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近年來食品安全風波不斷,自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至今,部分農、漁產品被檢驗出農藥、藥物殘留過量並未間斷,引發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關切,加上海洋資源枯竭,近代世界人口快速增加,養殖漁業所生產的漁產品儼然成為飲食中重要的蛋白質來源,故目前針對現今使用的漁產品均更加要求來源及製成的細節,為順應此世界潮流與消費者需求,政府責無旁貸要為消費者及生產者把關,更要有能力解決食安問題,並營造業者與消費者雙贏策略。
二、台灣漁業生產
在此提及之「漁產品生產」主要針對國內水產養殖所生產之漁產品或水產品其養殖生產過程。台灣水產養殖可分為內陸養殖及海面養殖,前者分別又可分為鹹水養殖以靠海或近海抽取海水,採鹹水或半鹹水養殖模式,淡水養殖則大多以灌溉用水、抽取地下水或地下水體自然湧出,根據102年漁業年報統計資料指出,台灣內陸養殖總產量為317,246公噸,其中鹹水養殖達164,452公噸,淡水養殖達152,270公噸,重要養殖魚類則包含虱目魚、吳郭魚、鰻魚、石斑魚及文蛤,飼養的縣市主要分布於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宜蘭及花蓮等8個縣市;海面養殖總產量為31,706公噸,其中箱網養殖達2,674公噸,以澎湖的海鱺為主,淺海養殖29,032公噸,以牡蠣為主,其產量與產值均名列國內貝類生產前茅,分布在彰化、雲林、嘉義、台南、澎湖,面積維持在12,000公頃。
三、現行生產者主動把關機制-產銷履歷
養殖水產品產銷履歷(TAP)之全程追溯,是由餐桌一直追溯至養殖場的整個過程,生產端包括:種苗來源、飼料(餌料)、水質、底質與疫病防治用藥等的管理;在運銷通路端包括:運輸工具、加工廠的管理與環境衛生、分切包裝處理過程的管理等;在末端通路包括:超市、餐廳或是批發市場及傳統市場的環境衛生及其保存與展售設備的管理等整個過程,所有資訊公開、透明及具可追溯性,建構安全體系,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目前全國養殖漁產品通過產銷履歷驗證家數631家(統計至104年6月8日截止)。
四、政府主動把關機制-漁產品抽驗制度
政府施政把關方面,漁業署委託地方政府進行查驗,主要分為養殖水產品飼料、未上市漁產品、批發魚市場及市售漁產品衛生安全。養殖水產品飼料方面:不定期派員前往進行針對轄內水產飼料製造廠商進行飼料抽驗,抽驗種類為鰻魚、草蝦、斑節蝦、虱目魚、尼羅魚、石斑魚、鯛魚、烏魚、鱸魚、香魚等,檢驗項目為一般成分(水分、粗蛋白質、粗脂肪、粗纖維、粗灰分、鹽酸不溶物等)、藥物殘留(含硝基呋喃、歐索林酸、磺胺劑、氯黴素、四環黴素及受體素)、三聚氰胺及農藥等。針對未上市水產品採檢魚體樣本,檢驗項目包含藥物殘留、重金屬及農藥,抽檢魚種包含虱目魚、台灣鯛、鰻魚、蝦類、文蛤、烏魚、石斑、鱸魚、鯉魚、鯰魚等。批發魚市場以生產地魚市場為對象,每日由魚市場自行抽檢魚種進行保鮮劑快速檢測,檢驗項目為外觀、過氧化氫、甲醛、硼砂。由中央單位或衛生單位於魚市場進行市售水產品衛生抽驗,主要檢測藥物殘留。目前漁業署每年全國的抽驗件數約1500件,平均合格率在97.3%以上(資料來源由漁業署水產安全科提供)。
政府在重重把關制度之下,食安問題仍不間斷,分析如下:
(一)、現有政策制度面所遭遇的困難
1、在產銷履歷推動方面,因養殖業者年齡偏高,資訊化操作有困難,另外因驗證增加成本費用尚無法反映於產品售價,導致申請的意願不高,因而目前全國養殖漁戶戶數約30,000戶,申請認證通過只有631戶,相對戶數非常稀少。
2、漁產品抽驗制度方面,抽驗件數仍過少,造成業者易有僥倖心態,未能發揮把關功效。
(二)、養殖生產環節所衍生之問題
1、重金屬污染:屬於環境汙染一環,最常見於牡蠣,國內銅污染嚴重有兩處,香山綠牡蠣事件於竹科排放廢污水,二仁溪綠牡蠣事件於台南市、高雄市交界二仁溪口燃燒廢五金。必須遏止重金屬累積及擴散現象,才能解決台灣西部沿海養殖污染問題。
2、養殖水源問題:鹹水及半鹹水魚塭的水源以海水引進及地下水為主。位於工業區出水口附近的漁塭可能遭受工業廢水的汙染,另外於收成或整理魚塭時直接將養殖池水排出,同時也將病原汙染附近其他在抽取海水的魚塭,造成疾病傳播。
3、養殖戶普遍高齡化:多數養殖戶年齡普遍偏高,一旦疾病發生,容易誤信偏方,造成藥物濫用或使用禁藥,顯示經營者偏向高齡化,輔導與教育正確飼養與用藥觀念成效不佳。
4、飼養密度過高:台灣因內陸養殖空間不足,採取高密度養殖,加上缺乏正確養殖觀念,只想快速獲利、縮短飼養期而使投餌量大,造成過度餵食,因過多排泄物及殘餌,使得水質惡化,容易造成疾病的爆發。
5、錯誤的用藥觀念及合法藥物過少:正確及安全的用藥規範與觀念仍未深植漁民,養殖過程中如遇到疾病的爆發,經常直接詢問非法登記的藥商並向其購買藥物使用,導致藥物濫用或使用禁藥,未減緩疫情反而產生了食安問題,水產養殖用藥規範中限制使用的禁藥,例如硝基呋喃、孔雀綠及氯黴素,因其抗菌及抑菌效果極佳,雖然已被列為禁藥,仍常被使用,有些漁民上市前發生疫病問題,昧著良心只考慮利益得失卻未遵守停藥期規定,造成藥物殘留。加上缺乏實務上所需且合法之藥物種類,依據水產動物用藥品使用規範,現行可用的藥物採正向表列,可用藥物約10多種,針對部分藥物,藥廠卻並未製作水產動物使用的劑型,導致有藥可用,卻無處可買的情形。其中針對寄生蟲的驅蟲藥只有一種,長期只使用單種藥物可能有抗藥性之疑慮,故目前仍有其他未經列為合格用藥(偽藥)在現場被使用,例如福馬林、醋酸銅及硫酸銅,對人體是否有毒性或致癌性?在病毒性疾病方面,現階段已有神經壞死病毒、虹彩病毒的商品化疫苗,而細菌性疾病則有弧菌疫苗商品,惟實際使用率不高,其原因與疫苗價錢、操作不易、疫苗成效有關。
6、產業鏈問題:包含飼料源頭非法藥物濫用、種苗品質不佳、或運輸及魚體上市過程使用非法有毒藥物,常見於活魚運輸過程中非法添加丁香油,用於麻醉魚隻,減少緊迫,可提高存活率,但對於人體具肝毒性。其它使用添加於運輸或上市魚體的禁藥或偽藥,如:孔雀綠及福馬林。
以上每個環節都可能導致食安問題,亟需相關單位正視與解決。
五、解決之策略
(一)、針對養殖過程之建議
1、鼓勵養殖戶年輕化,做好養殖源頭及用藥管理:改善經營者高齡化現象,並從養殖環境開始審視,水源是否優良,環境是否適合養殖,如符合養殖所需條件才建議進行生產,以安全無用藥飼料養殖優良健康魚苗,從生產養殖過程建立預防醫學的觀念,建議建立飼養紀錄及監控系統,提供養殖評估及依據,不密飼、不過度餵食,定期做健康檢查,有疫病問題找專業具合法證照獸醫師或是當地動物防疫機關諮詢,建立安全用藥觀念,故應增加專業具合法證照水產獸醫師培訓、配合產銷履歷制度增加場內特約獸醫師及水產養殖技師,提供正確用藥與養殖觀念,並鼓勵增加當地合法水產動物用藥經銷或販售場所,使養殖戶能容易取得正確用藥觀念及合法藥物。
養殖魚類種類繁多,各種魚類好發疾病亦不同,近年來各種新興疾病如螫蝦瘟及白蝦早期死亡綜合症等陸續發生,建議未來相關疾病防治與藥物規範也應隨時因應現場需求而更新,更貼近實際養殖狀況。由於台灣水產養殖面積廣大,除了在各養殖專區設置水產動物檢驗站以外,行動診療車更具有高度的機動性及即時性,可以加速並強化魚塭水質檢測及監控、水產動物疾病檢診、防疫控制及用藥諮詢輔導。
2、統一規劃水源進出系統:為解決水源問題,應由政府統一規劃近海養殖區的進水及排水系統,使水源能共享,並減少因進出同一路徑而產生疾病互相交叉感染的現象,淡水養殖則建議另增一備用池水作為替換水源,在水質惡化時仍有好水可用,排放廢水時也必須消毒水體,以免污染別場。另外建議鼓勵箱網養殖,漁民將養殖區域以海洋取代陸地發展優質養殖產業,搭配完善的管理制度,可減少疾病發生及藥物的使用,間接減少食安問題。
3、改善產業鏈問題:選用健康安全飼料,更改活魚南魚北送習慣,全程冷藏運輸,上市的包裝過程也必須搭配加強並完善的抽驗及查緝制度以確保魚產品新鮮及衛生安全。
4、強化政府為養殖業者服務及把關機制:地方政府及當地動物防疫單位須持續加強輔導養殖業者養殖環境改善措施及加強養殖場管理,藉由教育訓練宣導等輔導養殖業者正確用藥方法及建立用藥紀錄。另增加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及水產品配合飼料抽驗件數,以達到把關的效果。
(二)、完備透明漁產品產銷履歷認證
應研擬一套適合簡單又能完全回溯並符合台灣產業之認證方式來施行。在制度方面,需管理好源頭原料來源到餐桌上及整體產業鏈,建立監控系統並將資訊透明化,讓每一位國民能認知產品優劣好壞,並喚起業者良心良知,能秉持永續經營理念及建立品牌形象。
(三)、完整的預警管理機制
規劃完整預警檢驗監測透明化制度,政府應委託國內相關研究及教學單位持續研發簡易快速檢驗試劑,可於現場初篩診斷使用,減少業者初診到確診之損失及藥物濫用,搭配走動式水產動物疾病檢驗服務及用藥輔導,建立一套公開透明機制,包括漁產品衛生安全風險評估、強化主動預防監測及被動檢測、魚病檢驗及輔導工作等,經由快速診斷及正確用藥觀念來減少藥物濫用等風險。
(四)、重罰不肖業者
在務實把關下尚有漏網之食安問題時,經回溯揪出違法之業者及整體產業鏈,將重罰以遏止食安事件再發生。另外亦可提高檢舉獎金的額度,鼓勵大眾或相關業者一同積極檢舉違法添加或藥物濫用,以達到杜絕違法行為。
六、結論
除教育業者認知外,靠資訊公開透明化讓消費者認知及有所選擇,並使市場優劣能有所區隔,引導發展不使用藥物之養殖也是未來趨勢。期望經由以上所提及之策略及建議能解決現有問題,間接提高漁產品產值及增加養殖業者營收,並達到永續經營的目標。
食安問題無所不在,根本解決之道仍須從政策、法律及教育進行全面性檢討與修正,仰賴全民與政府共同攜手重建「食品」的安心環境,創造永續健康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