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政院修公投法:人權不得公投、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
寄件人 E-mail
收件人 E-mail

政院修公投法:人權不得公投、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

 2019-04-11 12:17
為避免公投死亡連署等亂象發生,行政院院會今(11)日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圖/郭文宏(資料照)
為避免公投死亡連署等亂象發生,行政院院會今(11)日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圖/郭文宏(資料照)

為避免公投死亡連署等亂象發生,行政院院會今(11)日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包括公投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來大選與公投可以脫鉤、人權議題不得公投等規定。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包括公民投票案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的限制規定、受監護宣告者之投票權、主文之簡稱及應簡明清楚、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具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投票日不得從事支持或反對公民投票案意見宣傳、公民投票案的投票修正「應」為「得」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及二個以上性質相同之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均通過時以得票較多者為準等規定。

中選會表示,這次修正主要為因應公民投票法在去年1月3日修正施行後,在同年九合一選舉前計有37案提出,且有10案與九合一選舉同日舉行,在受理審議過程中,各界對於人權議題得否交付公民投票多有討論,另發現有提案主文模糊、誘導情事、死亡連署、投票日從事宣傳、大量公民投票案與選舉同日舉行衍生投票秩序的混亂、及性質相同標的相反之數個公民投票案如全數通過時如何處理等同題。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上表示,這次修正主要為補正去年11月24日九合一選舉合併辦理公投作業所發現的缺失,明定公投涉及人民權利義務者,不得違反相關國際人權公約及其施行法規定;另針對虛偽提案,嚴重破壞公投制度的公平性;成案數過多,導致投、開票作業延宕,以及因倉促成案後,即與選舉同時舉行,以至於缺乏公共論辯空間等問題,都做了適切修正,這對確保公投制度的公平與公正性,完備公投事務規範,提升公民參與,避免公投亂象的發生,保障台灣的自由民主和人權,均有正面效益。

蘇貞昌指出,2006年內政部為了便民,免去了連署時需檢具身分證影本的規定,當時主要的考量是因為公投門檻非常高。好不容易在打破「鳥籠公投」後,去年首度辦理的公投過程中,卻有特定團體及有心人士,透過系統性的大量抄寫名冊,進行提案連署,甚至其中還有3案同時、恰好都有連署的造假情形發生,這讓政府便民的美意與人民直接作主的公投立法精神,遭到踐踏,實在很遺憾,政府絕不允許深化民主的公民投票制度,反而淪為傷害台灣民主的工具。

相關新聞列表
生活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