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醫師納勞基法/住院醫師累:一晚照顧160床、操到心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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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納勞基法/住院醫師累:一晚照顧160床、操到心悸

《系列二》醫師連續工作太長,醫療錯誤率會增加,保障醫師工時也在保障病人安全

 2016-09-13 18:40
醫院的工作,總有照顧不完的病人、處理不完的突發狀況,讓住院醫師疲於奔命,身心狀況很難不受到影響衝擊。圖/民報資料照片
醫院的工作,總有照顧不完的病人、處理不完的突發狀況,讓住院醫師疲於奔命,身心狀況很難不受到影響衝擊。圖/民報資料照片

2009年,台南奇美醫院前外科住院醫師蔡伯羌在手術房內開刀時,突發心肌梗塞並造成長期腦傷失憶,引發醫師過勞爭議,醫界人士吶喊「醫師救病人、誰來救醫師?」衛福部於2014年制定「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參考指引」,其中有單周最高工時 88 小時的規範,並納入醫院評鑑項目。

不過有住院醫師指出,目前制訂的88工時是僅供參考,有些超出工時的部分,醫院還是視為「準時下班」、欺上瞞下的情況很常見;而值班的晚上要照顧100床、甚至160床病人是家常便飯,值班隔天常累到心悸,只能靠反射動作苦撐。

值班完隔天上全天班 累到無法學習

台北市某公立醫院陳姓內科住院醫師指出,他支持醫師納入《勞基法》,重點不是工時,他很清楚,醫師不可能跟許多行業一樣,一周只要工作40小時。「工時可以談」,問題在於長時間的值班,不只體力是一大考驗,同時要照顧這麼多病人,根本沒時間好好研究病情,除了過勞之外,學習的成分很有限。

陳姓住院醫師指出,他還算好的,在大型公立醫院當住院醫師,人手算多,跟其它在私立醫院或規模較小的醫院相比,值班數相對是少的。目前他一個月值7班,2個假日班、5個平日班,平均4天值一班,就是晚上值班,隔天早上要再上班。

舉例來說,假如周三輪他值班,周三早上七點半上班,下午五點半開始值班到隔天周四早上七點半,然後繼續上班,到下午五點半下班,30幾個小時都在醫院裡。

陳姓住院醫師說,內科醫師的值班是辛苦差事,因為內科病人多半年紀大、狀況差,常有敗血症、中風感染的問題,晚上容易突發狀況。白天人力多,可能只要負責15床,晚上變得要顧80-100床,甚至到160床。值班範圍變大有各式各樣的病人問題要面對,尤其如果是規模小的醫院,急診沒有很好的照顧病人能力,稍做處理就送病房,內科住院醫師晚上就要一直接新病人、又要處理原本病人。


除了長時間的值班,住院醫師也很珍惜主治醫師老師帶著他們查房、看診、帶刀、討論病情的教學機會,但時間只有這麼多,每個人的工作與學習,都是用過勞換來的。圖/《民報》資料照 

他記得有次值班,處理病人到半夜一點,四點病人呼吸變喘必須插管,他處理完病人送到ICU(加護病房)時已經天亮,幾乎是沒得睡覺的情況,早上接續上班,起初腎上腺素分泌還可以勉強撐,到中午就感到疲倦,有心悸、喘不過氣的感覺,卻還是要撐到傍晚才能下班。

陳姓住院醫師說,他1個月值7天班就已經覺得非常疲累,有的同學在其它醫院要值到10班,別說生活品質,睡都睡不飽。加上精神壓力,身心的狀況都很不好。

避免醫院欺瞞 醫師納入《勞基法》應由勞動部執行

「醫界一直要求衛福部縮短住院醫師工時,但醫院欺上瞞下的情況普遍,據他所知,每月超過100小時的大有人在。」該名醫師說,就像明明病人狀況不好、處理到晚上七點半下班,但醫院報出去還是五點半。因此,他希望未來如果醫師納入《勞基法》的政策,應由勞動部執行,可能會比較知道雇主在哪些地方偷雞摸狗,加強落實法規。

陳姓醫師說,各行各業都有突發狀況,不只有醫界,他不奢求工時要比照一般勞工,也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但問題是當突發狀況發生時有沒有人補上位置,或是要繼續撐著,人力短少的問題要解決。


忙碌,永遠是大醫院不變的代名詞。圖/民報資料畫面

比較好的模式是,醫院應要好好計算值班時需要的人力,不能讓值班者太累,或可能常要單槍匹馬的上陣,限縮照顧病人數,增加協助人力,可以讓值班這件事不那麼辛苦,也讓醫療品質提升。

比起工時多寡,年輕醫師更在意的是提升工作品質和效率,不應該每周工作100、甚至120小時,「時間變得好沒價值」,就只是被要求一直待命,待命的這段時間既無法精進自己,也沒辦法休息,除了變成慢性疲勞之外,有意義嗎?而且值班時的要照顧的人太多人,沒時間去釐清每個病人的狀況,累到沒精神研究病情,這也喪失學習的意義。

外界質疑,若住院醫師縮短工時,訓練年限要拉長?陳姓住院醫師認為,住院醫師訓練制度是要求完成一定的手術量和病人照顧量,而不是看工時多寡,應該要推動「里程碑學習」,而不要認為一直待醫院才是個醫師。

台灣醫師工時全球最長 易增醫療錯誤率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執行委員黃致翰指出,各先進國家於多年前開始進行醫師工時的規範,已經沒有任何國家像台灣醫師工時這麼長,所以,醫師納入《勞基法》是一種趨勢,而現在重點是配套措施,讓醫師納入勞基法可以更完善,這不只是為了醫師,也是為了病人安全著想,醫師連續工作太長,醫療錯誤率會增加,已是不爭的事實。

外界或許會質疑,若醫師納入《勞基法》,會出現工時一到,照顧病人得交班情況,擔心影響病人權益。黃致瀚舉一個日前發表在《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的美國團隊研究結果,該研究將外科住院醫師分成可以連續工作超過16或24小時的實驗組,以及不能連續工作超過16或24小時的對照組。(兩組的單周工時都仍然有上限,都不可超過80小時),結果顯示兩組的病人照顧結果沒有差異,換句話說,「只要交班確實並不會影響病人照顧結果。」

黃致翰說,住院醫師納《勞基法》之後,可以預見目前的人力短少問題將更為嚴重。美國已實施1、20年的Hospitalist(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制度,英國也有專責照顧急性病人的醫師,對於住院醫師人力荒相當有幫助。


美國的醫師雖然壓力也很大,但至少上班時間是規律的。圖/CC0 Public Domain

黃致翰說,美國的Hospitalist制度是連續上班7天,每天早上八點上到晚上八點,然後可休七天,再輪七天晚班(或白班)。美國住院醫師三年訓練之後第一志願就是當Hospitalist,雖然壓力很大,但上班時間很規律,因此受到醫師選科的青睞。

他希望衛福部目前積極推動的這個政策,不要學得四不像,同時健保對於該科醫師的給付也要合理,否則醫院沒有誘因去聘請這類的住院主治醫師照顧病人,問題仍舊難解。

《醫師納勞基法系列報導》
專題一/苦不在工時 是對未來沒盼望
專題二/一晚照顧160床、操到心悸
專題三/學徒放假、師傅值班
專題四/醫院剉:一院區人力缺口近700人恐得關床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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