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海外校友會發陳情函給行政院院長賴清德、教育部部長潘文忠、監察院院長張博雅,及監察委員劉德勳,要求教育部立即接管及改革高醫大董事會。
由高醫大中國校友會會長江文舜、高醫大馬來西亞校友會會長胡國良、高醫大日本校友會會長邱文章及前會長蕭悧悧、全體理監事會員共同署名的陳情函,重申陳啟川並非高醫大創辦人,高醫大海內外校友全力支持校方完成「高醫大附設醫院正名」,及將啟川大樓改成「自由大樓」之各項行政工作。
陳情函指出,高雄醫學大學董事會3位董事因同時擔任主治醫師,違反捐助章程,教育部撤銷其董事資格, 這是遲來的正義。2014年因張博雅董事接任監察院長而辭職, 李惠娥校友於被選仼為董事時,完全黑箱密室作業,被安排列名陪榜參選的其他校友完全不知情也未被通知交出個人資料, 這也是明顯的違法。
函中提到,2016年陳建仁董事因出任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而辭職, 校友會推薦中央研究院院士魏福全校友,但是董事會卻是選擇同時擔任附設醫院主治醫師、教授,違反捐助章程的賴文德校友。2017年6月因經校友會爭取及教育部指導增加4名董事時,又違反自訂的捐助章程選出吳俊仁校友擔任董事。為何一再執意選出資格不符的校友董事,而拒絕全球校友會推薦的多位傑出校友?其目的無非是為了利用長期與陳家利益輸送的少數校友,協助陳家繼續掌控高醫,無非是覬覦附屬醫療體系每年近200億的營收,把公共財視為私家産!
陳情函呼籲,既然3位董事不合法,他們參與投票產生的董事長也當然不合法,他們強烈要求教育部立即解除陳建志的董事長職務。而如此非創辦人的家族,也不曾捐贈土地,卻竊佔高醫大60多年的犯罪集團,教育部應該即時解散並選派公正人士來協助高醫大組成公開透明有能的董事會來辦理校長遴選。
此外,陳情函也指出,教育部糾正附設醫院依法需財務獨立,董事會不得設立附屬機構醫療獎金,違反私立學校法第50條第2項。此辦法該會也承認於1973年設立實施至今,不守法或屢次知法犯法的該集團所訂之錯誤規則,教育部應該命令該集團還給高醫大附設醫院錯誤發出之數千萬元的醫療獎金。並飭回該集團主張之「追回校長及學校相關人員迄今所領取之獎金」。
陳情函表示,已被教育部數次明白指出陳啓川非高醫創辦人,但仍以「本會所設高雄醫學大學」自居,並干涉高醫大各仼校長之校務及此次經教育部指正的干涉「人才躍升計畫」的個案及修改KPI等事宜。不僅不尊重學校的學術審查並於現任劉景寬校長以大學自治為原則回歸校務會議功能及教授治校理想時,屢次以黑函攻擊等行為,高醫大4萬餘校友已忍無可忍呈請教育部早日解散此集團,如此才不會妨礙在校生的受教權,破壞高醫大的形象及進歩,全球在各個工作崗位的高醫大校友才能安心工作,並如過去3、4年來一様為了母校團結一致支持, 並期待在教育部的指導下能組成公開透明有能的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