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陳隆志:ROC形同「混亂民國」,連美國都正名直呼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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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隆志:ROC形同「混亂民國」,連美國都正名直呼台灣

 2016-12-27 20:32
陳隆志教授/ Courtesy Photo of The Diplomat
陳隆志教授/ Courtesy Photo of The Diplomat

美國紐約法學院榮譽退休教授陳隆志,12月14日接受美國《外交官》(The Diplomat)雜誌訪問時指出,台灣並沒有被國際社會所拋棄,台灣人只要不畏艱難,匍匐前進,終有出人頭地,讓台灣共和國成為正常國家的一天。過程中考驗台灣人的第一要務,必須認同台灣是個主權國家,並非大國強權的政治籌碼;而是2300萬台灣人,有權「自決」國家的未來。他在受外交官雜誌記者夏蘭.蒂茲(Shannon Tiezzi)訪問時指出,台灣想要終結認同混亂困局,必須拋棄中華民國,尋求正名。

陳隆志教授2016年著作,「從國際法和政策看美-臺-中關係」(The U.S.-Taiwan-China Relationship in International Law and Policy),內容提出台灣國家地位,歷經4個階段演化,如今已蛻變為成熟國家。

第一階段,從1895-1945年,台灣是日本殖民地。第二階段,從1945 -1952年,蔣介石所代表的中華民國政權,基於聯軍授權之下,暫時軍事佔領台灣,一直維持到1952 年,日本在《舊金山合約》宣佈放棄台灣主權為止;這期間台灣的法定地位,仍處於「未確定」狀態。第三階段,從1952-1987年,中華民國在毫無正當性、合法性情況下,持續武力佔領台灣,實施軍事戒嚴,剝奪台灣人的自由與人權。第四階段的演化,從解嚴後的1988年迄今。台灣歷經了總統李登輝,大力推行民主化、台灣化改革,並提出總統直選、國會全面改選;台灣的國際地位由過去的不確定,成熟轉化為,人民賦予政府權力,擁有法律正當性的民主化國家。

中華民國ROC是笑話

台灣國家定位改革的第一順位,應該先將國家名稱糾正過來。關於中華民國有個笑話,稱ROC為「混亂民國」(Republic of Confusion)。有時候稱為「台灣」,有時又稱之為「中華台北」。現在的中華民國稱號,源自於蔣介石從大陸搬來一套「外國憲法」,做為法統的統治基礎(僅管在台歷經多次修憲);其脫節情況,並無法反映台灣今天的現實需求。

「台灣正名」目的在於驅逐,長期以來縱容認同混亂,以及曖昧不明現象。另一方面,也藉此公開聲明台灣擁有獨立政治實體的身份。北京則認為台灣改名,等同「宣佈獨立」;中共當然作態如此嚷嚷,同時卻也鮮活反映出台灣政府的無能,就連中國官員到訪之際,台灣人都不被允許揮舞中華民國國旗。

北京向來窮盡一切手段,意圖全面覆蓋「台灣認同」。這類全面封台灣存在感的做法,對台灣人,尤其年輕人而言,根本荒謬透頂;因為這裡是他們的出生地,也是成長的地方;隨便在台北或是台灣任何一個地方,問個年輕人,他們都會說自己是台灣人,並非中國人;難道外國人可以代替人民決定,他們自己國家該叫什麼名稱?還有什麼比這種蠻橫作風,更讓年輕人覺得尊嚴受損呢?

當1979年美國國會通過《台灣關係法》之後,就不再用中華民國(ROC)稱呼台灣;事實上,台灣作為一個「政治實體」全球皆知,所以「台灣」早就應該取代「中華民國」,成為這個國家的正式稱號。

中共連一天都沒有統治過台灣

提倡台灣地位正常化,陳隆志認為,要著眼於「現實基礎」,將所有因素納入考慮。從美國的角度來看,1972年年尼克森訪華,拿台灣當籌碼,與中國簽訂「上海公報」,如今看來已發揮不了任何作用;而且還讓導致今日美國飽嘗當年(養虎為患)種下的苦果。

總統當選人川普,就一針見血戳破40多年來美國官式的謊言習見;他並評論道,美方賣數10億美元武器給台灣,難道總統當選人連一通來自台灣的祝賀電話都不能接?多數民眾認為,川普接台灣總統電話,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正常態度。這類普世「常識共感」,也出現在台灣人參加奧運,結果卻被迫採用「降級」的「中華台北」名稱,滋味難受;值此川普時代到來之際,台灣人更應向國際社會訴說自己處境遭扭曲的真相。

眾所皆知,基於歷史與政治因素,台灣國家地位極其脆弱,易於遭中國尋釁挑戰。媒體記者愛傑爾.史諾(Edgar Snow)曾在1937年出版的著作《紅星罩中國》( Red Star Over China)一書中寫道,毛澤東早年曾支持台灣獨立;然而,國民黨吃敗仗逃到台灣,中共1949年建立政政權後,仍繼續與國民隔海纏鬥,並把台灣視為中國內戰歷史恩怨的延伸,緊緊咬住台灣是北京領土,不得背離中國人情感的論述。

打從中共1949年建國之後,連一天都沒有統治過台灣,卻大言不慚,主張台灣是中國領土;就算清帝國統治過台灣,也在1895年嘎然結束,隨後是馬關條約長達50年的日本統治。當二戰太平洋戰爭結束後,日本向同盟國投降,太平洋戰區最高指揮官麥克阿瑟(General MacArthur),指派蔣介石代替聯軍接收台灣。僅管蔣介石接受聯軍委任佔領台灣;台灣卻依舊是日本殖民地,此一狀態一直維繫到,1952年簽訂《舊金山合約》(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with Japan),日本向同盟國宣佈放棄台灣主權;不過,合約中並沒有提及台灣主權的歸屬。陳隆志教授在其「從國際法和政策看美-臺-中關係」一書中指出,1952年的「台灣地位未定論」狀態,如今透過60多年來演化,已蛻變成名符其實國家。

透過闡述與分析,不論基於史實或國際法,北京完全沒有理據,宣稱擁有台灣。中共一再堅持毫無根據的「固有領土」史觀,並透過威脅逼台灣人就範。然而,北京的恫嚇手段,完全與聯合國憲章,以及國際法的和平精神背道而馳。另一方面,中共一次又一次,表達不放棄武力解決台灣問題的立場,恰恰好說明,北京不配擔任安理會的永久成員國。

中共窮盡一切手段,阻撓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的真相,形同危害人類的公共利益,其惡形惡狀,應該充分揭露給國際社會知情。另外一項改變現狀重要手段,台灣透過正名之後,應依照聯合國憲章第4條(UN CHARTER ARTICLE 4),愛好和平國家,有能力、有意願承擔憲章職責的規定,申請加入聯合國。相信法律、正義,以及公共利益,是站在台灣這一方;透過一試再試,毫不氣餒的申請加入行動,台灣終有一天能夠獲勝,打動人類社會的良知;當然,我們知道,中國在安理會必將濫用否決權。

台灣正名、加入聯合國與公投自決

如果中共持續阻撓,台灣加入聯合國達成「正常化國家」願望;那麼,為了台灣人的不懈追尋目標,台灣應在聯合國、或其它國際組織的監督下舉辦「全民自決」公投(plebiscite);人民主張走自己道路的想法,其實並不激進。

聯合國憲章》正式承認自決是人類的基本人權。透過公投展現人民意願,長期以來在國際間,被視為「確定」領土狀態的重要法定程序。這類可資參考的國際案例不勝枚舉,例如位於東南亞的東帝汶民主共和國(Timor-Leste)、巴爾幹半島的科索沃共和國(Kosovo)、魁北克(Quebec)、南蘇丹(South Sudan),以及蘇格蘭(Scotland),到了最近還有英國脫離歐盟公投。甚至,早在2戰結束之前,國際間廣泛猜測,台灣島的地位主權,可望透過住民公投來決定自己未來的身份歸屬。

早在1972 年,陳隆志與當時擔任耶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的麥可‧萊斯曼(Michael Reisman)共同在耶魯法學雜誌上發表一篇長文,標題為「誰擁有臺灣:對國際地位的追尋」(Who Owns Taiwan: A Search for International Title)。當時這2位作者,就呼籲立刻在聯合國監督下舉辦公投,以確認島上1500萬居民 (40多年前當時的台灣總人口), 對於臺灣地位的想法。

確定臺灣地位的國際性公投,可由台灣及國際專家,共同組成一個委員會全權負責所有事務,包括形成議案、決定投票資格、傳播資訊,以及確保國際社會,能夠支持台灣人民的最終選擇。當然,這項決定台灣前途的公投,最好能夠得到美中2國的認同,以確保台灣問題方案,得到具有決定性與公信力的支持。當然,強權政治力可能居中作梗,特別是北京政權;然而,中國如千方百計拒絕接受台灣公投結果,也難以遂其所願。

台灣的尊嚴有賴於透過公投決定,不能一再顧慮中國因素,從而「閹割」自決國家未來的良機。21世紀是主張斡旋解決國際問題的時代,維護和平與安全更是作為安理會永久成員國,中共的職責與義務。未來台灣發起公投運動,縱使中國再怎麼蠻橫,在情勢所迫之下,北京也不得不接受台灣公投結果;一旦中共意圖非法訴諸武力,勢將遭到國際譴責。台灣立於不敗之地的關鍵點在於,台灣人民絕對有權,對於共同命運以及未來發展,透過公投手段來表達自己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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