萇記泰安蛋品有限公司遭桃園地檢署查獲涉嫌販賣逾期蛋品、蛋液,桃園市衛生局持續追查發現,業者每月銷售液蛋高達7000公斤,主要是供應大賣場的烘焙坊和麵包店。桃園市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若有使用報載之蛋品,應盡速完成下架並通報衛生局,以維護消費者飲食權益。
桃園衛生局發布新聞稿指出,今(29)日持續派員前往追查萇記泰安蛋品公司使用逾期蛋品情況,負責人坦承確有使用逾期雞蛋混製成液蛋,使用的品項包括有:冷藏蛋黃液(有效日期106.12.27至 107.1.3)、冷藏蛋白液及冷藏全蛋液(有效日期106.12.27至 107.1.5),並販售到大賣場內的烘焙坊及桃園市部分的麵包店。
根據衛生局調查,該公司平均每月銷售約7000公斤的液蛋,另售價則隨每日蛋 價而有波動,平均每瓶約在新臺幣58至60元之間。
衛生局已責令萇記泰安蛋品公司,上述商品務必在29日全數完成下架。
衛生局表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違者將依同法第47條規定裁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若有使用報載之蛋品,應盡速完成下架並通報衛生局,以維護消費者飲食權益。同時提醒民眾,若發現業者有販售違規產品,可撥打 0800-285-000檢舉專線,共同監督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