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鼓勵二期稻田轉作 除中央補助外市府加碼每公頃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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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二期稻田轉作 除中央補助外市府加碼每公頃1萬元

 2016-07-18 17:46
台中市政府配合中央「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每公頃加碼補助。(資料照,中央社)
台中市政府配合中央「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每公頃加碼補助。(資料照,中央社)

二期作改種向日葵丶大波斯菊等景觀作物,也可以獲政府等同「休耕」的補助!為活化農地及調節耗水之水稻種植,政府鼓勵農民轉作非基改作物或種植景觀綠肥作物,台中市政府配合中央「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除中央補助外,市府針對二期休耕種植景觀、綠肥作物及二期轉作其他作物,每公頃加碼補助1萬元,有意願參加的農民即日起至8月17日可至各區公所申請。

這項計畫獎勵措施包含農地休耕種植景觀、綠肥作物,如向日葵、大波斯菊、田菁、太陽麻等,農糧署每公頃補助4萬5000元,市府針對二期加碼獎勵1萬元。

農地轉作進口替代作物,如非基改大豆、小麥、蕎麥、薏苡等,或轉作外銷潛力作物,如毛豆、胡蘿蔔等,農糧署每公頃補助2萬4000元至4萬5000元,市府也針對二期加碼1萬元。

農業局表示,仍選擇插秧種稻的農友,還是可以申報繳售公糧,但「再生稻」不再收購。有意願參與活化農地計畫的農民,請於即日起至8月17日至各區公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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