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推?敲?再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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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敲?再推敲

 2022-01-23 10:30
門,門叩。木門。示意圖/Pixabay
門,門叩。木門。示意圖/Pixabay

「推敲」是譴詞用字的修辭要訣,其典故眾所熟悉,來自傳說,唐代賈島騎驢作詩「鳥宿池邊樹,僧敲月下門」,猶豫於「推」與「敲」之間,拿捏不着何者為佳,請教「文起八代之衰」的國學大師韓愈,由他敲定「敲」字。自此千百年來捨「推」擇「敲」,列為典範。我則期期難予茍同,甚至舉雙手反對,並質疑韓愈的推敲功夫。

夜闌人靜,尤其幽寂的寺院,宜悄悄推門而入,避免打破四周的寧謐,噪擾沉睡中的和尚與沙彌,僧侶概皆具有佛心與道行,慈悲為懷,溫文和善,不致粗魯無禮才對,如此方始合情合理。若敲門,就會嚇走夜宿池邊樹上的鳥隻,也會吵醒眾僧,驚動鄰居,而且讓人知其浪遊晚歸,不守清規。既未替別人著想,缺乏「公德心」,徒顯修養不足,又自暴其短。因此「推」勝於「敲」。

其實,關鍵在於寺門是否上鎖?以及此僧有否鑰匙?掩門不鎖,或夜未深還沒鎖門,或他帶著鑰匙,根本不必敲門,開門進去就是,便無推敲的困擾。

門關而未鎖,表示佛堂聖地,夜不閉戶,歡迎善男信女隨時出入,甚至無虞閒雜偷盜入闖。鎖門即是僧家禁地,打烊而息,外人止步,或防範宵小,何異於商店行號和公家機關?佛家普渡眾生,日夜敞門,雖設而常開,則「推門」即可;寺院門禁森嚴,白天開放作業,晚上閉門謝客,則須「敲門」。「推門」或「敲門」乃取決於寺廟的宗旨與社會風氣。韓愈用「敲」,莫非意指後者?實則「推」優於「敲」。

夜深上鎖又沒鑰匙才須敲門,「敲」字僅適用於此。

沒鑰匙有幾種可能:(一)沒帶出去或忘了帶出去,(二)忘了帶回來或遺失,兩者皆因疏忽而致打擾了別人,罪該責己。(三)外來的和尚不告而來,亦即不速之客,寺裡事先不知情,敲門叨擾,在所難免。(四)這門非寺門而是民家的門,「推」門表示熟識慣訪,或預先有約;「敲」門表示臨時專訪,必有要事。(五)這門非寺門而是尼姑庵的門,「推」門即是人約黃昏後的暗通款曲;「敲」門則是冒昧,動機可疑,僧人為何敲門夜訪?可真耐人尋味了。

第五項並非筆者缺德,信口開河,而是史上有據,不信請看─清朝才子鄭板橋當濰縣知縣時,因一位尼姑涉及桃緋而請求還俗,他即席批曰:「褪禪心,起凡心,脫袈裟,換羅裙,准!准!准!准妳嫁夫君,免得僧敲月下門」。若她的對象係空門外的漢子,尼姑已破色戒,還俗嫁人之前,怕有偷腥的和尚聞風而至,「敲」門求歡也!若其未婚夫就是來敲門的那位僧人,則鄭才子囿於成語,或沿用典故,未加推敲,而致錯用「敲」字,應改為「推」!試想,尼姑與和尚暗渡陳倉,哪有幽會時公然敲門之理?用「敲」字,指的是好逑的新歡(登徒子),用「推」字,則是識途的舊愛(老情人),兩者判然有別。

總之,「敲」字多不懷好意,推敲之後,以「推」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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