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天下」揭中、台政商富豪避稅天堂藏鉅款,中時急於撇清為那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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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揭中、台政商富豪避稅天堂藏鉅款,中時急於撇清為那樁?

2014-01-27 09:18

「天下雜誌」引用一項國際調查,揭露中國、台灣、香港政商富豪,在海外「避稅天堂」設立境外空殻公司,藏匿了難以估計的鉅款。榜上有名台灣四大報之末的旺旺中時老闆蔡衍明,廿三日「台商」之名在中時第一版登全版「要聞」,警告「台灣各大新聞媒體老闆」------「請注意」:不要針對(台灣)12家被ICIJ點名的企業集團,不分是非,不辨皀白地一律打成「逃稅、避稅、對不起台灣的罪人」。旺旺中時此一頭條整版涉己事務的新聞,並非第一次,但絕對是創全世界報業史之記錄之一。在台灣,傳媒界對蔡富豪「財大氣粗」、「以公報私」的報界未見之作法,早已見怪不怪,但ICIJ點名的台灣富豪有十二家,都是大有來頭的富商財閥,旺旺中時為何「強出頭」,自己代表這些被點名的富商財閥大聲喊寃,更「倒打一耙」,指「非台商」卻把資金滙出境外,才是對不起台灣的人!

日昨(元月23日)自由時報以「天下雜誌」引述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所進行調查的資料,台灣最少有十二個家族擁有境外空殻公司藏富,包括旺旺蔡家、富邦蔡家、頂新集團魏家、新光吳家、京城建設蔡家、台達電鄭家、佳格曹家、和信辜家、中信辜家、聯合報系王家、達芙妮陳家、全興精機吳家等。

據報導,為這十二個富豪家族,在加勒比海區域如英屬維京群島、百慕達群島、開曼群島及巴哈馬等地,設立境外空殻公司或信託的中間人,有瑞銀、匯豊銀、台灣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德意志銀、國際通商及理律律師事務所等。除此十二大富豪家族外,台灣尚有一萬六千名的「投資者」,人數比中國還要多。

在中國和香港方面,此調查報導所取得名單中,地址登記在中國和香港者有兩萬兩千人,至少有五名現任或前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親屬,其中包括習近平姊夫鄧家貴,溫家寶之子溫雲松、女婿劉春航,胡錦濤堂姪胡翼時,前國務院總理李鵬之女李小琳,鄧小平女婿吳建常等。其他紅色權貴尚有前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女婿車峰,中共元老王震之子王之、王軍、孫女王京京,前全國人大委員長葉劍英姪子葉選基等。另外至少有十五名中國富豪,如騰訊集團創辦人馬化騰、中國女首富楊惠妍等。

對於天下雜誌引述ICIJ做此具體指涉報導,台灣十二家富豪家族在第一時間均未做具體回應。天下雜誌指出,除台灣早年高達50%的遺產和贈與稅率外,外匯管制、獨特的兩岸關係以及代工業屬性等三大非租稅因素,也助長此風,由於租稅天堂有免稅與資訊保密特性,一直是海內外富豪「設立公司登記」的最愛。而台灣現行法令規定,台商海外子或孫公司,必須分配給股東且匯回母公司後,才會課稅。若台商未將海外分公司獲利匯回,則無須繳稅。如此,據推算,過去十年,上市公司認列在中國的獲利,實際滙回台灣且繳稅比率約僅有三成,將獲利置於海外,即「遞延繳稅」,高達一千六百廿八億,加上台商非中國投資的海外獲利遞延繳稅,總共接近二千八百億元的「應收未收稅款。」雖未等同「泡湯」,也和掛帳在牆壁上差不多。

當天下雜誌的引述及自由時報大幅摘要報導的翌日,旺旺中時即由蔡衍明具名刊登第一版整版「要聞」,斗大標題和要聞內容,只有約三百字之多,又創世界報業頭版要聞精要之最。內容「敬告」對象是「台灣各大新聞媒體老闆」,謂:新聞記者們可能不知道,您或您的家族亦有在境外設立公司或帳戶。當然,您做這些安排,必有其考量及安排。......在台灣賺錢,當完稅後,匯到境外投資或置產,是合法的。同理,台商在大陸拚博賺錢,當地完稅後,匯出大陸也是合法的。(筆者按,中國是外匯管制相當嚴的國家,完稅後就可合法匯出國外?有待查證)旺旺集秉持一貫真道理性、真愛台灣的信念,會繼續在台灣投資及做為公益。最後,「要聞」以黑底反白聳動的版面謂:誠懇呼籲媒體記者朋友們,如真要追蹤報導,應追查那些大賺台灣人民血汗錢,僅繳少許的稅,卻把大量資金匯出境外。那些人,應該才是對不起台灣的人。

旺旺中時除第一版的「要聞」外,尚有第三版由駐華盛頓記者劉屏及國內記者台北報導共半版報導,橫跨全版大標題是「打中立場鮮明  ICIJ缺公正」,指該報導以大陸為矛頭,似乎只要和大陸有經貿往來,就有難以洗清的原罪,列名榜單。劉屏亦指ICIJ為「公眾誠信中心CPI」旗下組織,而後者幕後金主為索羅斯,立場是否獨立自主遭議,而離岸金境中心是「合法」的。台北兩位記者則引用旺旺集團財務總監朱紀文,抨擊該報導不合邏輯,也不是事實。所指「信託」一事,根本與旺旺集團總裁蔡衍明沒有關係。旺旺集團每年在台灣捐助急難救助金的慈善捐款,至少一千萬元以上,遠超過旺旺在台灣事業體的獲利。以蔡衍明愛心基金會為例,近來已發放一千三百份慰問金給街友,每人可領500元(按,計六十五萬元),已連續發放12年。不會為了稅務問題而設海外信託來避稅。不過,同版面又登政大教授周行一說:合法節稅不用,對不起股東。

綜觀天下雜誌引述ICIJ調查,再由自由時報摘錄報導,以及旺旺中時的「要聞」聲明及指摘ICIJ缺公正的反擊報導,至少可以合理推論「台商」旺旺集團並不否認在海外加勒比海地區的「離岸金境中心」(按,俗稱租稅天堂),設有境外公司,但說並無海外信託之事,此其一。其次,旺旺集團是香港上市公司,在台事業體如生產米果的宜蘭食品等,每年獲利微薄,果如是,旺旺中時花二百億向余建新買來的中時報業集團(含中國時報、工商時報、旺報、時報周刊及中視、中天......等傳媒),應是呈虧損不貲的狀態,「殺頭生意有人做,虧本生意沒人做」,旺旺集團既是香港上市公司,為何為「愛台灣」而每年虧損纍纍,卻樂此不疲?據英國經濟學人報導,旺旺集團前年獲中國折合新台幣十四億元的補貼,此報導並不見旺旺集團否認,吾人不知旺旺集團為何可得到中國如此優遇?也難怪旺旺集團「知恩圖報」,在今年元旦就公開宣示:「認同中國  終局統一」,台灣民眾並未為此而驚訝,因心中早已有數。況熟知中國統戰策略的圈內,早就開始流行「用買的比用打的有效又便宜」,「軟的來比硬的來好聽又實用」,鑑諸旺旺集團花大把銀子搶辦媒體,明明虧錢,眉頭連皺一下都不皺,以上傳言,應非空穴來風。

平心而論,旺旺集團在台灣是「花錢」的爺們,並不是賺台灣錢而逃漏稅的「濫咖」。但他既自稱台灣首富,在中國賺了大錢,照理有分配(或獨享)鉅額的投資利益,那照稅法也應向母國台灣繳納綜合所得稅啊!但似乎並沒有,是不是從中國移出到加勒比海「離岸金境中心」的紙上公司去了?那可是享免稅只繳管理費又相當機密的國際公認的「天堂」啊!雖然蔡總裁賺一千元可能有在台灣花十塊錢搞媒體,但有沒有「忘了」或「遲延」交稅率最高級距40%的個人綜所稅?

蔡衍明在中時第一版「要聞」中,大聲呼籲媒體記者,如要追蹤報導,應追查那些「大賺台灣人民血汗錢,僅繳少許的稅,卻把大量資金匯出境外」的人,那些人,應該才是對不起台灣的人。蔡總裁說的不錯,這些人應該追,但另外也還有更應該追之人,例如雖未在台灣賺大錢,反而拿錢回台搞統戰,甘心當中國統戰馬前卒,不惜企圖把台灣整個賣掉,雖沒賺多少新台幣,但企求的卻是億萬倍人民幣的「愛台灣」的台灣人!如果只追賺台灣錢而避稅海外的人,未免見樹不見林,本末倒置,器識何其小哉?

旺旺中時在24日以第一版全版加第三版半版「反攻」天下雜誌引述ICIJ的調查報告,恐已創紀錄,但尚猶覺不足,25日在第16版輿論版又以代表報社立場的「社論」補上一篇:不再隱忍惡質媒體操作。內容和24日「要聞」及對ICIJ的質疑相差不多,不同的居然也批起國外的「避稅天堂」了。不過,該社論所批對象,限於「利用台灣資金、人力及資源設備創造大筆利潤卻把大部分收益透過各種管道搬運到國外避稅天堂的產業」,而自清旺旺集團並不是,因為旺旺目前在台灣投資的收益,幾乎全部留在台灣,甚至還持續將在大陸投資所賺得的部分收益回饋台灣,每年慈善捐款至少超過一千萬元,遠超過台灣事業體(如宜蘭食品等)的獲利還多。這般關懷鄉土的用心,竟被部分媒一再扭曲糟蹋,「如何不令人痛心!」(筆者按,中國旺旺曾率先回台發行TDR二億一千萬股,得款卅二點五五億元,不知在台做何新投資或買房地?還是匯到中國賺利差?而號稱台灣首富,一年捐數百萬元當慈善金,也不忘屢次自我褒獎,太上不了枱面了或太愛現了吧?)

社論在痛心之餘,也對部分產業「在海外成立子公司是為達成避稅」的指控,指為「欲加之罪」!說產業在海外成立子公司,避稅絕對不是主要考量,更重要還有「降低法律風險」......,台灣如今之所以有那麼多公司在海外成立子公司,主要是當年台灣實施鎖國的戒急用忍政策,導致產業為求生存,不得不在第三國成立子公司輾轉赴大陸投資,這是當年不當政策下的產物,如今卻倒果為因成為避稅罪狀,真是情何以堪!

筆者摘錄中時社論至此,發現社論在搞「狸貓換太子」,欲以並非ICIJ調查報導重點的「海外子公司」來矇混加勒比海地區避稅天堂的「境外公司」(offshore  company),而大抒其論。實在而言,避稅天堂的境外公司,講白了就是空殻紙上公司,根本沒有實質業務的經營,而是因為免稅的優惠條件(但需繳年度管理費)加上高度保密,成為許多見不得光的鉅款成立空殻紙上公司趨之若鶩所在,目的不是藏錢,就是避稅逃稅,或兩者皆兼。時報社論故意用「海外子公司」來替代加勒比海區「避稅天堂」的境外公司,簡直睜眼說瞎話,再多的理由論述,也是浪費唇舌,因指鹿為馬啊!

時報社論還指出,蔡總裁和旺旺集團,遭到特定媒體的伏擊,加工加料的醜化輿詆毀,早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許多殷實產業與認真負責的官員,都在類似的手法下被攻擊的體無完膚,甚至身敗名裂。(筆者按,如同小學生最喜歡的鬥嘴話:駡人罵自己。時報社論如此指摘別人時,難道忘了中國時報多次用第一版等連環版面非常麻辣攻擊NCC、金管會、某金融對手集團......嗎?還有抹黑黃國昌副研究員和反媒體壟斷的大學師生們?當社論一指指控別人,為何不反省其他四指是直指自己的?)最後,社論謂:身為媒體的一份子,我們不會再隱忍,在謹守專業信守之外,對於那些惡意栽贜的媒體,我們將主動予以批判與反擊!

旺旺中時關於「避稅天堂」事件,接下來會採取什麼批判與反擊,會不會「真槍實彈」告上法庭,或只是虛張聲勢一番?吾人不知。然而,此「避稅天堂」藏錢之事,除台灣部分富豪家族名單被公佈外,中國黨政要員的血親或至親,數十人赫然列名上榜。在海外藏錢,在台灣其實不算什麼大事,像連戰家族和大掌櫃徐立德等在中國的投資鉅大,是穿梭兩岸人士耳熟能詳的事。旺旺集團能在中國賣米菓,五毛、一元的累積成自稱的「台灣首富」,除賺錢機運、才能之外,黨政關係維持相當良好,是必要和充分條件。如今紅色政權許多高官權貴太子黨,都被ICIJ公開具體點名,其中必有不少是旺旺集團關係密切的友人,說不定還是「靠山」呢!萬一好友或靠山名聲受損,甚至「倒台」,對旺旺集團絶對是不利的事,故而,旺旺除要滅自己尾巴著火之災外,尚要對台灣人民澄清解釋「境外公司」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但有一點絶對說不通的是,旺旺中時社論指「海外子公司」是當年台灣「戒急用忍」不當政策下不得已的手段,但近年來,台灣對中國開放投資幾已達不設限程度,為何台灣企業界在「避稅天堂」的空殻公司數還是每有增加,甚至超過中國。還有,照中時社論所說,當年台灣企業設海外子公司,為的是符合法律向中國投資的管道,如今中國許多高官權貴卻也效法在「租稅天堂」競設假公司,難道也是為了向自己本國投資有困難的替代方案,大矛盾啊!?還是要藏錢或漂白洗錢?旺旺中時急著用天大版面為「境外公司」消毒,除了為自己撇清外,同時也要「教育」台灣民眾,不能青紅皂白不分的「誤會」名單中有的中國高官政要和紅色權貴,旺旺中時如此「摸蛤仔兼洗褲」,一舉數得,用心良苦!

針對「避稅天堂」揭露乙事,由於除了旺旺蔡家在自家報紙媒體特高調喧嚷外,其他富豪家族都極低調以對,而被點名的多家外商銀行亞洲分行,以及台灣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和國際通商、理律兩大律師事務所,也都「沈默是金」。究竟有無違反台灣現行法令,國人實在看的「霧煞煞」,馬江政府原本就是大偏資本家的政權,縱使做法不合法令,馬江政府也會裝聾作唖,當做看不見和聽不到的。所以,在此鄭重奉勸旺旺中時和蔡衍明,不用反應過敏,呼天搶地,反而自曝其短,就當做沒這回事,過一段時間,大家都會忘了有這一回事,或有少許人不服氣忘不了,但是又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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