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26)日初審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針對都更不同意戶,明定3道程序,只要有人不同意都更,將舉行聽證程序,若仍無法解決爭議,政府可代拆。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過程中若需政府機關處理,就會積極介入、協調,「未來釘子戶會減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經過3天逐條協商,今晚完成初審,本案提報院會討論前,尚須經政黨協商。
針對不同意戶部分,條文設有3道預防爭議處理程序,首先,將都市更新與都市計畫連結,都市更新計畫須送地方政府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議,避免惡意圈地;都更計畫送地方政府都更審議委員會,以合議制、公開審議方式,判定都更範圍是否合理。
都委會審理過程中若有爭議,只要有一人反對,就應舉行聽證程序,釐清是惡意圈地或釘子戶要求過高價格,最後才是地方政府代拆程序,強制拆除前,地方政府將透過協商平台,在60天內協調拆除日期、方式、安置計畫等,程序完備後才可拆除,加強政府代拆的正當性。
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過去有些都更個案因「釘子戶」無法進行,修法後提高同意戶比例,土地總面積也從現行的10分之1,提高為2分之1,若有異議,將強制舉行聽證程序,過程中若需要政府機關處理,就會積極介入、協調,未來釘子戶會減少。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指出,針對不同意戶處理機制有明確共識,修法後確定「3加1」程序,從劃定更新地區、提出事業概要、審查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審定,只要有爭議就會辦聽證,每個程序都有要求的內容,也要被實質審議後才會核定,最後確認「都沒問題就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