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C台灣寬頻日前下架民視新聞台,受影響收視戶超過70萬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9)日裁處南桃園等5家有線電視公司各新台幣66萬元、民視20萬元,並表示兩方皆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以自身利益為優先。
NCC表示,南桃園等5家有線電視公司與民視未能於民視新聞台臨時授權期間終止前達成合意、完成授權,民視也沒提供臨時授權,導致3日臨時授權終止時,民視新聞台斷訊,分別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3條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3條第2項所稱有營運不當、損害訂戶或視聽眾權益。
NCC對TBC4日斷訊事件已先開罰6萬元,對民視則予以警告,要求立即改正;但兩方至今並未改正,因此裁處5家有線電視公司經營者各新台幣66萬元整,民視新台幣20萬元。
NCC表示,裁罰關鍵在於雙方都以自身利益為優先,而非考量閱聽眾權益。
NCC重申,除作成前述續予連續處分外,已嚴格要求南桃園等5家有線電視公司依定型化契約規定,並函報替代方案及補償措施分送NCC及地方主管機關備查,並副知行政院消保處,違反者將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3條裁罰。
民視澄清TBC對其指控
針對外界指出,民視新聞不願提供訊號,TBC無法播出、將頻道捆綁銷售,逼TBC購買、授權金賺飽飽,是想漲價才談不攏等說法,民視8日發表聲明,提出三項事實澄清TBC的指控。
TBC表示,「民視新聞不願意提供訊號,TBC無法播出。」民視澄清,事實是民視新聞至今仍持續提供訊號給TBC,民眾無法收看民視新聞完全是TBC單向斷訊!民眾無法收看的原因是由於TBC於5月4日凌晨0:00將民視訊號拔除,下架民視頻道;民視表示此舉不僅嚴重違反NCC原來規定下架必須先行跑馬公告之標準程序,更是故意藐視NCC在雙方協商期間一再強調的「不斷訊、不下架」最高原則。
TBC自今年1月1日迄今,均未支付民視仼何授權費用,且於長達四個月的協商過程一再表明未來也不會支付任何授權金;TBC此種主張悖乎常理,但民視尊重NCC的要求,並一再配合NCC長官指示,將TBC臨時授權期限由2月15日延至2月28日,再延至3月31日,再延至4月15日,再延至4月30日,再延至5月3日,總共延期六次。
民視說明,遺憾的是在4月26日NCC居然建議將TBC臨時授權一次延至今年年底;由於若接受此項建議將和其他系統商與民視今年度之交易產生重大差別待遇,造成有嚴重觸犯公平交易法之虞,民視不得已遂向NCC提出正式書面聲明,表明「為維護消費者收視權益,民視家族四頻道絕對不斷訊,所以請NCC長官直接授權TBC播送民視家族四頻道,民視會完全尊重其決定。」
民視表示其完全遵守NCC長官在協商會議期間「不斷訊」的最高指示,無法收看民視新聞完全是TBC單向斷訊,但NCC竟以民視「未持續提供臨時授權」作為TBC停止播送民視新聞的藉口,試圖為TBC「斷訊又下架」使其顏面掃地尋找替罪羔羊。
TBC稱「民視捆綁銷售,逼迫TBC購買」;但民視新聞澄清從未要求綑綁銷售頻道,民視新聞不僅願意單獨授權,且為單獨報價,價格和過去二十年授權給代理商的價格完全一樣,每月每戶2元,十分優惠。TBC污衊此舉係因其羞於承認自己向用戶收取大筆月費,卻不肯支付頻道授權費用,所以為混淆視聽刻意編造及散播之謠言。事實上,民視早已開出單獨只銷售民視新聞一台的價錢,附帶的民視台灣台及民視第一台兩個頻道係NCC核准的頻道,並未收授權金,且全國系統商除TBC外絕大部分均已上架
TBC表示「民視授權金賺飽飽,是想要漲價才談不攏。」民視則說明,今年授權金不僅未漲,還比往年更為優惠;過去二十年,民視新聞一直以每月每戶2元委託代理商銷售授權,今年則直接以此價格授權各獨立的系統商;然而TBC於今年一月重新議約時,不僅不肯支付授權金,還變本加厲要求民視新聞支付上架費用,等於TBC不但不必付錢給民視,還反過來要跟民視新聞收取上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