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被遺忘的「國民年金」和三百多萬人的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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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遺忘的「國民年金」和三百多萬人的參與者

2017-01-22 12:00
2008年開辦的國民年金制度,300萬人適用,但給付微薄,和軍公教的18趴恰成強烈對比。圖/行政院勞保局提供
2008年開辦的國民年金制度,300萬人適用,但給付微薄,和軍公教的18趴恰成強烈對比。圖/行政院勞保局提供

國家年金改革正如荼如火進行,但找遍各方各種版本,就是沒有一個提到「國民年金」這一塊;忘了國民年金是國家五大年金保險之一,且依法要參保的多達三百多萬人,是僅次是勞保之規模。此次國家年金改革,偏漏掉「國民年金」,是要掩耳遮目裝作看不到、聽不見,或者患了嚴重的失憶症?

「柔性強制加保」的國民年金制度

所謂「國民年金」也是社會保險的一種,即年滿25歲、未滿65歲,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等四種社會保險,且未領過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一律「軟性強制」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保險金額目前以18,282元計、費率今年調為8.5%(最高以調到12%為限)。保費負擔一般人負擔六成、政府補助四成,低收入、身心障礙者另有適用比例。

國民年金的規劃,即是將未參加勞保、公教保、軍保、農保者,全部摡括納入,採「柔性強制」加保法,即《國民年金法》規定應參加國保的對象;但對於未繳保費者,並不採取強制或罰鍰手段,而是未來在能領取國民年金時,予以扣除,或不計其年資、或加徵利息等,不一而足。

由於國民年金是2008年10月1日開始實施,且其適用者和勞保等四種比較,顯著較少,故社會上至今對國民年金多有陌生之感;而現滿65歳符合條件資格,可開始領取國民年金老年給付者不多,更使國民年金和社會大眾有一層隔閡,容以下稍做介紹,才有辦法進行探討。

國民年金保險制度是勞保等四大社會保險外之一種,補足了25歲以上卻未有任何社會保險者的缺口,例如未就業的家庭主婦、失業者等。據政府估計,此部分人口約有三百多萬人適用。他們經由勞動部勞保局的電腦篩檢追蹤,即會被列入國民年金的應加保者,收到該局寄來的繳款單,如數繳交則列入加保年資及保險,不繳交者不列年資亦少保障。

國民年金分四項給付,最主要是滿65歲的老人年金,分成甲、乙兩式計算法。甲式是保險金額(18,282元)X1.3%X年資十3,500元=國民年金月領額。

試舉一例:某甲非勞保四大年金領取者,於2008年10月1日國民年金開辦時,時年59歲,依法「被」加入國民年金保險,按月繳交保費(自負額約6、700元),繳了8年,至2016年10月1日,甲君滿65歲,即可以開始領老年給付。由於他以往未領過四大年金或2009年11月勞保年金開始前即已一次領老人給付,也未有500萬以上不動產符合排富條款,所以他能領的國民年金是18,282X1.3%X8年十3,500=5,401元。但假設他較晚參加,只參加2年即達65歳,即年資只有2年,則18,282X1.3%x2十3,500=3,975元。

另甲式還有一種情況,即國民年金開辦時,年齡已達65歲以上,又未領過任何年金,也未被排富,則因無「年資」,故月領3,500元的基本額。

除甲式以外,另有乙式,和甲式比較最大的差別即無3,500元的加計,乙式適用於領過四大年金、排富、以及其他種種排除條款者。以某甲之例,若適合乙式,年資假設為8年或2年,則他每月能領的國民年金分別為1,901元或475元,但若適合乙式又無國民年金年資,則無錢可領。

年金給付微薄,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用以上實例觀之,國民年金實有如「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以筆者諸多在1970年代即從事新聞工作的同業,大部分多在2009年11月勞保實施年金制以前,就一次領「老年給付」一百多萬而退休。如今除了「生財有道」者以外,大部分變成社會經濟「邊緣人」,月領4千多元的國民年金加上每字5毛錢的微薄稿費過活,不但不敢比當年社經地位及待遇不如己的軍公教同學的每月6、7、8萬元,就是勞工界稍晚退休而能領勞保年金者,每月也約有2萬元以上勉強可以度日,「老農漁」年金至少也有7,256元啊!

綜而言之,不論是軍、公、教或勞工,早期退休而無月退俸年金制者,和現行制度比較起來,都是不公平制度的受害者。家族有長輩任國小教師,1980年退休,年功俸到頂,一次領了120萬元退休金全部存18%,賴每月利息1萬8千元過日子,直到2003年去世都領這個數字。比他慢一世代則月領5萬,現則月領7、8萬,好像坐火箭,歷任銓敘部長、考試院副院長、院長的關中等,則是始作俑者,「居功厥偉」啊!

300萬國民年金保險者,有如社會邊緣人

在日本,很多持家未就業的家庭主婦也是沒有辦法參加社會保險的,但她們卻有和丈夫差不多的「國民年金」可領。台灣呢?幾百萬未就業的家庭主婦,如未另尋變通方式管道加入勞、農保,則如「棄婦」,只能「被」參加國民年金,而國民年金普遍是3、4千元,甚至少至4、5百元,每天吃個饅頭加茶葉蛋都不夠。這樣的年金制度只是浪費辦理的行政資源,有什麼實質助益?

但是,奇怪的是,事關數百萬人的「國民年金」,卻不列入這次國家年金改革的議題中,大概是由於國民年金已低得不能再低,已經沒有絲毫「刪減」餘地,所以不列入「檢討」?大錯特錯,誰説年金改革一定是「刪減」給付或提高「費率」?除此之外,就不在探討範圍。

其實,國民年金制度也是國家重要的社會保險的一種,而且目前的制度大有問題。費率8.5%不算低,最優惠的給付卻相當偏低,故不宜在此次國家年金改革中「排除」或「缺席」,應給予二、三百萬的家庭主婦或無業者一個較友善的制度對待。要不然,對軍公教太偏愛,改革慢呑呑,長久以後還要維持70%的所得替代率;另方面,三百多萬的國民年金參與者,有如社會邊緣人,居然沒有政黨、團體、立委替他們講些公道話?奇乎!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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