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憲法學會副秘書長、清大科法所教授黃居正表示,國際間有科索沃的先例,透過聯合國的臨時治理當局下的議會,發表宣言宣佈獨立」,因此在中華民國體制下,「透過立法院來制憲,來宣佈獨立,並不是不能做」。
他說,但前提是你不能認真地當「中華民國」的官員,你效忠「中華民國」,這就完了嘛!所以當中華民國官員,史明講過「讓你選中華民國總統,是讓你來奪權,而不是讓你認真當中華民國總統的」,史明為什麼要支持蔡英文選中華民國總統,「就是要讓妳奪權,用中華民國體制來完成台灣獨立」,不能開始認真當中華民國總統,要突破這心理障礙,接下來很多事就可以做了。
黃居正也提到,歐巴馬「台灣不會試圖宣佈獨立」講的難聽,但沒什麼錯。「顯然維持現狀的共識就是:只要給你一部分的自治,你(台灣)不獨立嘛」!,「既然不獨立的意思,就是中國的一部分,或隸屬於中國,不然還有什麼解釋呢」?他認為,美國沒說反對台獨,但也沒義務幫台灣,台灣應突破現狀,並揭露在新憲法內,因為蔡英文也沒能力維持現狀。
台灣憲法學會今(18)日下午舉辦「制憲前首部曲-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座談會,邀請立法委員林昶佐,資深憲法學者許慶雄、清大科法所教授黃居正與談最後制憲建國的最後一哩路。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李鴻禧、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政大教授薛化元、中研院近史所研究員陳儀深也到場參與。
黃居正說,討論台灣國際法地位這麼多年,民進黨說法一直不斷改變,從中華民國的民主化,全面改選,兩國論、一邊一國,「當然一切等當選總統不一樣了,四不一沒有,什麼都出來了,維持現狀不會獨立,現在又有新說法,呼攏大家說不正常國家,所以國家要正常化」
他說,我常聽到這句話很懷疑,「不正常國家到底是指,已經是一個國家變得不正常,還是指它(台灣)不是國家?譬如說你不是人嘛,是半獸人,還是這是一個人瘋了,有病」,他是覺得「不是國家」。
「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台灣,以國際法觀點來說,它是一個地理名詞,被佔領的,國民黨在盟軍指揮下佔領台灣七十年,誰說不可能持續一個佔領?以色列佔領約旦河西岸,到現在多長的時間?國民黨代表這已被取代的中華民國,在盟軍指揮下佔領台灣七十年,在國際法上也不算很長,誰說不可能持續這樣一個狀態」?
黃居正說,所謂「不正常國家」一定要說清楚,不是只要民主化,取得絕對多數,總統也是我們的,就會慢慢變成正常。他形容,「不會啦,因為你不是人怎會正常?要先變人才會變國家」。
歐巴馬和美國教科書的難聽實話:終極統一才有國際參與
黃居正也提到昨天歐巴馬的說法,「有什麼不對? 他的話沒有一句話提到中華民國,他用的是中國,中國就是一個國家的名稱,全名叫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他的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裏面沒有一個叫中華民國的東西,他提到的是Taiwanese」,「蔡英文是台灣總統,但這台灣是一個Taiwan Authority,是一個佔領台灣的政權的總統,那為什麼聯合國憲章沒變?因為聯合國憲章很難修,這麼多年來只修過二次,只是在調整安理會會員國的數量」 。
「這裏面政府繼承現象很多,你說中華民國還存在,那為何聯合國憲章不把中華民國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蘇俄也已被俄羅斯繼承,也沒改啊?這說法再次證明,中華民國已被取代。他表示,「如果我們要維持現狀,我常說蔡英文不能維持現狀,不是不應該或不想,而是你沒有能力維持現狀,台灣的領土、主權,會隨著佔領狀態移轉會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佔領或繼承」,這事實是在國際法上的通說。
黃居正接著說,歐巴馬說「台灣取得某種程度自治,台灣就不會試圖宣佈獨立」,這說法早在美國國際法教科書早就被揭露了,只是大家都不想去讀、去看,Louis Henkin(編按,2010過世)這位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教授的教科書,有一句話我們聽了很不順耳,「在2006年版本的美國教科書,他提說台灣能夠參與國際組織的前提,就是在台灣的統治當局,跟美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有一個『追求終極統一的共識』,建構在這共識下,台灣才能以實體的定位參與國際組織,所以台灣所有參與國際組織的名稱,他的簡稱都是中華台北」。
「像參與的漁業組織就叫做中華台北,蔡英文參加的WTO官方簡稱叫中華台北,現在(新政府)上任後更厲害,衛福部長林奏延去WHA時也是中華台北,中華是沒有意思的東西嗎?Chinese是『中國的』,中國的台北,所以在台灣的一個中國的統治當局,是一個Chinese Autiority of Taiwan嘛!簡稱就是中國的台北」,黃居正說。
「不要自我催眠!何必這樣自己騙自己呢」?黃居正說,從Louis Henkin說的讓他很不爽的話,到現在歐巴馬聲明講的非常清楚,顯然維持現狀的共識就是:只要給你一部分的自治,你(台灣)不獨立嘛!「既然不獨立的意思,就是中國的一部分,或隸屬於中國,不然還有什麼解釋呢」?
黃居正說,這就是為什麼不能維持現狀,「因為一旦維持現狀,狀況就會繼續下去,愈來愈嚴正,嚴重到全世界的國家都承認這是一個區域性的習慣國際法,不用條約了,習慣國際法不需要全世界都同意,只要中國、美國跟台灣人民大家有共識,變成一個區域性的共識,接下來就無法翻身」。
制定台灣新憲法 一定要做轉型正義
「狀況會愈來愈嚴重,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一定要想辦法去突破現狀」,黃居正說,如果能制憲我還是不滿意,但還是要在中華民國體制下做,「但也不是不能怎樣做,科索沃是在聯合國設立的臨時的治理當局,下面的議會發佈宣言宣佈獨立,那時並沒有人民自決辦理全民公投,用代議制度方式來宣佈獨立。為什麼我們不能用透過立法院的方式,來制定一個新憲法,宣佈獨立,這不是不能做,國際法也不是沒有先例,這可做得到」。
但他說,這樣的前提是不能認真當中華民國總統,「選總統是要你來奪權的」,要突破這心理障礙,接下來很多事就可做了。「要做的事情,第一就制定台灣新憲法,一定要揭示台灣是一個在佔領狀態下,脫離佔領建立國家的狀態,而不是從中國的領土分離出來」。
「要正面思考,美國每次都說不支持台灣獨立,但聯大決議裏都揭示『不干涉原則』,外國不能干涉國家內政,支持境內的人民來脫離它領土獨立,但如果它的要獨立,獨立完我們可以承認它啊」,黃居正說,所以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但美國從來也沒用過反對台灣獨立的說法。因為自己很清楚知道不可以干涉國家內政,但台灣已確定切割佔領狀態,美國沒有理由不支持,為什麼要自己嚇自己呢」?
接著他說,取得新國家正當性後,「既然是這樣,轉型正義就是一定要推動」,轉型正義不是只有取回不當黨產,而是從至少1945年到1952年適用海牙法和日內瓦去,去追懲這些228以來剝奪台灣人的生命財產領土,徵收、霸佔日產,實行法律來剝奪審判人民財產的這些不法行為」。
他說,上禮拜德國才判一個納粹時期的會計四年徒刑,他什麼也沒做,只不過是記帳,清點集中營被集中的猶太人衣服、金飾,「他已經九十歲了,被判四年的徒刑」,德國都可以做到追償沒有時效限制,我們沒有理由不追究。
「整天在談和解共生這種人,就是我常說的,反對轉型正義的,要不是你自己,不然就是你爸媽是『爪耙仔』,不然怎麼可能反對轉型正義、追究呢」?德國前幾年才把一個在但澤攻防判了一百多個公務員死刑的法官判刑,這法官已92歲,判14年,這法官被關到死絕對放不出來,「都可以這樣做,為什麼不能做呢?新憲法不做這件事情要做什麼?不然像民進黨這樣,促轉只是促而已,還沒有轉。不能只有促」,黃居正說,新憲法裏面這些事一定要做,才能呈現台灣和中華民國不一樣的地方。
「收回」南海諸島說法謬誤:把台灣變成中國一部分
「關於領土的事還是一樣。人人都還在吵鬧南海,那天蔡英文還在紀念『取回、收復』南洋島嶼,我是不知道國際法上領土有什麼叫取回、收復、光復、復歸、回歸,國際法上只有征服、發現、割讓、贈予、買賣。就算有,你中華民國是什麼時候『收復』過南海諸島?如果你能收復南海諸島,就能取得台灣的領土主權,證明台灣現在是中華民國一部分,然後就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是不是」?黃居正質疑。
他說,做這些事背後都要考慮國際法上產生的問題,發表任何聲明,在建立新憲法時,當然都要理解國際法上的困難和爭點,要特別注意。
黃居正說,歐巴馬講的難聽,大家覺得不開心,賴怡忠(遠景基金會執行長)還出來否認、黃國昌(立委)出來批評,但「這些人都很清楚,歐巴馬在密西根大學是law school(法學院)的,自己很清楚在講什麼,所以歐巴馬的用語都合於國際法和台灣關係法的定義,他也揭露台灣過去到現在自己表達的看法,但美國並沒說這立場不能改變,也沒義務幫你改變」。
他強調,「台灣人要改變一個習慣,不要什麼事情都要人家幫你做,人家要讓你加入國際組織,出現在國際舞台」,沒有一個國家有義務幫你這樣做,台灣人要表達自己想要做一個國家的意願和主張,而且符合國際法要求。
「新的憲法可以做這樣的事」,黃居正說,新憲法要明確表達切斷跟中國的歷史脈絡,切斷目前中國對台灣的佔領,不管是形式或實質,確立台灣做為一個民主自決的政治體的獨立地位,以這樣的地位來參與國際組織,這些要揭露在新憲法內,不然這部憲法一點意義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