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政院認證紅十字會「有弊端」 王清峰:請提出具體證據
寄件人 E-mail
收件人 E-mail

政院認證紅十字會「有弊端」 王清峰:請提出具體證據

 2016-05-24 18:50
政院指有弊端,紅十字會總會長王清峰反駁控污衊,要求發言人道歉。圖為「八八水災」屆滿6週年,前總統馬英九(中)贈匾褒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王清峰代表接受。(中央社資料照片)
政院指有弊端,紅十字會總會長王清峰反駁控污衊,要求發言人道歉。圖為「八八水災」屆滿6週年,前總統馬英九(中)贈匾褒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王清峰代表接受。(中央社資料照片)

行政院支持立法院廢除紅十字會法,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長王清峰今(24)日回應,政府若認為紅十字會運作有弊端,請具體提出證據,送請主管機關調查或直接移送法辦。

「紅十字會沒有人敢作假或隱瞞,沒有營私舞弊」,王清峰指責,堂堂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發言人,空口說白話任意汙衊,破壞一個單純善良的人道組織之名譽,「這樣的指控太粗暴,令人無法忍受,政府發言人應該把話收回或公開道歉」。

王清峰表示,紅十字會沒有愧對社會,也沒有對不起捐款人,相反地,更是盡心盡力,得到國際的肯定。

行政院23日召開首次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達成共識,認為紅十字會有其存在必要,但目前運作存在諸多弊端,行政、立法共識「保留組織、廢除專法」,但紅會昨晚發出新聞,認為廢專法將使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走向解散。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上午在記者會中雖肯定紅十字會過去貢獻,並強調未來政府將合作。童振源更指明,目前紅十字會的運作確實存在一些弊端,包括紅十字會善款的運用備受社會質疑,紅十字會會長與副會長連選得連任,造成社會質疑是萬年會長。

針對廢專法一事,王清峰下午舉行記者會表示,紅十字會法有其國際上的特殊性,代表政府願意尊重及遵守日內瓦公約,同時在法中對紅十字名稱及標誌的專用權做出法律保護,對於這麼重要的一部法律,在行政立法討論過程中,卻沒有邀適用這部法律的紅十字會加入討論,這樣的程序有很大的問題。

對於童振源發言人指稱紅十字會的善款運用備受質疑,王清峰強調,紅十字會沒有人敢作假或隱瞞,沒有營私舞弊,紅十字會與一般人民團體的差異之一,在於會法規定紅十字會在戰時及國內外災變時的特別任務,為爭取時效而有緊急募款權,所謂「帝王條款」實在是不可承受之重。

王清峰指出,紅十字會在募款之後,必須向衛福部提報募款結果報告、每3個月向衛福部提報執行進度及財務報告、接受衛福部年度專案的年度會計查核(皆無缺失)、每年的財務報告及每一個專案的財務報告,經會計師查核,提經理事會,報內政部轉行政院備查,並提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另向捐款人提報專案執行的進度及成果的責信報告等等,不負外界所託。

她說,「所謂不受公益勸募條例約束云云,完全與事實不合。」

王清峰強調,紅十字會是為了受苦受難的人而存在,嚴守中立原則行事。從1991年到現在,部分有心人士的不實指控,造成外界誤解,相關指控也經查證為子虛烏有,紅十字會已反覆逐一澄清說明,「從今年以來,少數立委召開記者會呼籲廢止紅十字會法以後,紅十字會持續拜訪立委溝通,但很遺憾仍然不接受我們的說明解釋」。                                   

她表示,現行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於民國43年制定,依據該法設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依法執行國內、外及兩岸的人道任務,包括天災、戰亂、傳染病防治等。 一旦廢法將使目前的紅十字會喪失存在的法源依據,而若廢法任由民眾依人民團體法設立紅十字會,將違反國際紅十字運動章程所規定的「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紅十字會」的統一原則,亦喪失了對於紅十字名稱及標誌專用權的法律保護。

紅十字會表示,行政院先前曾提出紅十字會法修正草案,包括廢除政府指派當然理事及監事、會長只能連任一次、於戰時及國内外發生重大災變時得緊急募款、平時募款依公益勸募條例的規定辦理等,「與紅十字會的修法觀點均一致」。

王清峰呼籲,「應為國家的國際性人道組織做最好的安排。維持專法不僅具有國際上的意義,也代表政府對於日內瓦公約人道救援與保護的重視,對於目前發展,她感到非常痛心,此一作法也與國際上的慣例不符」。

相關新聞列表
生活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