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要坐牢!頂新劣油案5年9月定讞 魏應充將聲請再審及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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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坐牢!頂新劣油案5年9月定讞 魏應充將聲請再審及非常上訴

 2019-11-06 23:40
頂新劣油案,最高法院判5年9月定讞,確定要坐牢,前董事長魏應充對審判結果不平,將聲請再審及非常上訴。圖/取自魏應充粉專(資料照)
頂新劣油案,最高法院判5年9月定讞,確定要坐牢,前董事長魏應充對審判結果不平,將聲請再審及非常上訴。圖/取自魏應充粉專(資料照)

頂新劣油案,最高法院今(16)日部分駁回二審上訴,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不得易科罰金的7罪,判刑確定,合計判5年9個月定讞,另有19罪得易科罰金,另將45罪撤銷發回更審,魏應充確定要入獄;對此,頂新委任律師表達強烈遺憾,質疑檢方有多項違失,將依法聲請再審及非常上訴。

頂新製油公司向越南大幸福公司購買劣質油,魏應充等被告,一審彰化地院全部判無罪,二審台中高分院判決大逆轉,認魏應充等人知悉大幸福販賣的原料豬、牛油,欠缺可供人食用的品質,仍予以收購並製成食用油,自2012至2014年間,藉此獲利新台幣1億1919萬餘元,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罪等罪名,重判魏應充15年徒刑。

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天宣判,判刑確定而不得易科罰金的7罪,刑期分別為1年6月、8月、2件各11月、3件7月,合計5年9月;另19罪則是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魏應充確定要坐牢,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而實際執行刑期,將由檢察官向高等法院聲請應執行刑。

對此判決,頂新委任律師余明賢質疑檢方偵辦此案有3大違失,最高法院卻視而不見,做出具有5大爭議的判決結果,在收到判決書後,將在最短時間內,依法聲請再審,另外,也會針對本案多項違背法令之處,聲請非常上訴。

魏應充透過臉書發文表示,面對司法審判結果,「我非聖人、當然有所不平」,過去6年來,社會對他及油案有很多誤解,一開始錯失了說明機會、到後來已經失去話語權,百口莫辯、眾人指責。長達20多年的佛教信仰成為他最大的支撐,他選擇相信司法,選擇「說我所說、做我所做」,「希望一步一腳印、往我心中的善愛之路前行,期待有一天能化開誤解,集結更多的人一起共植福田、一起讓台灣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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