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幾個月前的某一天,女兒放學回到家時,很興奮地對我說:
「媽媽,我從實驗室借回來一本書。」
「那麼好?實驗室有書可讓你借回來看?」
「是教授書架上的書。我問了學長姊,他們說,我可以拿回來讀。」
「是生科或生化的專門書籍嗎?」
「不是,是一本傳記,作者是李昌鈺博士。我對鑑識科學也有興趣。」
這回,換我很興奮了,原來她借回來的是《化不可能為可能——李昌鈺的鑑識人生》。
「妳是不是快要期中考了?書先借我看吧。」我提醒女兒,做學生的總是要把份內的事做好。
「哎,每次都這樣,我借回來的書,都是妳先讀。」女兒無奈地抱怨著。
「沒有每次啦。有好幾次,妳借回來的書,妳讀完了以後,才推薦我讀的啊。」我說:「妳先準備考試,我可以很快看完。再加上考試一週,我猜爸爸也有興趣讀這本書。」
「什麼?爸爸也要看這本書?為什麼你覺得他會有興趣讀這本書?」
「因為,你還很小的時候,李昌鈺博士自美返台,爸爸曾去跟他見面請益,而且和他合照過。」
「真的嗎?」女兒半信半疑。
於是,我在電腦檔案裡,找啊,找啊,終於讓我找到陳年照片……
二、年輕的報社總編輯
國際知名的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Dr. C. Henry Lee,投身鑑識科學四十年,專業著作已達數十本,研究論文也有數百篇。李昌鈺的這本著作《化不可能為可能——李昌鈺的鑑識人生》,於2014年9月出版。書中提到:「我今年76歲,至今已經退休4次,但依然一天工作14個小時,每天的行程排得滿滿的,演講邀約更是排到好幾年之後。」
李昌鈺1965年赴美,迄今已逾五十年。我好奇的是,鎮日以鑑識科學研究為重心的李昌鈺博士,身處美國數十年,既忙於鑑識、忙於教學,也忙於提出研究論文與出版專書,有時又得出庭作證、應付媒體;甚至全球走透透,為世界各國的重大案件做鑑識,他究竟是如何保持他的中文書寫能力呢?
看了此書,我才知道,李昌鈺小時候就喜歡閱讀《三國演義》、《水滸傳》、《福爾摩斯》之類的小說。他就讀中央警官學校時,開始撰寫文章,並投稿到一些警界刊物。他說:「因豐厚稿費的激勵,我後來越寫越多,寫作幾乎成為我的興趣。後來我在美國經常發表學術文章,寫作能力就是從那時候培養出來的。」
我難以想像:李昌鈺博士名滿天下,長時間投身鑑識科學,而且演講邀約不斷,他真的能自己寫傳記?我不是質疑他的語文能力,而是他花了很多精神在鑑識科學的專業領域,怎麼還有時間寫作?原來,寫作就是他的興趣之一!
後來,李昌鈺結婚後,隨著華裔馬來西亞籍妻子宋妙娟回到沙勞越。宋妙娟曾在台灣就讀,而後在當地華人學校擔任教師;而原本在台灣擔任警察的李昌鈺,到了沙勞越完全改行,從地方報社記者當到總編輯,那年他才25歲。
三、為謀出路,赴美深造
李昌鈺博士自己在書中寫道,他是1957年考進中央警官學校的。該年中央警官學校經內政、教育兩部核准,正科教育增設四年制大學部。
然而李昌鈺說他自己1959年以第二名的成績,從中央警官學校畢業。「我們這一屆很特別,入學時,學校實際唸三年,號稱是四年級,相當於大專學位。為此,我們還必須接受許多測驗,可是最後學校並未授予我們大學學位,而是從下一屆才開始。」或許當時該校的學制尚未健全,但是李昌鈺博士筆下「四年制的大學,兩年就畢業」,也未免太不可思議了。
1965年,李昌鈺希望更進一步進修鑑識科學,與妻子決定攜手離開馬來西亞,前往美國深造。他有著強烈的興趣與企圖心,1975年他獲紐約市立大學生物化學博士學位。
李昌鈺博士一路辛苦奮鬥,在鑑識領域開始享有名氣之後,包括美國與世界其他國家都稱他是鑑識專家。他曾經破了好幾個重大案件,美國媒體封他「犯罪現場之王」(King of the Crime Scene)、「現代福爾摩斯」。他為數以千計疑難雜症的案件,仔細推敲,蒐集資料,有時甚至在法庭上以證據與證詞關鍵破案。李昌鈺不僅成為全球鑑識權威,也因此成了中央警官學校(後來改名警察大學)的「警校之光」。
說來諷刺,若不是當年(1960年代)台灣的警察升遷制度不彰,讓李昌鈺離開家鄉而到美國深造,或許還不一定能造就出李昌鈺博士這樣世界級的鑑識專家。
李昌鈺在書中不只一次提到當時警界的問題:「畢業之後很多人選擇轉業。主要原因是當時想在警界生存不容易,人事制度也不夠健全,升遷沒有保障;而且從署長到局長都是由軍人擔任,對於警校出身的我們來說更是不利。……當年有個特殊的現象,許多警察都是由軍人轉任,警校出身的人反而沒有位子。所以一開始我們只能擔任實習員,後來改叫『臨時編制巡官』。」
四、前途無望,出國留學
看到李昌鈺博士這段文字,我的腦中突然浮現一段似曾相識的文字。去年(2015年)11月,我因為擔任《李鎮源院士百歲冥誕暨一百行動聯盟攝影輯》一書的執行編輯,曾仔細閱讀2008年國史館出版的口述歷史叢書《100行動聯盟與言論自由》。書中,林山田教授接受訪談時,也提到了類似的經驗。他自警校畢業後,覺得沒有前途,因而決定出國留學。
台灣刑法學權威林山田教授,是警察大學校史裡極為與眾不同的「警校之光」。林山田與李昌鈺同年(1957年)進入警校就讀,但是期別不同(李昌鈺是正科24期,林山田是正科26期)、科系也不同。李昌鈺就讀的科系,不得而知;林山田則是就讀行政警察學系。
1961年林山田畢業、服役後,開始當警察(在左營擔任巡官,屬臨時編制人員)。他在臨編任職兩年後,「始知無望成為編制內人員,覺得沒有前途,第三年起在工作之餘學德文,準備出國。」1966年,林山田辭去警職,前往瑞士進修。1967年轉赴西德進修,研究犯罪學,1972年獲西德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1972年林山田從德國返台,以國科會客座副教授身份返回母校中央警官學校任教。林山田認為一個警察,尤其是警官,就是一個法律執行者,必須具備民主法治思想。然而1970年代的戒嚴台灣,國民黨的軍警體制下,這根本是不可能改善得了的制度。
五、林山田主張,廢除刑法100條
林山田教授2004年自台大法學院退休前,接受前國史館館長張炎憲教授的口述歷史訪談。當時林山田教授說道:「因為我一直鼓吹法治精神,又常持批判的態度,不為學校當局所容(甚至有傳聞稱我為「警界敗類」)……」1977年林山田收到警官學校「期滿不予續聘」的通知。(本文關於林山田教授的內容,參見國史館2008年出版的口述歷史叢書《100行動聯盟與言論自由》)
林山田隨後轉往輔大法律系任教,而後轉去政大法律系任教(1981年專任教授,1985年任研究所所長,1986年任系主任)。1990年轉往台大,專任台大法律系及研究所教授。
1987年7月15日台灣解除長達38年的戒嚴令,但是國民黨政府對台灣人民政治上的箝制(刑法100條)仍如影隨行。
——許曹德、蔡有全(主張台灣獨立)案,1987年10月12日首度出庭,隨即遭到收押。
——鄭南榕(台灣新憲法草案)案,1989年4月7日拒絕被捕,自焚身亡。
——黃華(新國家運動)案:1990年11月3日,黃華第四度遭國民黨逮捕入獄。
——獨台會案,1991年5月9日,「獨立台灣會」(簡稱獨台會)成員陳正然、廖偉程、王秀惠、林銀福分別遭到逮捕。
——「台建案、獨盟案」,1991年8月到1992年初,因案入獄者多達九人:張燦鍙、王康陸、李應元、郭倍宏、陳婉真、林永生、許龍俊、鄒武鑑、江蓋世。
國民黨政府雖於1987年7月15日解嚴了,但往後的四、五年內,仍陸陸續續以「刑法100條」的名義逮捕了17位主張台灣獨立的台灣人。一波波的逮捕行動,引起學界、法界、宗教界人士對國民黨政府強烈反感。林山田長期鑽研刑法、投身刑法教育、並出版諸多有關刑法專書,他甚至親自上戰場,與國民黨對決,要求「廢除刑法100條」。
六、刑法教授,街頭抗爭
1991年9月,林山田教授,與中研院院士暨前台大醫學院院長的李鎮源教授,及台大經濟學系陳師孟教授、台大歷史系張忠棟教授、台大社會系瞿海源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陳永興醫師、中興大學廖宜恩教授、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幹事楊啟壽牧師、作家鍾肇政、律師陳傳岳、公投促進會蔡同榮等多人,籌組「100行動聯盟」,推動「廢除刑法100條」,積極參與「反閱兵.廢惡法」行動,要求國民黨政府廢除刑法100條,釋放政治犯。
台灣刑法學權威林山田教授(1938-2007)。圖/邱萬興提供
為了這個目標,他們結合學生、民眾與少數反對黨的立委,一次又一次以「非暴力」方式抗爭。
林山田身為一個警察出身的刑法學教授,非常清楚:台灣的街頭運動抗爭時,統治者總是要求「保安警察」出面鎮壓抗爭者。原本只有「保一」、「保二」,隨著抗爭次數的頻繁,國民黨政府編列的預算,就不斷擴編,甚至編到「保七」。每次遇有抗爭,這些保安警察總是早在抗爭活動之前的數個小時,就必須全副武裝,隨時待命。遇到漫長炎熱的夏季,這些保警早在抗爭活動前就已汗流浹背了。他們面對手無寸鐵的抗爭者,往往失去了所有的耐心與包容。林山田認為,國民黨政府根本就是刻意製造警民對立,製造抗爭時雙方一觸即發的糾紛。
參與「100行動聯盟」的成員們全程投入,在1991年10月9日、10日展開「反閱兵.廢惡法」行動,之後,努力奔走了好幾個月,從在立院協商,到街頭抗爭,最後逼得國民黨政府不得不通過「刑法100條」修正案。(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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