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味全混油案一審結果出爐!北院宣判魏應充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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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混油案一審結果出爐!北院宣判魏應充4年有期徒刑

 2016-03-25 15:49
前味全公司董事長魏應充因味全混油等案,今(25)日下午3時由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魏應充以詐欺罪遭判4年有期徒刑。 (中央社資料照)
前味全公司董事長魏應充因味全混油等案,今(25)日下午3時由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魏應充以詐欺罪遭判4年有期徒刑。 (中央社資料照)

前味全公司董事長魏應充因味全混油等案,今(25)日下午3時由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魏應充以詐欺罪遭判4年有期徒刑。

去年底因劣豬油案獲彰化地院判無罪的頂新兼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指示味全購買大統長基混摻銅葉綠素等劣混油及恐引發心血管疾病的棕櫚油,分別包裝成純橄欖油、調合油販售,賺進1.5億黑心錢;台北地檢署歷經近1年半審理,在103年10月21日及30日,分二波偵結味全公司摻賣大統長基銅葉綠素黑心油案及味全公司販賣「味全香豬油」摻偽案,以詐欺、虛偽標記、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起訴前董事長魏應充及前總經理常梅峰等人。今日下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魏應充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北院審理此案,分別為:味全橄欖油、葡萄籽油摻混大統長基銅葉綠素油,外包裝不標明供油商是大統公司,也未向大統取得產地證明,藉以誤導消費者;此外,味全香豬油使用越南大幸福廠飼料油,精煉包裝為香豬油出售;以及馬來西亞進口食用棕櫚油製成味全14款產品不實販售。針對味全代工廠頂新製油的豬油案偵辦起訴,去年11月因彰化地院認為無法證實大幸福的油源取自病死豬或回收油,而判魏應充及其他5名被告無罪。

北檢起訴指出,味全為降低成本,2007年間決定不再向西班牙進口純橄欖油,改向大統購入混摻銅葉綠素的橄欖油及葡萄籽油,再由頂新代工製油。檢方認為,儘管品保部門驗收發現大統油品脂肪酸異常,魏應充仍指示購入降低成本,並要求中央研究所長鍾美玉修改、放寬驗收規格,讓頂新順利驗收劣質混油,6年來向大統購入摻假橄欖油、葡萄籽油製成「健康廚房橄欖油」、「葡萄籽油純油」銷售給味全。

2012年9月間,魏應充等人再為降低成本,利用主管機關未要求標示油種含量比例等機會,更改14款調合油配方,以98%棕櫚油為基底,僅加入2%其他油種的98配方,便以「味全歐風黃金精華調合油」等14種調合油販售。此外,前年10月31日在彰化、高雄等地檢署同步起訴黑心豬油案時,北檢也另查出味全從2012年元月起,由頂新代工製作的味全香豬油,卻用非食用級牛油、豬油製作,再轉賣下游餐飲業者,2年多來賣了3萬多桶,不法獲利2836萬,同一天再依詐欺、《食管法》追加起訴魏應充等人及味全公司。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前味全董事長魏應充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台北地檢署指出,待收到法院判決書,經研議後,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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