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再見!火燒島 26年前今天綠島送走最後一位政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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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火燒島 26年前今天綠島送走最後一位政治犯

 2016-05-05 12:38
火燒島時期的王幸男。
火燒島時期的王幸男。

提起舊名為「火燒島」的綠島,很多人會聯想到,是一個關「黑道大哥」的地方、核廢料存放地。在台灣戒嚴時期,許多人常被扣上「莫須有」罪名,以叛亂罪行移送綠島,它曾做為「政治犯監獄」,許多民主前輩都曾被關在火燒島,進行思想改造,在此度過幽暗的青春歲月,甚至犧牲性命,綠島也是許多政治犯稱它為惡魔島。柏楊為綠島人權紀念公園垂淚碑所寫的碑文:「在那個時代,有多少母親,為她們囚禁在綠島的孩子們,長夜哭泣!」

王幸男,台南市玉井區人,1941年出生於台南基督教長老教會的家庭,高中畢業後沒有考上大學,因而投考軍校第三期的後補軍官班,同期畢業的還有施明德。1970年赴美留學,1974年加入台獨聯盟,因不滿國民黨的統治,在1976年7月返台後,分別於10月7日、8日兩天寄出三個郵包炸彈,但隨後王幸男也付出極大的代價。

王幸男製作郵包炸彈的始末

王幸男在《我的選擇——謝東閔案始末》一書中,自述著:「我買了三本國語字典。字典翻開來,用刀挖空內頁,放進鋁製小便當盒。便當盒裡擺著電池、閃光燈膽和鞭炮用的黑火藥。字典外面再拿牛皮紙包好,貼上郵票。三個郵包分別寫上收件人的姓名:謝東閔、李煥、黃杰。」

謝東閔當時是省主席,是當紅的台籍政客樣板。李煥是蔣經國的親信,權傾一時。而黃杰,則是因為王幸男在美國看過一本有關台灣的雜誌,名為觀光指南,實為色情介紹,通篇都是外國人喝花酒左擁右抱的照片和報導,彷彿教外國人到台灣買春的指南,上頭居然有黃杰寫的序。

「1976年雙十節,謝東閔在拆封郵包時炸傷左手,送醫治療時因怕引起敗血症,所以動截肢手術,切除左手,安裝義肢。這就是震撼國民黨統治集團的『謝東閔郵包炸彈事件』。國民黨當時極力封鎖新聞,後來李煥才公開承認他也收到郵包,且炸傷手指。而黃杰則是在被告知之後逃過一劫。」

「其實,當時我根本無意傷人性命,否則裡面不會只放鞭炮用的黑火藥。選擇郵寄炸彈字典,一來不會傷及無辜,二來殺傷力比較小。可是國民黨終究拒絕承認:經過那麼多年的統治,到了1970年代末期,台灣人還膽敢採取如此激烈的反抗。」當時,王幸男只想給國民黨一個警訊、一個下馬威,讓國民黨知道台灣人已經忍無可忍。

國民黨全力追查郵包上的指紋

從1976年10月10日案發開始到12月12日止,國民黨以警備總部為首的專案小組,一直到12月初,透過郵包上採到的指紋,全面清查台灣已服兵役的資料後,才將王幸男列為重大嫌犯。

國民黨為了要抓王幸男入罪,用盡計謀,先後把王幸男的家人父親、弟弟、朋友等人囚禁。除此之外,王幸男香港蔡姓友人的妻子和妹妹,五人也被扣在保安處當人質。

在得知親友因他而當人質後,王幸男決定「自動返台被捕」。1977年1月7日上午從香港回台,王幸男一下飛機就遭警總保安人員押到保安處去。當天下午,王幸男坦承「自己一人做案」。在審訊的過程中,王幸男曾企圖以灌熱水自殺,但是經過兩天的急救後,被救回了一命,開庭時,他背架去法庭,他要求釋放人質,才肯供出作案經過。

1977年1月27日,謀炸謝東閔案開偵查庭。當時,海外台灣同鄕在《紐約時報》刊登巨幅廣告,為王幸男請命。次日,1月28日,開辯論庭,當天下午宣判,以二條一的叛亂罪處置,判無期徒刑。

王幸男被關到綠島時,曾以了卻殘生的心情,剪下一束頭髮,寫一封與妻訣別書,寄給在美國的妻子美霞,信中寫著:「夫妻一場,將永遠懷念,寄去頭髮一束,以表情思。此生不知何時再見,請她改嫁不必做無窮盡的等待」。他的妻子美霞也很快地回信,罵他無情。信函裡也附上一束頭髮,說她永遠等待他歸來。

在王幸男入獄服刑的十多年中,國民黨當局在海外壓力下,只有在1987年6月王幸男的母親過世時,才讓他回去奔喪。和妻子陳美霞分別十年的王幸男,且因為妻子被國民黨列為黑名單而十年無法返台,夫妻兩人只能在母親喪禮上匆匆一見。

台灣在1987年7月15日解嚴後,全國受刑人大獲減刑,只有兩個人例外,一個是施明德,一個是王幸男。理由是施明德為累犯,而王幸男則是「以暴力顛覆政府」。解嚴後的半年,1988年1月13日,糖尿病纏身多年的蔣經國總統去世,王幸男從「無期徒刑」被減為「十五年有期徒刑」。

1989年4月14日,王幸男的父親過世,王幸男得知消息就開始絕食。獄政單位在處理奔喪事宜時百般刁難,典獄長告之法務部以電話指示,不准王幸男參加4月21日的告別式,只准在4月20日返回台南家中父親靈堂前祭拜,並且不准停留,必須立即趕回綠島。

對這種毫無人道的安排,王幸男決定持續絕食,除了懷念父恩之外,他也希望以這種方式,喚醒社會大眾了解國民黨的真面貌,了解國民黨所謂的法律仍是壓迫言論、壓迫人權的工具。

人權團體全力救援王幸男

1989年4月23日,四十八歲的王幸男,絕食行動持續進行了9天,親友們都趕到綠島探望,希望勸阻王幸男。探訪他的親友,有他的妻子陳美霞、大姐王玉安、台權會會長李勝雄、陳菊、李逸洋等人。李勝雄和王幸男是中學同學。

1989年4月25日,王幸男在綠島獄中絕食11天,台灣人權促進會到監察院陳情,要求釋放王幸男。4月28日,北基會在立法院前舉辦搶救綠島最後一位政治犯王幸男,要求「釋放王幸男」抗議活動,讓他活著走出黑牢

1990年5月初,為了慶祝李登輝總統就職,綠島獄方才通知王幸男假釋獲准。1990年5月5日,刑期15年的王幸男,足足坐滿13年5個月的牢獄,才跨出綠島監獄大門,繼續參與獨立建國的運動。

王幸男出獄後,1992年王幸男開始協助「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成員與黑名單成員陸續返台,並且於1993年陳唐山參選台南縣長時,擔任陳唐山競選總部總幹事。陳唐山當選台南縣長後,王幸男出任台南縣政府機要秘書。1998年,王幸男代表民進黨於台南縣選區參選「立法委員」當選,並且於2001年轉戰台南市選區當選,2004年當選民進黨全國不分區立委。


1988年台權會長陳永興(左1)與李勝雄律師(右2)、李慶雄律師(右1)、陳菊(後左2)等前往綠島探訪白雅燦(右4)與王幸男(右3)等政治犯。


因王幸男在綠島獄中絕食11天,4月25日,台權會與台灣關懷中心到監察院陳情,人權團體製作救援海報「釋放王幸男」,讓他活著走出黑牢。


1989年4月28日,北基會在立法院前舉辦搶救綠島最後一位政治犯王幸男活動。


1989年,作者為台權會製作的救援傳單「人權的第一步是對生命的絕對尊重」。


擔任立委時期的王幸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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