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強化監督審核 鄭秀玲籲修校務基金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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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監督審核 鄭秀玲籲修校務基金條例

 2019-11-27 14:52
時力鄭秀玲委員提出修法校務基金條例的訴求。左起:清大經費稽核會前召集人呂忠津教授、鄭秀玲委員辦公室主任白卿芬、國教行動聯盟陳鐵虎監事長、高教工會創會理事長戴伯芬教授、時代力量鄭秀玲委員、台大經費稽核會前召集人吳瑞北教授、台大社科院前院長林惠玲教授、東華大學學生會副議長鄭學鴻。圖/鄭秀玲立法委員辦公室提供
時力鄭秀玲委員提出修法校務基金條例的訴求。左起:清大經費稽核會前召集人呂忠津教授、鄭秀玲委員辦公室主任白卿芬、國教行動聯盟陳鐵虎監事長、高教工會創會理事長戴伯芬教授、時代力量鄭秀玲委員、台大經費稽核會前召集人吳瑞北教授、台大社科院前院長林惠玲教授、東華大學學生會副議長鄭學鴻。圖/鄭秀玲立法委員辦公室提供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鄭秀玲27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5條與第7條的相關修法,並聯名學界、家長聯盟、學生代表等呼籲儘速讓此一法案完成審查。鄭秀玲在會中表示,國立大學校務基金事關上千億預算,然而當前校務基金的監督審核機制卻已失靈;鄭秀玲說,問題核心出在稽核人員不應隸屬校長,而應隸屬校務代表所推選的經費稽核委員會,經費稽核委員會還可監督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

鄭秀玲指出,透過修法,可讓校務基金合理分配使用並受到監督。自2015年《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修法後,校務基金運作出現校長「球員兼裁判」的怪象,導致稽核與監督失能。鄭秀玲表示,自己也曾多次質詢與呼籲,修法草案雖送進委員會,上周法案審查備詢時教育部次長劉孟奇也對第7條修正表示贊同;不過,由校長所組成的兩大協會(國立大學校院協會與國立科大校院協進會)卻跳出來表態反對,讓外界誤以為是國立大學院校全體師生反對,事實上並非如此。 

鄭秀玲此次的修法訴求已獲12年國教家長、聯盟國教行動聯盟、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與台灣學生聯合會、台大、中央、中正、中山等十多所國立大學學生會支持。為確保學生權益,維護學生參與校務基金的審查運作,記者會後鄭秀玲表示,預計今天委員會審查時提出學生版修正動議,即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及經費稽核委員會內均須有一位學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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