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研擬「重罪羈押」防逃機制,但可能侵害人權?法務部長邱太三今(19)日下午對此表示,有很多國家,譬如在美國只要「一審」被陪審團認定有罪,而且要入監的話,「他們(嫌犯)基本上就已經要進去了」,「我從來沒有聽過其他國家,在這種情況下羈押,會有什麼侵害人權的問題」。
至於司法院研擬修改刑事訴訟法,增訂羈押替代方案,在杜絕要犯逃匿措施部分,可利用手機等行動裝置,搭配google或line等通訊軟體,實施定位追蹤和視訊監控被告行蹤,作為羈押替代方案。邱太三對此表示,法務部的立場是「有點擔憂」,這部分有相當高的風險與死角,大家一定要慎重討論這個議題。
對於重罪羈押,邱太三下午與媒體茶敘時表示,台灣在過去這幾年,對於觸犯重罪的一些人,拖到最後的結果,「備受民眾質疑」,不管是因為訴訟制度的本身在二審(高院)必須聆聽審判外,因此二審前被告可看狀況,如果預期二審對被告不利,「很早就跑走了」,往往在時機上被被告提早脫逃的準備。
他接著表示,如果一、二審都判重罪,「我認為法官應該都已經過慎重的調查和審理」,通常第三審只是單純程序上的法律審,以目前最高法院撤銷的比例已低到不到百分之十,一、二審應已相當慎重判決,「應該要對他們有信心」,「如果連司法院對他們(法官)的判決都沒信心,不知社會大眾要如何看待」。
此外,針對司法院刑事廳長蔡彩貞表示,司法院研擬修改刑事訴訟法,增訂羈押替代方案,杜絕要犯逃匿措施部分,可利用手機等行動裝置,搭配google或line等通訊軟體,實施定位追蹤和視訊監控被告行蹤。邱太三說,三月底就已開過一次公聽會,這個提議就他的理解,包括刑事局、調查局等單位都認為這種電子監控設備會有死角,器材可能會被破壞。
他舉例,過去就有發生過一些性侵假釋犯,破壞電子腳鐐的事件,「印象中可能超過10件,應該也是被破壞」,這樣的機制過去已提出,但可能相關單位認為有相當高的風險和死角,法務部的立場是「有點擔憂」,如何來做羈押防逃機制,讓它更慎重,倒是雙方可以再進一步理解。
至於用GOOGLE,LINE來定位、回報系統,邱太三手一指反問,罪犯只要把手機放在那,「一樣可以逃走啊,就不帶手機就好啦,對不對?連你們(記者)都可以想像的到,更不要講刑事局或警察局有更多這樣的慘痛教訓」,希望大家更加慎重來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