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多起警察過勞生病、猝死、自殺事件發生,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今(24)日下午到警政署前抗議,批評現在的胡亂拆班制度讓警察上班時數一天經常超過12小時,基層員警為了浮濫的績效要求已「常態加班」,而長久以來人力不足的問題卻無法解決,要求警政署做為主管機關,應積極改善不正常工時及勤務。
全台今年迄今已經有八名警察自殺,創五年來的新高,光七到九月就五名警察尋短,多為四十歲到四十九歲的「中年壯警」,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說,警政體系長期人力不足、工時過長、威權體系對警察的壓迫眾所皆知,「難道自殺都是個人問題?」
一位現職的王姓員警說,他擔任警察七年,人力不足的問題一直都沒解決,所有的排班都以「加班」為理所當然的前提下去排,規定的「八小時原則」根本就不存在,還有「有特殊任務,得變更之」的「必要時才加班」條文,但事實上所謂「必要」的定義早就被無限上綱,加班只是在巡邏或是指揮交通,不論年資、健康、意願、家庭因素,通通一律編排超時的勤務,而警察卻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拒絕。
這名員警也詢問在場的媒體記者,是否能接受用一萬元換五天跟家人相處的時光,他說也許有人願意,但是警察的五天休假建立在輪休制度上,即使有休假恐怕也在補眠睡覺,無法與家人相處,更慘的是,如果這五天被停休,因為「加班費天花板」,導致這五天的工作最後變成「40小時換一支嘉獎」,沒有加班費,只有一張紙,「這樣有人會願意嗎?」。
這名警察沈痛地說,這麼多年來,不管人多人少,警政署跟警察局就是這樣對待基層員警,有多少的「共體時艱」「辛苦一下」「少睡一點」,如何能彌補一個警察家庭跟健康的損失?等到警察妻離子散、生病受傷、過勞倒下,才來關心的警政署明明有權利可以訂出標準保障基層員警的勞動條件,卻不作為。
警工推指出,依照內政部訂定《地方警察機關員額設置基準》計算地方員警缺額,地方員警缺額至少3萬3千人,而非警政署長於今年說的缺額8千人,即使警政署已有5年補足人力計畫,也無法補足編制員額7萬3千人,更遑論實際所需的工作人數應是10萬人以上,警工推的發言人人蕭農瑀說,力不足造成警察過勞,進一步影響勤務品質。
另外一名現職蕭姓員警也表示,基層員警時常被逼著要達到不合理的績效要求,甚至要在短短幾天內憑空生出績效,由於上級規定破案率「只准進步不准退步」,許多派出所員警必須越區抓酒駕,上級訂下的「業務目標」也從未考量到人力不足的問題而有所調整。
蕭農瑀也表示,不合理績效不僅是造成員警過勞的因素,更是整個警界官僚、造假文化的縮影,績效制定不應浮濫、任意,應納入第一線基層員警意見做為考量。
針對人力,警政署勤務科的科長陳建進表示,近年已有計畫在漸漸地補足人力,至於績效制度沒有因應人力不足而調整的問題,必須跟各部會協商討論,不過這個回答立刻就被在場的員警打斷,要求警政署提出具體時程跟方式,但陳科長只是不斷強調「會盡量」,雙方僵持不下。由於得不到滿意的回答,幾名抗議群眾將「加班費換嘉獎」不合理制度的公文貼在警政署的圍牆上,很快就被警察撕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