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捐血檢測儀器用十年還沒汰換 民團痛批衛福部失職、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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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血檢測儀器用十年還沒汰換 民團痛批衛福部失職、說謊

 2018-06-26 23:30
「全台灣有2台捐血檢測用的自動免疫分析儀(ABBOTT Architect analyzer),美、日都使用4年就汰換,台灣卻用了10年還沒換」!民團今(26)日再度召開記者會,質疑衛福部說謊、欺騙人民,把責任推給捐血中心,讓人民因為輸血可能曝露在愛滋病「偽陰性」結果而不慎感染的風險之中。圖/台灣百合正義會提供
「全台灣有2台捐血檢測用的自動免疫分析儀(ABBOTT Architect analyzer),美、日都使用4年就汰換,台灣卻用了10年還沒換」!民團今(26)日再度召開記者會,質疑衛福部說謊、欺騙人民,把責任推給捐血中心,讓人民因為輸血可能曝露在愛滋病「偽陰性」結果而不慎感染的風險之中。圖/台灣百合正義會提供

「全台灣有2台捐血檢測用的自動免疫分析儀(ABBOTT Architect analyzer),美、日都使用4年就汰換,台灣卻用了10年還沒換」!民團今(26)日再度召開記者會,質疑衛福部說謊、欺騙人民,把責任推給捐血中心,讓人民因為輸血可能曝露在愛滋病「偽陰性」結果而不慎感染的風險之中。而年賺30億元的捐血中心,卻連2部共3千萬元的新機器都不肯換。

「衛福部和台灣血液基金會的疏失,讓大家知道台灣官員都在說謊、欺上瞞下,陳時中部長和醫事司長石崇良、疾管署署長周志浩應該要下台」!台灣百合正義會徐會長表示,愛滋病的突變率非常高,目前台灣的檢測方法是使用單一的基因晶片檢測法,當遇到突變病毒株,若無法很快做改善、變更,會遇到出現偽陰性結果,可能就會流傳到醫院,有危害用血安全的疑慮。

他並表示,目前使用的核酸檢測技術用於血品傳染病原之篩檢,已用了快十年,全世界都在用這方法,但有許多模式,歐美使用的是軌道式的全自動檢測儀,好處是檢驗過程中不用經過人為,「人不用碰觸到」,但台灣血液基金會(捐血中心)到目前還是使用分站式的檢驗法,衛福部官員卻說愛滋病檢測為2百萬分之一,B肝為30萬分之一。

徐會長說,「衛福部官員說謊,因他們引用這數字,是使用美國的數字,是使用全自動檢測儀的數字」,他要請問醫師出身的行政院長賴清德,這方面應比大家都了解,也要問衛福部長陳時中,「在北高檢測中心使用的是像美國的軌道式,還是分站式」?首長應誠實回答。

他進一步指出,台灣血液基金會現行各種檢驗實務,是採所謂「minipool」的方式,即「將數支檢體混合為一支」,例如10支或4支混合為1支。但不管10支或4支,當其中一支有低量病毒存在,即可能因與其他血液混合而產生稀釋效應,從而濃度更低而使儀器無法測得,「衛福部官員到底有沒有去查到這件事」?

徐會長更出示衛福部核可資料表示,捐血中心每年賣血營收達到新台幣30億元,但是許多老舊機器始終不願更換,「2部新機器3000萬元,但很多機器都是用到10年不換」,例如冷光自動免疫分析儀(ABBOTT Architect analyzer)雖然跟美國日本是同品牌,但是他國使用年限到4年即淘汰更換新型號,然而全台灣有18個捐血中心,卻只有台北及高雄2個檢驗站,該2台機器必須承受全台灣的捐血檢測,其負擔量早已超國其他國家,「為什麼不換?這裏面當然有文章」。

他批評,衛福部長陳時中一直把責任推給捐血中心,說有嚴謹的設備,「但這就是所謂嚴謹的設備嗎?請問賴院長、陳部長,醫事司石崇良司長,2005年啟用的這部機器,現有還有沒有在用?」每年一、二百萬輸血者,衛福部不該把台灣人民的輸血當兒戲,「若陳時中不下台,百合會會一一引爆這些黑幕」。

台灣百合正義會出示主管機關衛福部核可資料,目前捐血檢測儀器已用10年,與美日等國4年就汰換不同,該會質疑不夠嚴謹,讓民眾捐、輸血曝露在感染風險下。圖/台灣百合正義會提供

徐會長接著批評,衛福部開放吸毒者和男男同志可捐血,但根據百合會查到的資料,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 的90-90-90 抗愛滋病策略,在執行該計畫的168 個國家中,至2017年7月,只有7個國家達到 90-90-90,分別是丹麥、冰島、新加坡、挪威、英國、柬埔寨及波札那等國家,而台灣的抑制水平為50%(75×79×85),只是在及格邊緣而已,「難道衛福部沒看過這些資料嗎?」

「而在達成目標七國中,包括丹麥及冰島都永久禁止男男同性戀捐血,更嚴禁吸毒者捐血,但我們防疫成績才過半,人家都不敢開放了,衛福部憑什麼開放?」他質疑衛福部到底拿了什麼好處?再者,對衛福部強調愛滋病防治效果好,但比較台灣衛福部和日本厚生省的統計,在全球感染案例逐漸減少趨勢下,台灣卻反常地不斷增加。

徐會長出示資料,台灣的愛滋病從2015年增加2,326人,2016年增加2,395人,2017年增加2,519人「逐年升高」,「這叫做中華民國衛福部做得很好嗎?為何不敢公佈這些數字?」而人口是5倍於台灣的日本,每年則以1000多人在增加(2015年增加1288人,2016年增加1279人,2017年增加1525人),「我們的防疫做得如此之爛,居然還敢開放,還敢邀功,欺上瞞下」,這些官員不須撤職查辦嗎?「賴揆是優秀的閣揆,但這四名官員還能留嗎」?萬一台灣來一場巨大的類似SARS的疫情,人民敢把身家性命、防疫措施交給失職的官員嗎?

他最後表示,台灣百合正義會最後公開呼籲賴清德,1.要求衛福部立即撤回2018年3月12日公告的捐血修正法案。2.立即將陳時中部長、石崇良司長、周志浩署長、羅一鈞副署長等四名失職官員撤職查辦,以免將來台灣發生無可回復的疫情傷害。

台灣被害人權協會副理事長、主任檢察官劉承武也呼籲賴清德,希望賴用專業來看待此事。他表示,根據《醫師法》第12條之一規定,任何主訴都必須說明治療風險及危害等,「醫師有此義務」,另依《行政罰法第7條》: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其代表人、管理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而《民法》224條也規定代理人所做行為導致病患損害,視為過失的責任。

他指出,衛福部為了人權理想而作為,但美國和德國哲學家共同研究出一個重要理論,若一直堅持理想,忘記實效,會形成共輸的局面,公益和私益最後是共輸,希望衛福部不要因為辭窮、心虛、理虧而不接受公開檢驗,用不理性的對話來面對這些風險和落差。

劉承武引用法條說,「若衛福部不作為,希望監院依憲法97條: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如涉及刑事,應移送法院辦理。」此外,《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包括「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有懲戒之必要。《公務員服務法》第7條也規定,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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