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報導,美國前總統歐巴馬為履行公民責任,準時到達芝加哥一處法院參加陪審員預選,結果沒被抽中,但也讓人見識到美國陪審制的公正性。
歐巴馬數周前獲知被納入陪審員抽籤名單,11月8日要履行責任。歐巴馬準時抵達法院,引起轟動。
另外,困擾香港前特首曾蔭權五年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香港律政司宣佈「擱置」,理由也是和陪審制有關。法院二次審訊所選用的二個陪審團,都無法達成一致或大比數的裁決,因此法官只能宣佈終止審訊。這個結果,對中國黑手操控香港司法,無異當頭棒喝!
香港法律規定,重大案件審訊,不論被告有罪與否,都必須由普通市民透過陪審團裁決方,才算有效。法律規定十八歲至六十五歲的公民,只須具備法庭採用的語言能力,都有責任擔任陪審員。負責裁決刑事案件的陪審團,由7名或9名陪審員組成,有效裁決須由絕大多數成員作出。
張靜律師指出,香港於1842年英國殖民時代就開始採用陪審團審判,至今有170餘年歷史,顯示在華人地區也能採行陪審制,人民有能力審判。美國採陪審團審判源自其殖民時代的宗主國英國,實行陪審團審判已有將近4百年歷史,而美國文盲遠比台灣多得多,都能施行陪審制。
他指出,反觀台灣教育普及,幾已無文盲,人民更有能力審判。何況美國還有嚴重的黑白種族問題,及比台灣還不如的男女不平等問題,台灣社會結構應該比美國更適合施行陪審制。
張靜強調,最近三、四年來,不論是司法院官方舉辦的觀審、參審或陪審模擬審判,或民間團體舉辦的陪審團審判,就台灣人民有能力審判此一事實,幾乎沒有任何參與模擬審判的法官、檢察官、或律師就此有所質疑。
今年8月召開的司改國是會議總結會議,因未納入討論陪審制或參審制,也是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的張靜宣布退出司改國是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