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婆媽創業看這裡!勞動部放寬貸款條件,借錢給你當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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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媽創業看這裡!勞動部放寬貸款條件,借錢給你當老闆

 2016-08-12 18:18
勞動部放寬微型鳳凰創業貸款條件,首度將申貸對象擴及離島青年,鼓勵離島青年返鄉創業,活絡經濟。圖為小琉球一景。圖/取自琉球鄉公所網站
勞動部放寬微型鳳凰創業貸款條件,首度將申貸對象擴及離島青年,鼓勵離島青年返鄉創業,活絡經濟。圖為小琉球一景。圖/取自琉球鄉公所網站

全球不景氣,二度就業難、中高齡失業人口增加、離島居民工作難尋……如何協助這些民眾就業,是當前政府重要課題。

勞動部最近修正發布〈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規定,將設立2年內的公司才可貸款的規定放寬到5年內,且100萬上限的額度沒用完,還可再貸一次;不僅如此, 為鼓勵離島青年回鄉創業,原申辦對象僅為20-65歲婦女及45-65歲中高齡,現開放離島地區20-45歲青年也可申貸。這些修正,預估可使36萬多人受惠。

近兩年來,台灣增加不少非志願的中高齡失業人口,其中不乏企業管理階層。雖然目前景氣已有復甦跡象,但絕大多數中高齡失業者仍是被就業市場拒絕的對象,如何幫助中高齡就業乃成為政府的重要課題。

勞動部表示,新制含括4大放寬措施,包含增加再次申貸規定、放寬新創事業定義、放寬申貸條件及放寬離島居民申貸年齡。有關增加再次申貸規定部分,原規定「微型創業鳳凰貸款」須於公司設立登記2年內申請,提供額度最高100萬元及以申請1次為限。現放寬為:已獲貸者於公司設立登記5年及最高額度內,可再次申貸,以提供創業者更多資金需求。

其次,勞動部也放寬新創事業定義,參酌其他部會對新創事業定義(設立5年內的企業),放寬原要點申貸年限規定,將公司設立登記未超過2年放寬至5年,民眾於公司設立登記5年內皆可申貸,以協助創業者突破經營困境,跨越創業3年時最易遭遇的「死亡之谷」。

另外,配合申貸條件的放寬,新修訂「課程時數證明」不再侷限於實體課程,民眾只要參與政府辦理創業相關數位課程,都可作為申貸文件的課程證明,比較不受上課時間與空間的限制。這對於偏鄉、離島居民,也增加了服務的可及性。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定放寬了離島青年的申貸年齡。原規定申辦對象為20-65歲婦女及45-65歲中高齡,現開放離島地區20-45歲青年也可申貸。這是為了活絡離島經濟,協助離島微型企業發展,鼓勵離島居民創業帶動就業。

勞動部表示,為協助婦女及中高齡等創業,勞動部自2009年就開始推行〈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措施〉,除提供創業貸款最高100萬元,為期7年,免保人、免擔保品,低利率,貸款前2年由勞動部補貼利息外,並辦理一系列免費創業研習課程。開辦至今已協助5,172人成功創業並取得貸款。今年已編列相關預算4,700多萬元,希望透過4大放寬措施,擴大創業貸款條件及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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