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豐原高商校安社」臉書粉絲專頁近日貼文公告,指校規不僅有「鞋禁」,還限定品牌鞋款,包括愛迪達(adidas)、VANS等知名品牌鞋款都屬不合格名單,有學生諷刺「這學校一定是Nike開的」,對此,校方今(10)日發布新聞稿澄清,是為了學生運動安全著想,不建議穿非屬運動鞋款的帆布鞋等,只是舉四個品牌當樣本,卻造成爭議,強調並無與任何廠牌有任何關係。
「豐原高商校安社」指出,校規規定愛迪達、VANS、ALL STAR、Levis等帆布鞋及板鞋均屬不合格鞋款,引發學生爭議,諷刺學校收了Nike跟NB的回扣?公部門這樣規定,沒有圖利特定廠商的嫌疑嗎?質疑鞋禁和學習成效之關聯性?如果把學校當成監獄在管,就全校統一採購鞋子。
對此,豐原高商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發文者為學生社團「豐原高商校安社」,並非學校官方粉絲團,校方無任何師長要求「豐原高商校安社」發此文章,校方只舉列四個品牌當樣本,並非針對特定品牌廠商,學校也未與任何廠牌有關聯。
豐原高商說明,校方修訂學生服裝儀容規定時,循民主程序訂定,先召開服裝儀容修訂會議,並採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學生及家長代表人數過半),再經由服裝儀容規定說明會及校務會議通過才實施,當初修訂學生服儀規定時,委員建議「學生著運動鞋,不建議著非屬運動鞋款式(含帆布鞋、板鞋、洞洞鞋、布希鞋、增高鞋)」,是為了學生運動安全著想,著非屬運動鞋款式容易讓學生在運動時受傷。
台中市教育局也指出,豐原高商服儀規定依相關法規並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而成,鞋子因考量學生在校運動安全,規定以綁鞋帶、魔鬼氈為主的運動鞋,不建議帆布鞋、板鞋、洞洞鞋、布希鞋、增高鞋等非運動鞋款。
教育局指出,依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1條規定,豐原高商修訂學生服裝儀容規定時,循民主程序先召開服裝儀容修訂會議,並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經由服裝儀容規定說明會及校務會議通過後開始實施。
針對「豐原高商校安社」貼文引發爭議造成關注,教育局表示,已請校方利用適當場合再與學生溝通澄清,避免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