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近距離連開九槍沒過失? 邱顯智:比較適合去中國當分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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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距離連開九槍沒過失? 邱顯智:比較適合去中國當分局長

 2017-09-15 16:48
律師邱顯智陪同遭到警方追捕槍殺的越南移工阮國非的家屬到監察院前陳情,針對警方近距離連開9槍的執法過程表示有違反比例原則的爭議。圖/李秉芳
律師邱顯智陪同遭到警方追捕槍殺的越南移工阮國非的家屬到監察院前陳情,針對警方近距離連開9槍的執法過程表示有違反比例原則的爭議。圖/李秉芳

一名越南移工上月31日在新竹遭到警方開槍擊斃,引發社會熱議,許多網友支持警方用槍執法,不過移工團體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批評警方不公開現場影片,整個情況看起來也違反比例原則,有執法過當嫌疑。今(15)日和家屬及律師到監察院陳情,要求調查真相。律師邱顯智針對此案直言,台灣之所以和中國有所區隔就是因為台灣是文明國家,過去從未發生過這樣的事,即便是警匪槍戰都不會這樣開槍,如果新竹竹北局分局還要堅持沒有失誤,「他應該比較適合去中國當分局長。」

擔任本案辯護律師的邱顯智表示,因逃逸且被民眾舉發有偷車嫌疑的阮國非已經死了,而能夠重建還原現場的證據,包括警車的行車記錄器和警察配戴的秘錄器現在都掌握在警方手上,然而警方針對家屬和移工團體要求公開的案發現場畫面,卻僅擷取對自己有利的部分,也告訴媒體因為阮國非要搶奪警車。然而家屬卻表示,阮國非根本不會開車,何況就算要搶奪警車,警方究竟有何必要對沒有武器的人開槍置其於死地。

「是不是太超過了?」邱顯智質疑,警方開槍的方式不符合比例原則。依照《警械使用條例》第二條和第九條規定,警方開槍必須出於急迫性和必要性,然而開槍前沒有先對空鳴槍就算了,第一槍總是可以打在手腳,第二槍擊中他的腹部,「這樣到第三槍還有急迫性嗎?一個人被打了5槍還有反抗或行動能力嗎?」邱顯智表示,阮國非的屍體解剖結果出來後,發現有6槍都集中在胸腹部命中要害,結果新竹竹北分局的局長還強調沒問題,邱顯智說,台灣從來沒有發生過這種事情,即使警匪槍戰,都不可能對一個已經被打到躺在路邊,已經身中5槍的人,繼續對他開4槍,打到他肚破腸流,「這是不對的事情。」

邱顯智表示,他一直覺得台灣能跟中國真正區隔開來的關鍵在於,台灣是追求文明的國家,在文明國家,絕對不容許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邱顯智直言,即便在美國黑奴時代,警察都不會對逃跑黑奴連開9槍,而且不是短短幾秒的時間,而是長達1分鐘內開了9槍,「就算他是個越南人,連對一隻動物都不會這樣吧?」邱顯智也說如果新竹竹北分局長都認為這樣的執法沒過失沒有問題,他比較適合去中國當分局長,因為大家在台灣這個島嶼上,是個同等尊嚴的地方。


「戰鬥法律人」的律師邱顯智和律師劉繼蔚陪家屬到監察院陳情。圖/李秉芳

另一名律師劉繼蔚也表示,這次的案件,凸顯出台灣警察制度的問題。現在警察是國家唯一合法擁有致命武力,而且可以對人民實施射擊的人,然而用槍的時機和必要性,握有槍枝的心理素質和規範,卻缺乏完整具體的教育訓練過程,這次警察近距離對移工連開9槍的作為,明顯的就是警政署的教育訓練和督導不足,「簡直可以放到教材裡。」

劉繼蔚表示,近幾年警察槍殺、射死人民的意外事故發生時,警政署總是第一時間跳出來,表示支持警察正當執法,支持警察用槍,然而警察用槍規範指引卻一直都很模糊;一直到2015年的葉驥案,一名警察因槍殺民眾導致其死亡,被判過失殺人罪而入獄,警政署才緊急找來專家學者討論。劉繼蔚說,現在一個剛從警專出來的警察,在追捕一個逃逸外籍移工開了9槍,每一次扣下板機時,這名警察到底在想什麼,這就是警政署要給大家一個交代。劉繼蔚也強調,「槍是危險恐怖的。」這是警察不斷告訴社會大眾的,那握著槍的警察,更應該嚴格控制,如果警政署放任警察,只說尊重警察的臨機判斷,那在如此訓練不足的情況下,要人民怎麼去相信警察的判斷?也期盼監察院能夠把制度上得陳窠明確指出,讓社會大眾理解。


經常出現在各個社運場合的頑皮豹先生今天舉著「移工也是人」的標語在現場聲援。圖/李秉芳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也指出,案發後當時開槍的警察神隱,然而警局卻放任體制外的「民防」人員對媒體說明案情,才發現第一線使用辣椒水噴霧和金屬警棍試圖制服阮性移工的,是身穿便服的民防人員,而非專業的警察。勞工協會表示,《民防法》原意是針對國防和戰時所需的民間動員立法,警方卻偷渡使用,這也凸顯出警消人力長期不足,警政署讓基層員警及民眾陷於危險之中,但長官卻將責任推給基層員警來扛,這些都是必須要檢討的問題。

對此議題,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也表示,目前警察的用槍訓練,多是在訓練「確認用槍時機」,但是更重要的「非致命性武力」的使用訓練則是缺乏的,過量的勤務也排擠訓練的現況,更是難以期待所有執法人員,能有足夠時數去研習更細膩的現場研判。

警工推認為,社會對於移工的歧視或偏見,會造成第一線執法的偏差,這有賴社會大眾對於平等與人性尊嚴的重拾;從警察內部體制來看,健全化「非致命武力系統」以及相關訓練,改變內部思維,警察長官也不應該鼓吹「英雄主義」、「強力執法」的偏頗概念,像是在美國已經有「教育警察人員學習減少以及適度使用武力」的訓練思維。警工推認為,強調比例原則,並非主張警察不能使用任何武力,而是應該要在健全的體制、完整的教育訓練之下使用武力,唯有如此,悲劇的循環才能打破、才能走向警民互信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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