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越南鋼鐵廠排廢水污染海洋、毒死魚群遭罰五億元美金事件,引發國際爭議,今(30)日立法院永續促進會召開公聽會,邀請民間團體、中鋼代表及政府相關各部會進行討論。不過由於台塑與越南政府簽訂保密協定,導致股東之一的中鋼代表「一問三不說」,對此不少與會的環團感到非常不滿,認為台塑根本沒有誠意檢討反省污染問題。經濟部投審會代表也坦承,目前確實缺乏處罰機制。
中鋼代表事業發展處處長賴永智說,中鋼在台塑的投資持股大約為25%,主要的持股大約有70%仍集中在台塑集團本身。污染事件發生後,河靜鋼廠立即召開董事會討論,盼能釐清事實真相及避免再次發生。不過事後包括跟越南政府的談判等,都由台塑集團主導,中鋼並沒有辦法影響。
環團批評,中鋼作為國營企業,投資台塑的資金當中,等於也有人民的納稅錢,在台塑鋼鐵廠也有兩席的董事。現在台塑在國外投資賺錢,有利潤是歸企業的;一旦出了問題,比如這次的污染海洋事件,受損的卻是台灣的國際形象這樣的國家公共財,中鋼不應該推卸責任。
「環境法律人協會」的代表質疑,既然台塑董事會已經決議要解決問題,那相關的資料包括此次污染物質的內容、目前正在進行改善的53個項目、未來廢水排放管的即時監測資訊等,是否能對外公開?中鋼代表表示,他無權決定,包含改善項目都在與越南政府的保密協定中,但台塑河靜鋼廠未來會盡力符合越南政府的國家法令。
經濟部投審會蔡宗吉組長表示,目前台灣企業到國外投資設廠的相關管理辦法,是依據《產業創新條例》及《國外投資處理辦法》。這兩個法規的精神主要是輔導與鼓勵,所以當出現問題時,確實缺乏相關罰則,盼立法院可以先提出修法,他們就能依法辦理。
立法院永續促進會30日針對台塑越南鋼鐵廠污染海洋事件召開公聽會。圖/李秉芳
蔡宗吉組長說,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六條,政府會針對企業嚴加審查,但不可能因為這次的事件,就建立「黑名單」。對此「台灣人權促進會」代表林彥彤說,他認為現在台灣企業到國外設廠投資是「頭過身就過」,寫一份光鮮亮麗的申請書,納稅錢就被丟出去了,出了事情也沒辦法課責。經濟部應該要訂罰則,罰款可以用來修復台灣與越南的關係,或是做調查報告,不是像現在這樣什麼都不知道;如果再次爆發類似事件,「政府又該怎麼辦?」
林彥彤批評,台塑並不是一個好名聲的公司,早在1996年就發生污染柬埔寨海岸的事件,建立黑名單的用意就在這裡。林彥彤強調,污染事件發生後,很多在越南的台商都被越南政府要求遵守很多規範,但是像台塑這樣的大企業根本不在乎。如果政府沒有明確的列管機制,台塑怎麼會怕,「過去污染台灣都沒在怕了。」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的文魯彬說,他對於今天這樣的會議結果感到非常遺憾,因為大家來這裡想要解決問題,但是卻連「了解問題」都沒辦法做到,什麼都是「保密協定」。他也批評,今天台塑就是不想做,就會給一千萬個理由為什麼不能做,如果國家政府投資這樣的事業,真的很令人遺憾。
公聽會最後主席陳曼麗表示,立法院會來討論研議,如何制訂台灣企業到國外投資設廠的相關罰則與規範,他也建議政府的新南向辦公室可以將這個事件作為重要案例,列入制訂相關法規的參考。
2016年6月30日台塑越鋼廠在越南公開鞠躬道歉影片(資料來源: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