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核一廠1號機執照今到期 實質除役新北市府仍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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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廠1號機執照今到期 實質除役新北市府仍卡關

 2018-12-05 13:04
台電核一廠1號機運轉執照40年有效期限今日到期,不過由於一期室外乾貯設施水保證明仍卡關,台電表示希望新北市政府支持,以利後續除役作業順利進行。圖/郭文宏
台電核一廠1號機運轉執照40年有效期限今日到期,不過由於一期室外乾貯設施水保證明仍卡關,台電表示希望新北市政府支持,以利後續除役作業順利進行。圖/郭文宏

台電核一廠1號機運轉執照40年有效期限今(5)日到期,台電表示,明日起就進入除役階段,機組依法正式停止運轉,不過由於一期室外乾貯設施水保證明仍卡關,台電正在進行訴願程序,希望新北市政府支持,以利後續的除役作業順利進行。

核一廠1號機與2號機裝置容量皆為63.6萬瓩,分別於1978年12月與1979年7月商轉,運轉執照則分別於今年12月5日及明年7月15日屆期,兩部機組40年來累積發電量共達約3,380億度,長期而言是台灣工業轉型的基礎。

台電表示,核一廠除役計畫已於去年6月28日通過原能會審查,現正待環保署環評審查通過,取得原能會除役許可後正式展開除役作業。依據國際核電廠除役程序,核電廠需將反應爐心的用過核子燃料退出,才能實質進行除役工作。

台電說,由於新北市政府尚未核發「水土保持完工證明」,使得2013年興建完成「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設施」無法使用,因此正積極透過訴願程序,希望新北市政府支持,以儘早啟用第一期乾貯設施,讓反應爐內的用過核燃料退出爐心,以利後續除役作業順利進行。

台電說明,核一廠待取得除役許可後,將展開為期25年的除役作業,前8年除役過渡階段,將進行廠區放射性存量評估,並執行除污作業;接續12年除役拆廠階段,接著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歷時3年,持續偵測廠區環境輻射值;最後拆除剩餘建物,進行2年土地復原工作。

台電表示,目前核一廠用過燃料分別放在爐心與用過燃料池中,不論放在爐心、乾式貯存或是用過燃料池均屬安全的方式,若能放置在乾式貯存桶內,由於不需要電力或是冷卻水維持冷卻,靠自然通風即可冷卻,相對上更為安全,亦可順利進行除役作業。

台電強調,核一廠已備妥完善的除役作業計畫,現階段用過核燃料仍無法退出反應爐的狀況下,核一廠仍以妥善維護重要設備,確保反應爐爐心安全為優先,並積極進行相關可先執行的除役準備作業,包括進行除役電廠程序書轉換工作,建立設備切割、除污等除役技術。未來執行過程中會持續進行環境監測,確保不會對民眾健康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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