的肯定更加深學生對自我全方位的要求,進而提升學習上的成績表現,因此教師認為『生活力』與『學習力』呈正相關,能同時成就孩子在品格與學習上的多元能力,而『學習力』卻不意味就有好的『生活力』,反倒因一味在意學科成績,而忽略生活中本來就是許多面向能力的組合,導致除了考試之外,其他表現都比較不理想。」
所以,我要說,親愛的爸爸媽媽,我們先求「生活力」,再問「學習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