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台塑食言不認「促協金」李進勇怒批台塑:終止運作雙方溝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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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食言不認「促協金」李進勇怒批台塑:終止運作雙方溝通平台

「促協金」:台電公司於購售電價中應提撥予雲林縣居民社福所用.......

 2016-11-22 17:15
雲林縣民向舉牌抗議台塑六輕!縣民高舉「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人前人樣 人後變樣」、「還我公道 吐出錢來」、「六輕傲慢 背信忘義」,高喊六輕還錢,表達與縣府一致的立場。(照片/雲林縣府)
雲林縣民向舉牌抗議台塑六輕!縣民高舉「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人前人樣 人後變樣」、「還我公道 吐出錢來」、「六輕傲慢 背信忘義」,高喊六輕還錢,表達與縣府一致的立場。(照片/雲林縣府)

「促協金」為台電公司於購售電價中應提撥予雲林縣居民社福所用,但台塑麥寮汽電公司一直未處理,雲林縣長李進勇今22日(二)親自至麥寮鄉調解委員會與麥電、台電代表,針對「麥電促協金」一事進行調解,台塑代表推翻104年雙方在溝通平台的決議,不認有促協金一事。

李進勇宣佈,縣府與台塑的溝通平台終止運作,立於公道,縣府據理力爭,不會手軟、不會低頭,一定全力以赴,維護縣民權益。雲林縣民則在六輕前舉牌抗議,高喊六輕還錢,表達與縣府一致的立場。

104年9月25日,雲林縣政府與台塑企業舉行第三次溝通平台會議,會中達成決議,針對麥電公司自行核算88-103年度台電購售電價中包含24.9億「促協金」,麥電公司將訂定促協金管理運用辦法,本透明、公平及獨立原則辦理,但麥電一直未處理。

李進勇表示,24促協金是雲林縣民的錢,台塑暗摃十多年,被縣府發現後,還態度傲慢不願還錢,縣府依法申請調解委會調解,希望用平和的方式得到台塑善意回應,也盼台電公司不能不聞不問,要盡到契約當事人的責任,督促麥電公司妥善運用這筆促協金。

惟22日的調解中,麥寮汽電公司廠長陳禮民代表,不願承認前年雙方溝平台的結論,台電代表則強調,無法要求台塑比照台電訂定促協金管理運用辦法。李進勇當場表明調解無共識,下一步縣府將至監察院舉發台電怠忽職守,李進勇隨即並前往六輕管理處,要求六輕給一個更確切的說明。

數十位縣民隨著李進勇轉到台塑六輕管理處表達意見,六輕管理處副總經理陳文仰說,會將縣府的訴求向台塑高層轉達;李進勇表示,台塑態度反覆,未展現誠意,縣府與台塑的溝通平台未能發揮功能,到此終止運作

※「促協金」:

促協金為台電公司於購售電價中應提撥予雲林縣居民社福所用

雲林縣府表示,麥寮電廠85年於雲林投資建置,88年商轉營運至今,售電營收包含台灣電力(股)公司於購電時支付於麥電之「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金」;經縣府與麥寮汽電公司多次溝通協調,麥電公司承認台電購售電價中確實包含促協金,88至103年共計24.9億的促協金依設立意旨應用於雲林縣民社會福利所用,然因台電公司與麥電公司之購售電契約並無規範促協金使用範圍及方法,故台電公司交由麥電公司自行檢視;經縣府極力爭取,麥電公司同意分4年提撥6億元予縣府,因此促協金本來就歸雲林縣民所有,雲林縣府主張應成立「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審議委員會」,妥善運用促協金,向麥寮鄉調解委員會提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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