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循環經濟,台中市政府計畫將停用10年的外埔堆肥場,轉型為「綠能生態園區」,回收廚餘及農作稻稈,利用「廚餘厭氧」及「稻稈氣化」技術,推動綠能發電,盼藉此減輕焚化廠處理負荷,維護空氣品質,同時藉由收購稻稈增加農民收入,共創環保、農民、經濟發展三贏局面。
台中市議會今(8)日進行警消環衛、都發建設水利委員會聯席會議,由環保局長白智榮進行「外埔堆肥廠轉型綠能生態園區」專案報告。包括市議員曾朝榮、楊正中、翁美春、李榮鴻、吳敏濟等人均關心生態園區開發期程、處理量能及後續效益等問題。
白智榮指出,外埔堆肥廠於2008年10月停止營運後,原廠區設備損壞,閒置近10年,形成環境髒亂及治安死角。對此,環保局積極發展綠色經濟,引進新的廚餘厭氧及稻稈氣化技術,回收生廚餘與稻稈再生發電,將堆肥場等鄰避設施轉型為綠能生態園區。
白智榮表示,綠能生態園區完工運轉後,規劃以每公噸1,000元的廚餘處理費用交付投資廠商,規劃廚餘年處理量為5萬4,000公噸,初估發電量約每年540萬度,約可提供1,550戶家庭一年用電量,每年可減少碳排量達6,144噸。如此一來,減輕焚化爐負荷,延長焚化爐使用年限,收購廢棄稻桿,更可減緩露天燃燒空汙問題,農民也可創造收入。
另外,稻稈部分,環保局規範投資廠商應以每公噸600元優先收購臨近外埔區、大甲區、后里區、大安區產出的稻稈,初估稻稈年處理量為5萬公噸,年發電量約5,000萬度,每公頃兩期農地將可增加農民約7,200元收益。
關於開發期程,環保局已依促參法於去年7月6日辦理公聽會,公開徵求階段自今年4月12日起至5月31日止,預計2018年5月31日可開始進行園區試運轉。
此外,市議員楊正中、吳敏濟等人則關心外埔堆肥場轉型綠能園區,廚餘發電與稻桿汽化發電工程是否需要先進行環評?
環保局指出,綠能生態園區整建案屬於環評認定「堆肥場擴建」,且該案開發面積2.88公頃,未達5公頃,「非都市土地」處理量每月不超過5,000公噸,未達實施環評規模,因此不須實施環評。另外,該案附屬氣化爐設備非屬環評認定標準中的「焚化廠興建」,也無須進行環評。廚餘厭氧發酵過程與沼氣發電完全採負壓密閉式處理,全力做好汙染防治。
市議員翁美春則關心綠能生態園區對周遭居民的回饋機制與監督機制。白智榮表示,環保局將訂定自治條例及相關規定,回饋金部分將依據基地面積,並納入園區每年度售電收入一定比例,回饋當地公所及居民。另外,市府也將制定監督委員會設置要點,提供當地公所及里長監督園區運作的法源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