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永春都更案 北市府審議修正通過 農曆年前可望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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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都更案 北市府審議修正通過 農曆年前可望復工

 2018-01-15 21:58
永春都更案延宕10多年,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15日決議修正後通過,可望在農曆年前動工。圖/李秉芳(資料照)
永春都更案延宕10多年,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15日決議修正後通過,可望在農曆年前動工。圖/李秉芳(資料照)

台北市永春社區都更案,台北市政府敗訴定讞,北市府今(15)日進行判決後首次審議,並針對法院判決爭點的選配原則進行討論,最後決議修正後通過,市府將儘速完成核定作業,最快預計在農曆年前復工。

北市永春都更案位於信義區松山路與忠孝東路五段交叉口,面積計3,945平方公尺,為完整街廓,本案在2000年6月26日公告劃定為更新地區後,分別於2005年及2008年核定變更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復於2015年1月29日 變更(第二次)事業計畫及變更權利變換計畫公告核定實施。

永春社區都更案延宕多年,其中3名不同意戶針對市府核定的變更案,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北市府敗訴,撤銷原處分,北市府提出上訴,但最高行政法院去年駁回北市府上訴,全案定讞。

北市都市更新處今天表示,永春都更案本次辦理變更(第二次)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變更權利變換計畫案,是依據最高行政法院2017年7月20日判決意旨,市府隨即組成專案小組協助實施者針對判決內容檢討修正,請實施者重行辦理選配作業後於去年10月5日完成修正計畫書向本府申請續行審議,自判決迄今6個月內完成法定程序,在今天提請都市更新審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

都更處指出,今天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過程中,針對法院判決爭點的選配原則、營建工程管理費、風險管理費及陳情人陳情選屋不公、評價基準日的選定等內容,請實施者說明並充分討論後,決議刪除營建工程管理費、要求風險管理費維持原審議通過內容(12%)。

有關選屋問題,都更處說,則是陳情人未在實施者依法令規定所訂定的選屋期間內辦理選屋作業,實施者依權變辦法規定,以公開抽籤方式分配之,至於評價基準日的選定,也亦依都市更新權變辦法規定辦理,另會議中,委員也針對同意戶與不同意戶的發言及聽證內容逐條討論,最後決議修正後通過。

都更處表示,永春都更案在極小少數不同意戶對個人利益的堅持,以及極大多數同意戶對都更推動的期盼,在經過半年內程序,今天都更審議會在委員的充分討論及支持下,該案將持續推動進行,市府再次強調,本案依法行政並將積極協助居民早日返回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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