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公法學者許慶雄教授曾在專文中提到:流亡政府(Government in exile)的定義是,「原本是某國的合法政府,因為被外國非法入侵,不能在本國執行統治權力,不得不流亡到其他國家,暫時的維持臨時性流亡政府組織」。流亡政府的要件必須是,喪失本國的全部領土,也被認為有能力回到自己的國家重新掌握政權。例如,很多人熟悉的廖文毅先生,他曾經宣布台灣獨立建國,並在日本成立台灣共和國流亡政府,但是由於當時的台灣人認知不足,無法凝聚成為建國的力量,因此並未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
為讓台灣人民能進一步了解流亡政府的學理概念,專文中也提到,如果要使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成為流亡政府,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台灣必須獨立建國,先成為國家,才能收留中華民國這個中國的流亡政府。2、台灣國政府要把中國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中國國民黨及成員,遷移到信義路小巷的樓房,掛上流亡政府招牌照顧他們。
中華民國無論是過去或是現在,早已長期有效的在台灣統治,自從民主化以後更是得到台灣人的全面支持得以繼續統治,是統治台灣的權力核心。甚至連本土派所推選的陳水扁、蔡英文都先後到中華民國總統府當總統,所以中華民國不僅不是流亡政府,而且和台灣的關係也是密不可分。
實際上,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是一中框架下的非法政府。因此學者在其研究中也表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趕走中國流亡政府」的主張和說法並不切實際,也不符學理。反而會引起一般人懷疑,沒有意願再進一步認知中華民國真正的法定位,支持選擇正確、有效的建國策略手段。其他類似的說法還有「非法軍事佔領」「殖民統治」等,也都會分散台灣人獨立建國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