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那一年的這一天】2010.6.29 馬政府與中國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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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這一天】2010.6.29 馬政府與中國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2017-06-29 08:00
馬政府為了推動ECFA與之後的服貿、貨貿協議簽定,曾製作大量平面、電視、廣告等文宣,希望能獲得社會輿論支持。(圖片來源:經濟部)
馬政府為了推動ECFA與之後的服貿、貨貿協議簽定,曾製作大量平面、電視、廣告等文宣,希望能獲得社會輿論支持。(圖片來源:經濟部)

有鑑於國際間積極簽定區域貿易協定來促進各國對外貿易發展,馬政府在2008年上台之後,對中國政策採取積極交流態度;加上台灣與中國貿易往來程度相當高,馬政府遂開始與中國洽簽雙邊貿易協定。從2009年提出規劃,到2010年6月29日便在第五次江陳會上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第一次協議。由於從提出到簽署時間相當快速,開始引爆台灣對ECFA的疑慮與激烈討論,甚至戰場延伸到後來的服貿、貨貿協議,最終引爆太陽花學運,翻轉台灣政局。

馬政府的異想:只要能簽ECFA,就能簽更多FTA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Cross-Straits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簡稱ECFA),是台灣馬英九政府與中國簽定的雙邊經濟協議,由馬政府於2009年提出,視為加強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短短一年內,隨即在第五次江陳(江丙坤與陳雲林)會談時,也就是2010年6月29日在重慶簽訂第一次協議;後續的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及爭端解決協議協商自此展開。

馬政府之所以積極與對岸簽署雙邊貿易協定,肇因於2000年以來,在國際貿易組織(WTO)架構下的多邊談判受挫,各國紛紛轉採簽訂區域貿易協定的策略來應對。但在這一波區域經濟整合(regional integration)趨勢中,作為全球第十七大貿易國的台灣,卻受到國際政治因素的影響而被排除在各種協商之外。當時馬政府認為,北京的政治態度是決定台灣是否能在東亞經濟整合過程中,佔有一席之地的主要因素。因此在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後,便強烈認定只要台灣與中國能簽署雙邊貿易協定,就可以參與其他的區域貿易協定。

因此當馬政府上台後,台灣對中國政策便出現重大轉折,馬政府採取改善兩岸關係以尋求更寬廣的國際空間策略,也因此,ECFA就是這樣思維下的產物。

但從2009年馬英九政府開始提出ECFA的規劃,短短不到一年,兩岸代表便在2010年6月29日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並於2011年元月生效,開始對 「早期收穫清單」(以下簡稱早收清單)上的產品實施關稅調降。

加快以經促統腳步,及時被太陽花翻轉

這樣高效率的協議立刻引爆國內爭議,從協議內容與後果,都出現激烈爭議,特別是對早收清單效果有激烈辯論。

ECFA初期採取合作架構方式。協議主文共分五章,分別為:總則、貿易與投資、經濟合作、早期收穫與其他。當時中國對台灣提出的貨品貿易早收清單共有267項產品;台灣對中國提出的清單則有539項產品。這也成為馬政府不斷宣稱中國大大「讓利」的論述點。

此外協議還規定雙方對早收產品的防衛措施,臨時原產地規則,以及服務貿易早收方案等5項附件。由於台灣方面來自反對陣營的強大壓力,特別在文本中加入了終止條,希望加快台灣通過協議的腳步。

當時馬政府宣稱ECFA簽定之後,台灣便可以與其他國家簽FTA,經濟上更可以很快超越南韓,並宣稱服貿協議是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貿易協定,為台商爭取到獨有的優惠待遇,有助台灣服務業的發展等等,還以「ㄟ擱發」等稱呼、邀請廠商拍攝廣告等等方式,希望說服反對聲浪。

然而ECFA實施後陸續評估成效並不如預期,加上服貿、貨貿協議開始遭受到嚴厲質疑,當國民黨企圖在立院闖關時,引爆學生團體攻佔立法院,展開為期長達一個多月的「太陽花學運」,最後更扭轉政局。而ECFA因後續的服貿、貨貿協議無法獲得台灣新政府的認同,最後也宣告走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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