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街頭人生】爭取100%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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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人生】爭取100%言論自由

政論雜誌與反戒嚴運動

 2017-04-07 14:15
1984年一群黨外雜誌作家與編輯走上街頭,抗議警總迫害言論自由 。圖/余岳叔,本文圖片係由主辦單位鄭南榕基金會授權提供。
1984年一群黨外雜誌作家與編輯走上街頭,抗議警總迫害言論自由 。圖/余岳叔,本文圖片係由主辦單位鄭南榕基金會授權提供。

言論自由是一種基本人權,意指一個國家公民,可以按照個人意願表達意見和想法的基本權利,這些意見表達不用受政府「事前」的審查及限制,也無需擔心事後受到政府報復,言論自由同時也是民主社會進步的動力與指標。

1949年5月20日起,全台戒嚴,國民黨以「戒嚴令」緊緊勒住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長達數十年之久。戒嚴體制下,「黨禁」限制了人民結社自由,「報禁」箝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從此,台灣的言論自由長期緊縮。

本次「100%言論自由:政論雜誌與反對運動特展」,透過一系列文字說明、出版品與圖片展示,讓台灣人民瞭解這數十年來,政論雜誌如何扮演民主政治的推手,持續衝撞與挑戰戒嚴令;為了爭取言論自由,多少前輩為理想坐牢、甚至犧牲性命;為了爭取「言論自由」,多少教授、學生與人民共同推動「廢除刑法一百條」運動,最後終於逼得國民黨不得不修法,將「和平內亂罪」自刑法的法條上除去。

葉菊蘭女士擔任鄭南榕基金會終身志工,協助鄭南榕基金會全力推動言論自由日,台北市政府將鄭南榕紀念館所在街區命名為「自由巷」。台灣政壇歷經兩次政黨輪替之後,2016年4月7日,蔡英文總統出席鄭南榕殉道27周年紀念會,公開宣示鄭南榕殉道之日將成為國定言論自由日。

行政院於2016年12月22日宣布,將每年4月7日訂為「言論自由日」。因應2017年4月7日的「言論自由日」,我們期待透過這次特展介紹,讓更多台灣人民知道:台灣的「言論自由」是經過多少人共同努力抗爭,甚至是多少人血淚搏鬥,才能有今日豐碩的成果。

塵封的記憶——政論雜誌的故事

1950-1960年代的台灣,國民黨以一黨獨大的威權統治,完全掌控國家資源,除軍警特務的暴力統治之外,更以教育、文化、媒體等各方面的宣傳掌控人民的思想,不僅壓抑人民追求民主自由的心聲,也為其統治台灣人民的正當性奠定更穩固的基礎。

台灣的政論雜誌,從1950年代到1980年代,不同時期的雜誌各自扮演著不同的角色,除了提供台灣人民豐富的精神食糧之外,也帶動台灣人民的民主政治思維。這些承先啟後的雜誌,不但是台灣民主政治最有力的推手,也陸續衝撞國民黨所謂的「法統」正當性,並挑戰國民黨政權最嚴重箝制人民思想、言論自由的「戒嚴令」。

民主啟蒙(1950年代) --《自由中國》

1949年11月20日,雷震在台北創刊、發行《自由中國》。隨著內容深化,開始宣揚民主自由理念、批判黨化教育、追求言論自由、主張軍隊國家化、司法獨立等;甚至積極結合台灣本土的政治人物,計畫組織「中國民主黨」與中國國民黨抗衡。1960年9月1日《自由中國》發行最後一期(共發行260期23卷5期)後,雷震等人遭逮捕,雜誌亦遭停刊。

 

思想啟蒙(1960年代) --《文星》雜誌

1957年11月,文化性雜誌《文星》創刊,創辦人是蕭孟能,精神領袖是殷海光。1961年11月,李敖加入後,《文星》編輯重心轉至思想論戰,全面攻訐中國傳統文化與思維,其犀利的文字和反傳統、反保守思想的態度,引起當代青年學子極大的迴響是影響台灣青年思想的文化啟蒙,以及民主、自由重要播種階段。

1966年4月,《文星》第90期遭警備總部查禁。1967年第98期出刊後,國民黨當局對《文星》處以「停刊一年」的處分。《文星》一共出版98期,歷時8年又2個月。

反對力量萌芽(1971-1977) --《大學》雜誌

《大學》雜誌於一九六八年創刊,創辦人是鄧維楨。初期三年並無論政的內容。1970年下半年雜誌改組,引進許多新血,朝書生論政方向發展,才成為政治革新運動的刊物。1971年1月,《大學》雜誌改組成功,當期開始,言論大開,大幅度關切台灣的現實政治。

黨外運動的崛起--黃信介,康寧祥創辦《台灣政論》

1975年8月1日《台灣政論》出版。這是國民黨治台後,這塊島嶼上第一本高舉著「台灣」大旗的反對派刊物。《台灣政論》的發行人是黃信介,康寧祥任社長,張俊宏任總編輯,張金策與黃華任副總編輯。

雜誌探討的主題包括國會全面改選、解除戒嚴、解除報禁、解除黨禁等等。雖然這本刊物只短短出刊五個月就被停刊、撤銷登記,卻是近代台灣民主運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黃華一生四度入獄。1975年擔任《台灣政論》雜誌副總編輯第三度被捕;1976年,以「散佈台獨叛國思想」,遭以叛亂罪判刑12年,移送綠島。

《夏潮》與鄉土文學論戰

《夏潮》創刊於1976年2月28日,是標榜「社會的、鄉土的、文藝的」評論性雜誌,由鄭漢民擔任社長。同年7月第4期蘇慶黎接任總編輯後,內容轉向反帝國主義、反資本主義及反制式歷史教育文化體系的論述形式。《夏潮》為建構左派論述,引介日治時期具社會意識和民族思想的作家,逐漸與1970年代描寫台灣農村和表現下層社會的「鄉土文學作家」合流。

1977年8月,《聯合報》副刊連續三天全版刊出彭歌〈不談人性,何有文學〉文章,點名尉天聰、王拓和陳映真等人,接著國防部總政戰部召開國軍文藝大會,開始進行鄉土文學的全面批判,引起鄉土文學作家全力反擊。而後余光中也在《聯合報》副刊發表〈狼來了〉,認為鄉土文學作家即在提倡「工農兵文學」。1979年1月出版《夏潮》第34期、35期合訂本後,遭警備總部查禁,共發行35期。

挑戰戒嚴體制:1979年美麗島事件爆發前

1979年,兩本對黨外民主運動有相當影響力的雜誌《八十年代》和《美麗島》先後出刊,對國民黨的衝擊尤其強烈。《八十年代》和《美麗島》分別代表黨外運動的兩條不同路線。《八十年代》結合一群學術界的學者和新聞界的記者,從事批判性的論述;《美麗島》則採取群眾路線,企圖以雜誌來發展組織、從事政治改革運動。

地下報紙《潮流》創刊

1979年4月27日出刊第一期的《潮流》,只發行一百份。在黨外組織化的過程中,由吳哲朗、陳婉真、陳博文出版,手抄油印,不定期的地下報紙《潮流》扮演了推波助瀾的重要角色。8月7日,《潮流》的經理陳博文和印刷廠老闆楊裕榮同時被捕,當時出刊的第46期全部被沒收。

《富堡之聲》、《新生代》、《這一代》

1978年3月1日新聞局下令停止受理雜誌登記一年,並採取一連串查禁措施,《這一代》、《富堡之聲》、《新生代》等黨外雜誌書刊,相繼遭到查禁。同時,情治單位也積極製造各種政治案件,企圖將蘇洪月嬌、陳菊、施明德等人羅織入罪。

《八十年代》、《鼓聲》、《春風》

《八十年代》雜誌1979年6月創刊,康寧祥任發行人,司馬文武任總編輯,創刊號以帆船為封面。1979年9月6日,《鼓聲》雜誌創刊,發行人陳鼓應、社長張春男,9月14日被警總查禁。《春風》創刊於1979年11月1日,由王拓任社長,甫出版二期即因「美麗島事件」而遭停刊處分。

《美麗島》雜誌創刊

《美麗島》雜誌社發行人黃信介,發行管理人姚嘉文、林義雄,社長許信良,副社長黃天福、呂秀蓮,總編輯張俊宏,總經理施明德。實際執行編輯工作的是陳忠信(杭之)。

1979年8月16日,《美麗島》雜誌創刊號上市。第一期就造成轟動,一再加印,最後銷售數為七萬本,創下當時雜誌銷售量的最高紀錄。其後,銷售量一期比一期多,最高的第四期達十四萬本。最後因「美麗島事件」,雜誌於1979年12月13日遭停刊處分,雜誌社及各地辦事處也遭查封。

爆發美麗島事件

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雜誌社為慶祝世界人權紀念日,於高雄市扶輪公園舉辦演講晚會。這次紀念大會,引爆警民大衝突的「美麗島事件」。隨後國民黨當局陸續在全台逮捕將近百人,查封《美麗島》雜誌社及各地辦事處。

1980年3月18日,國民黨軍法大審「美麗島事件」主要八名被告,地點在台北縣新店鎮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第一法庭公開審判。最後八名被告,除施明德被處無期徒刑、黃信介被判14年,其餘各處有期徒刑12年。

突破言論思想封鎖:黨外雜誌百花齊放1980年代

1979年底美麗島事件發生後,《八十年代》和《美麗島》雜誌相繼被停刊。1980年美麗島事件過後,在黨外人士前仆後繼的努力下,黨外雜誌再度崛起,百花齊放,百家爭鳴。

1981年起,黨外歷經中央民意代表與省市議員選舉,黨外新生代與美麗島受難家屬、辯護律師當選公職,為了爭取言論自由紛紛創辦政論雜誌,數目之多前所未有,黨外雜誌陸續以半月刊、週刊形式發行、有些仍以月刊形式發行。

警總以「春風專案」掃蕩黨外雜誌

1980-1985年期間,是國民黨查禁黨外雜誌次數最為頻繁的時候,以警備總部(簡稱警總)為主的「春風專案」、「中興專案」對各個黨外雜誌進行大力掃蕩。

警總查禁或停刊雜誌的理由,多數是「散佈不實文字,危害社會治安」、「違背反共國策,為匪宣傳」、「捏造事實,栽誣政府」、「扭曲事實,挑撥分化」、「詆譭國家元首」、「混淆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影響士氣民心」、「與發行旨趣不符」與「登載不實」等理由。


在監察院前抗議請願的黨外雜誌編輯與作家。攝影/余岳叔

蓬萊島案 -- 三君子坐監惜別會

1984年,黨外雜誌《蓬萊島》刊出一篇文章,指出東海大學哲學系主任馮滬祥「以翻譯代替著作」,撰寫《新馬克思主義批判》一書。馮滬祥因此具狀控告《蓬萊島》雜誌社社長陳水扁、發行人黃天福以及總編輯李逸洋三人誹謗。此後,黨外人士便以「蓬萊島三君子」來稱陳水扁、黃天福、李逸洋三人。

1986年5月30日,高等法院判決:被告陳水扁、黃天福、李逸洋等三人有期徒刑八個月確定。「蓬萊島案」宣判後,蓬萊島三君子展開全島十天六場「坐監惜別演講會」。6月9日公政會台北分會在台北市議會,為陳水扁等三人舉辦一場「坐監惜別歡送會」。

反戒嚴與台灣民主化運動

台灣在長期戒嚴之下,全面掌控政經資源的國民黨政權,不會主動給人民「應有的權利」,如果不是台灣人民持續抗爭,國民黨會一直無限期「戒嚴」下去。在台灣人民「要求解嚴」的意念愈來愈強烈的情況下,蔣經國終於體認「時代在變、環境在變、潮流也在變」,不得不讓步,終於在1987年7月15日解除長達三十八年之久的戒嚴令。

然而,解除戒嚴之後,台灣並沒有立即獲得「100%的言論自由」,其他相關法令也尚未廢止,例如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懲治叛亂條例,依然在解除戒嚴之後,繼續壓制台灣人民。直到1992年的「刑法100條修正」通過後,台灣才真正享有「100%的言論自由」。

519綠色行動,要求解除戒嚴

1986年5月19日前,《自由時代》雜誌創辦人鄭南榕發起「519綠色行動」。這是台灣戒嚴三十七年來,第一次有人敢公開提出「反戒嚴」的行動訴求挑戰國民黨,並以群眾運動的方式在街頭展現。

蔡許台獨案

1987年8月30日,數百名曾遭國民黨迫害的政治犯,群聚在台北市國賓飯店,成立「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會」。

蔡有全是當天的會議主持人,大會在討論組織章程時,許曹德站起來發言提案,要求大會把「台灣應該獨立」六個字,列入組織章程裡。1988年1月16日,高等法院宣判蔡有全判處有期徒刑11年,許曹德10年。

獨台會案

1991年5月1日《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才廢止,5月9日,調查局幹員就進入新竹市清華大學校園,從學生宿舍強行押走了歷史所碩士生廖偉程。此外並分別逮捕「獨立台灣會(簡稱獨台會)」成員陳正然、王秀惠、林銀福三人,此即為「獨台會案」。

「獨台會案」爆發後,知識份子強烈反彈,學生、教授紛紛加入聲援行列。數天後,警方又毆打學生與教授,以致引發全國的罷課風潮,學生與教授並進而佔領台北火車站靜坐抗議六天五夜,最後國民黨不得不於1991年5月17日通過廢除《懲治叛亂條例》,並將陳正然等四人交保釋放。

廢除刑法100條

刑法第100條(簡稱刑法100條)不但是迫害台灣人民思想自由的惡法,也是國民黨政府整肅政治異己的最佳法寶。刑法100條即一般所謂的「普通內亂罪」。條文中「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顛覆政府,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而著手執行者」,語意曖昧,很容易將以非暴力手段提出、討論、分享異議言論,都打成「意圖叛亂、著手實行」,因而常被國民黨政府用來入人於罪。

1991年9月21日,「100行動聯盟」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行成立大會,台大經濟系陳師孟教授、台灣刑法學權威林山田教授,與中央研究院李鎮源院士等十人,共同投入推動「廢除刑法100條」。

「100行動聯盟」宣布「反閱兵、廢惡法」的兩階段活動。第一階段為「和平施壓」,第二階段為「主動出擊」。「100行動聯盟」並決定以「反閱兵.廢惡法」的訴求,在國民黨慶祝國慶(1991年10月10日)之際,舉行「非暴力」抗爭。但行政院長郝柏村決定提前於10月9日就派軍警封鎖台大醫學院基礎大樓,軍警並動手毆打在總統府前廣場上和平示威的民眾,致使雙方對峙氣氛升壓,致使國民黨當局度過有史以來第一個有人民抗爭的國慶閱兵大典。

最後終於在1992年5月15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100條修正案」,明定以暴力手段才能定罪,解除了言論自由的枷鎖,白色恐怖時代也才正式終結。

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
記得鄭南榕「紀念Nylon」

1988年12月10日,第254期的《自由時代》雜誌,刊登旅日學者許世楷博士的《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隨即招來國民黨關切,打算藉此機會將他依叛亂罪拘提。1989年1月21日,鄭南榕收到高檢處「涉嫌叛亂」的傳票。鄭南榕在收到傳票後,為了抗議刑法100條箝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堅決地表示「絕不出庭」。他說:「本人刊登《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只是秉持追求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理念而已。高檢處以『涉嫌叛亂』傳訊我,不僅是對我極大的迫害,也顯示公權力的濫用。所以,我秉持一貫追求言論自由的精神,一定要行使我的抵抗權,抗爭到底。」

鄭南榕與《自由時代》

1984年3月12日鄭南榕創辦《自由時代》系列雜誌,強力批判國民黨與其體制,揭發軍方黑幕與政府弊端。為了對抗警備總部的查禁、沒收,和新聞局的停刊處分,他一口氣登記了十八張執照,以不計血本的擔當,按期出刊。鄭南榕的「備胎」雜誌之多,讓警總查不勝查。鄭南榕也出版批判蔣家的一系列書籍,以及史明的《台灣人四百年史》,這些全數遭到查禁。

《自由時代》如同週刊封底題字所揭露的「爭取100%的言論自由」,雜誌社因此創下被查禁和停刊次數最多的紀錄。一直到1989年11月11日鄭南榕自焚後半年,經歷五年八個月,共發行302期。

爭取100%言論自由

鄭南榕辦《自由時代》雜誌,同時推動「519綠色行動」要求解除戒嚴、推動「二二八和平日運動」、聲援蔡有全、許曹德台獨案(白色恐怖平反運動的先聲)與推動「新國家運動」。


警總查禁《自由時代》公文。

鄭南榕因為在雜誌刊登〈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而於1989年1月21日接到台灣高等法院「涉嫌叛亂」的傳票,他為了凸顯「爭取100%的言論自由」,誓言「國民黨只能抓到我的屍體,不能抓到我的人」。1989年1月27日,鄭南榕開始自囚於雜誌社內。

1989年4月7日鄭南榕為抗議國民黨對他的非法拘捕,在台北市民權東路雜誌社辦公室壯烈引火自焚,被尊為「焚而不燬台灣魂」。

焚而不燬 台灣魂
言論自由日訂定過程 

言論自由日,訂於四月七日,起源於鄭南榕於一九八九年四月七日的殉道。這是一種時間標記,政府藉著制定「言論自由日」,讓人民知道言論自由得來不易。

為了促成訂定言論自由日為國家紀念日,鄭南榕的妻子葉菊蘭從擔任鄭南榕基金會終身志工起,協助鄭南榕基金會從中央、到地方又回到中央,歷經16年有餘的努力才達成。2016年4月7日,蔡英文總統出席鄭南榕殉道27周年紀念會公開宣示,國定言論自由日的訂定。2016年12月22日行政院發布,每年4月7日訂為「言論自由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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