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鄭秀玲27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5條與第7條的相關修法,並聯名學界、家長聯盟、學生代表等呼籲儘速讓此一法案完成審查。鄭秀玲在會中表示,國立大學校務基金事關上千億預算,然而當前校務基金的監督審核機制卻已失靈;鄭秀玲說,問題核心出在稽核人員不應隸屬校長,而應隸屬校務代表所推選的經費稽核委員會,經費稽核委員會還可監督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
鄭秀玲指出,透過修法,可讓校務基金合理分配使用並受到監督。自2015年《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修法後,校務基金運作出現校長「球員兼裁判」的怪象,導致稽核與監督失能。鄭秀玲表示,自己也曾多次質詢與呼籲,修法草案雖送進委員會,上周法案審查備詢時教育部次長劉孟奇也對第7條修正表示贊同;不過,由校長所組成的兩大協會(國立大學校院協會與國立科大校院協進會)卻跳出來表態反對,讓外界誤以為是國立大學院校全體師生反對,事實上並非如此。
鄭秀玲此次的修法訴求已獲12年國教家長、聯盟國教行動聯盟、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與台灣學生聯合會、台大、中央、中正、中山等十多所國立大學學生會支持。為確保學生權益,維護學生參與校務基金的審查運作,記者會後鄭秀玲表示,預計今天委員會審查時提出學生版修正動議,即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及經費稽核委員會內均須有一位學生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