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總統及立委選舉,氣氛異常詭異,除了幾個主要政黨以外,就是小黨林立,各自提出自己的人選,由於政黨法修正後規定,如果連四年未推候選人參選,將廢止政黨備案,使得小黨為了生存,紛紛推人參選,可是候選人程度參差不齊,多數人選擺明是「犧牲打」,根本是「陪考生」,湊熱鬧而已!
2017年底,適逢解嚴、解除黨禁30週年,立法院院會三讀《政黨法》,幾項重點條文明定政黨經費及收入來源,且不得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政黨補助款門檻則由現行得票率3.5%降為3%;如果連四年未推候選人參選,將廢止政黨備案。
過去不論是國民黨執政,或是綠營當家,都是用《人民團體法》中「政治團體」專章規範政黨,直到2017年底,立法院院會才三讀通過《政黨法》,明定「政黨」是指由中華民國國民組成,以共同政治理念,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協助形成國民政治意志,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的團體。
《政黨法》條文明定,政黨如果連續四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連續四年未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經主管機關限期召開而不召開、備案後一年內未完成法人登記者,將廢止備案。
時任內政部長葉俊榮說,台灣目前政黨多達330個,多數為「一人政黨」或「僵屍政黨」,並未正常運作,未來將可依《政黨法》解決此一現象。
內政部最近傳出了「僵屍政黨」的黑名單,多達二百多個政黨,連續四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或連續四年未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以及與主管機關「失聯」狀態的政黨,都在廢止備案的名單裡。
這個名單傳出後,小黨人人自危,除了近日內頻頻聚會,商量對策,有的小黨還「招兵買馬」,推出人馬參選,等於是臨時抱佛腳,以因應政黨法的新規定。
而政黨法的規定,要有十名或以上的區域立委參選,才有資格拿到政黨票門檻,提出不分區立委名單,有的政黨為了攻佔不分區,無論如何也要湊足十人參選區域立委,造成搶人拉人湊人的現象,醜態百出,推出的人選不論政治立場或意識形態,只要願意參選即可,最近傳出台派政黨向統派聯盟「借將」的消息,也有過去以台派自居的人士,要加入統派聯盟的訊息,各種消息不脛而走,增添2020選戰的亂象。
台灣是個民主國家,也是公民意志成熟的社會,要挑出113個人來代表制定法律和監督政府,可是看一看各個政黨提出的人選,亮點並不多,有的甚至是從過去的「寧缺勿濫」,走向「寧濫勿缺」,誇張的程度令人嘆為觀止,只能說各政黨真的都沒有人才,才會以為「撿在籃子的,就會是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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