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為了恢復過去臺灣農業外銷市場的榮景,大力支持成立台灣國際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農開公司),採公辦民營,宣稱將採與農民及生產社場建立穩固的契作關係,絕不會與民爭利。比較紐西蘭奇異果公司股東是二千多位小農,盈虧自負,果農利益是最高指導原則,但農開公司卻是找來許多貿易商,甚至國營企業交叉持股,利益與果農並不一致,如何確保農民利益?遭到外界質疑。
事實上,以台灣農業規模、民族性、產業結構、規格及品質差異等等,該不該成立統一農漁產品對外行銷公司,始終存在爭議,若只想複製他國成功經驗註定失敗收場。例如挪威養殖鮭魚能順利行銷全球雖然也成立對外行銷專責機構,集中經費、人力等資源,全力開拓全球消費市場,並善用目標市場內既有的行銷公司、通路等,協助打進當地消費市場,至於生產端的管控,政府自有一套嚴謹的規範並結合先進科技不斷提高養殖鮭魚效能和衛生品質而非事必躬親,這也是台灣養殖虱目魚無法順利打進中國市場的主要原因之一。
台灣農漁業的品牌特色為兼具食用安全和優良品質。但近年來國內仍發生上市農漁產品不當藥物殘留事件,損及品牌形象。對此政府相關部門應該徹底檢討修正現有管理規範(包括用藥標準)並嚴格執行,來增加品牌的含金度;同時鼓勵國內企業、採購商和農漁民實施契作方式,對擬收購產品訂出標準並依照銷售地區的進口規範以及當地民眾的偏好與需求,輔導農漁民生產符合要件的產品(包括:品種、 施肥、用藥、日常管理記錄等),順利外銷;而農漁民在收入穩定,無需擔心市場價格波動的前提下,也樂於接受輔導努力達成目標。由於商人對商機的敏感度遠勝過待在冷氣房的政府官員,經營手法和資訊掌握也更加靈活,政府官員應該尊重專業適度放手,別處處想下指導棋。
農業國家隊成立的宗旨,在於將台灣生產的優質農漁產品行銷國際,增加農民收益,不會影響現有產銷秩序。對於該公司契作生產的農漁產品,如何不影響原有農漁產品的外銷行情和價格(如鳳梨釋迦,鳳梨、芒果等)以及未達國外市場標準的農漁產品,如何禁止流入國內市場與其他農漁民生產的產品競爭,儘管農委會官員再三做出口頭承諾,一如馬前政府再三承諾,自經區內從國外進口農漁產品原料,絕對不會流入國內市場打擊國產品,但是從政府部門對黑心食品把關不力,讓多數農漁民缺乏信心。以目前國人同樣對蔡政府缺乏信賴感的情況下,應該先要求該公司設定目標市場與擬行銷農漁產品種類(該公司應有此能耐),再盤點國內農漁民生產狀況,擬定協助改善計畫以符合設定的國際標準。若還有短缺部分才考慮另闢生產管道,而不是走捷徑打掉重練,因為該公司成立的目的不只是為了替股東創造利潤,而是要兼顧新南向,新農業的國家政策目標。政策方向走偏就應該立即修正,別視而不見,最終受害的不是官員、政黨或企業而是農漁民!
專文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