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聽不懂?漁工疑遭虐死案錯失關鍵證詞 民團籲立通譯專法
寄件人 E-mail
收件人 E-mail

聽不懂?漁工疑遭虐死案錯失關鍵證詞 民團籲立通譯專法

 2017-01-10 19:55
印尼漁工疑遭虐死的案件持續延燒,立委蔡培慧及尤美女召開通譯制度公聽會,民間團體提出許多第一線的經驗分享,認為台灣的通譯制度有很大進步空間,建議立專法全盤規劃。圖/李秉芳
印尼漁工疑遭虐死的案件持續延燒,立委蔡培慧及尤美女召開通譯制度公聽會,民間團體提出許多第一線的經驗分享,認為台灣的通譯制度有很大進步空間,建議立專法全盤規劃。圖/李秉芳

印尼漁工Supriyanto疑遭虐致死,死前錄下的影片中有關鍵證詞,卻因屏東地檢署的通譯人員「聽不懂」,導致案件問題重重卻全案簽結,民進黨立委蔡培慧今(10)日與尤美女、南洋台灣姊妹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團體召開「從印尼漁工案檢視我國司法通譯之弊病」公聽會,要求重新檢討使用通譯之基準與流程、通譯人員培訓制度與認證標準等問題。民團提出應盡速建立通譯相關專法,包含認證制度、勞動辦法等規定。

蔡培慧指出,目前在台外籍人士已超過百萬人,不論在司法審訊、緊急事件聯繫或是報案時,往往都需要通譯人員的協助,透過翻譯來瞭解外籍人士所反應的狀況,但實際執行上,即使在法庭庭訊時有通譯協助,但在警察機關或其他第一線現場,卻不見得有通譯人員提供翻譯服務,由此可見台灣社會長期忽視東南亞語通譯服務在人權保障上的重要性。

來自印尼的遠洋漁工Supriyanto疑遭虐致死的事件,據媒體報導內容指出,Supriyanto在死前錄下影片中有關鍵的證詞,然而因為屏東地檢署的通譯因不懂Supriyanto的家鄉話(中爪哇方言)而造成此案件的誤判,顯示出通譯制度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船長有跟著打我,就是虐待我」監察院王美玉委員拿出調查報告,裡面寫著印尼漁工Supriyanto的血淚控訴,王美玉說,關鍵的詞句聽不懂,死亡時間也有誤差,但是屏東地檢署卻全案簽結,目前已經重啟調查,船長是否沒盡到保護的義務,業務過失使人致死。

王美玉也表示,他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因為語言問題,通常申請核准與實際執行的,是兩套不同的勞動契約,有些漁工甚至遭到不當苛扣薪資,船員每個月只領到五十元美金的薪水,一旦出了事情,這些漁工的家屬不可能有資源跨國來台灣控告船長、船東,還要花時間打官司,王美玉直言,很多Ngo團體與行政機關之間,資源整合不暢通,應該整體全盤檢討。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庇護中心汪英達主任則說,作為主要的協助團體,他們幾乎每一關都要陪著外籍移工,幫忙翻譯,因為司法通譯素質參差不齊,有的通譯中文程度欠佳,沒辦法完整表達,他分享有一次個案經驗,當事人講了一大段菲律賓語,結果視訊那頭的通譯卻只講兩句話,汪英達說,通譯缺乏教育訓練,也沒有認證機制。

汪英達更進一步提出,有不少警察局或機關會找仲介當通譯,但是仲介公司背景的通譯立場並不公正,損害當事人權益,過程中常常曲解當事的意思,一直給當事人很大壓力,有次他陪同一名受到性侵害的外籍移工去醫院驗傷,結果講到最後通譯與醫生溝通完,醫生竟然當場撕毀驗傷單,仲介擔任通譯經常影響整個案件的處理。

南洋台灣姊妹會的謝世軒執行秘書也分享個案經驗,指出移民姊妹受到家暴打離婚官司時,因缺乏相關通譯協助,無助的母親只能帶著孩子逃回母國,謝世軒認為,通譯服務具有公共性質,是保障基本人權,政府應提供最基本的保障,盡速建立通譯相關專法,包含認證制度、勞動辦法等規定。

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尹育華副組長表示,移民署有建立通譯人才資料庫,目前翻譯的語言有18種,資料庫中的人數也有上千名,另外在全台灣各縣市設有25個服務站,上下午都有通譯人員排班,除了英文之外,也以東南雅語系為優先。

尹育華坦言,像是中爪哇語這種特殊少數的語種,的確不是很容易找到通譯人才,因為需求也少,雖然目前總量夠,但是通譯人員並非證照制度,而是依照各機關需求培訓,時間上也不是真的很足夠,未來會依照大家的需求納入資料庫。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蔡孟良副署長則說,勞動部目前在通譯相關服務上,盡量會質量並重,對地方政府也有補助機制來加強通譯的資源,至於仲介擔任通譯的問題,蔡孟良確實認為如果仲介代表的資方那邊確實不妥,應該利益迴避,他認為資源上可以先以和NGO合作為優先,如果需要公部門,勞動部也願意協助處理,若真的需要仲介業者的翻譯,可以考量透過評鑑制度來把關監督。

農委會漁業署遠洋漁業組劉啟超簡任技正則回應,現行公部門的狀況是如果有案件需要,會由當地檢查局或移民署當地收容所的通譯人才推薦使用,如果業務案件量大,會循移民署通譯人才資料庫查詢,刑事案件或涉及人口販運防治法的,則移送司法單位處理。

針對漁工權益的問題,劉啟超則說,這是這是漁工跟當地印尼仲介有簽契約,台灣現行法律管轄上沒有辦法涉及,單位後續的強化管理目前安排相關條文是用負面表列來篩選,國外仲介公司及當地來源簽的契約影本也必須讓漁業署篩選。

蔡培慧、尤美女委員及民團提出以下幾點要求,包含通譯培訓課程及相關資格認證應完善規劃,並建立通譯評核及考核機制,正視通譯人員之勞動條件及業務執行需求;以及建立通譯完善之標準化處理流程,並編寫基本說明手冊及翻譯相關文書,使當事人確知申請使用通譯之方式及程序、案件處理流程及評核或申訴之管道。最後則是建置通譯多元語系人力資源庫,以因應不同族群需求。

相關新聞列表
生活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