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引進現代化精神醫學的過程十分短暫,在整個1990年代當中,由於尚未確立以人權為基礎的精神科醫學,因而大部分都籠罩在非人道的歷史當中。《民報》文化事業創辦人、精神科醫師陳永興指出,一直到1990年《精神衛生法》立法以前,台灣對待精神病患的方式不僅沒有人權,更有許多病患曾經是被監禁在私人收容所當中,當年這段歷史被揭露出來時,甚至無法得到官方的重視,電視媒體也完全「不能報導」。
關注精神病患人權的愛知縣立大學教育福祉學部教授橋本明與獨立影像工作者原義和今(24)日於他們的訪台行程中,安排了一場向《精神衛生法》催生者陳永興的短暫拜會。橋本明指出,他注意到自從1936年日本的《精神病者監護法》落實到當年各個殖民地之後,就像日本本國的歷史一樣,曾經有過相當數量的精神病患,可能在當年是遭到監禁於私宅之中的處境,他希望能夠更加瞭解這段歷史在台灣是如何發生的。
病患遭到非人道對待 電視台卻因戒嚴而「報不出來」
為了回應橋本明的關懷,陳永興先是回顧了台灣自從日治時期以來的精神醫學史,隨後也拿出了他所著述的《飛入杜鵑窩》,他指出,當年全台灣公、私立精神醫護院所就是80家;一邊翻著書中的資料與照片,陳永興直指,尤其在大部分私立精神科的院所,幾乎都是1個醫生要照顧3、400個病人,等於把病人關在倉庫裡,更慘的是被關在鐵籠裡面,很多環境很不好的收容所,他當年寫下這本調查,也是為了呼籲社會關心精神病人的處境。
陳永興表示,這本書在1981年出版,實際上這是他在1980年踏遍全台灣之後,所做出的實際調查內容,不僅踏訪醫院、療養院等,最好的還是像國立大學附屬機構,而最差的就像私人收容所;當年台灣全島調查下來,在80個處所、總共6200多個病床中,醫生竟只有160幾個,依照現在標準來看,符合現代醫療水準的處所恐怕僅約4分之1。
一邊翻著當時拍下的照片,描述這些病人遭到集中監禁、被社會棄置的問題,陳永興說,這是社會的黑暗面,在1980年代做這個事情,是戒嚴時期很大的禁忌。一面向2位日方研究者描述台灣歷史上所發生的二二八事件與戒嚴,陳永興又指出,當年做出這個調查,上面的單位都不敢對外發表,只敢寫報告給行政院;而他身為社運人士當然是到處將這些病人的處境講出來,但是當許多電視記者看著這些資料哭出來的時候,卻也告訴他,這些東西採訪回去都「報不出來」,因為那是嚴格控管媒體的戒嚴時期。
關注精神病患人權的愛知縣立大學教授橋本明(右二)與獨立影像工作者原義和(右一)訪談陳永興(左一)。圖/程士華
統治者的「隔離」手段 毫不重視病患人權
陳永興表示,在那個沒有全民健康保險的年代,或許病人在公立醫院、教學醫院可以得到好的照顧,然而在私人醫院當中,病人如果家裡經濟不好,就是無法得到好的照顧,最後被送到私人收容所,等於是家屬也認為無法照顧,只能放棄他們。
在整段訪談中,原義和不斷追問,在台灣是否也曾經發生過精神病患遭到私宅監禁的狀況,陳永興也證實這是存在的。陳永興表示,在私人的收容所當中,不僅病床數的規模遠遠小於公立院所,甚至有些收病人的地方,並沒有真的受過訓練、持有專業執照的精神科醫生,那是在當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原本日方的專業醫師許多人都撤走,而留下來的院所,其實有許多是借用戰時軍醫的執照,再透過原本持照醫師的助理來營運。
在瞭解台灣曾經發生過戒嚴的歷史後,原義和提出疑問,國民黨政權管理下的精神病患處境,與日本政府管理下的病患處境有何不同?陳永興認為,制度上差不多是延續日本時期的管理,但是人權的問題在1990年《精神衛生法》問世前,那數十年間卻是毫不被重視。原義和追問,難道當時的政府都沒有「拘禁罪」之類的作為,去處理精神病患遭到的非人道對待嗎?陳永興表示,他認為當時的社會並沒有正視這些問題。
陳永興表示,台灣一直到1990年,才有《精神衛生法》問世,在此之前,不論是《精神病者監護法》、《精神病院法》,這些法律雖然存在,但從來不是為了人權,而是為了社會安全,裡面規定要有醫院來收容精神病患、將病患從社會隔離,這些都是站在統治者的立場,去管理病人,讓病人不要在社會上「出事」。
原義和認為,台灣當年之所以會有「監禁」病人的做法,恐怕是延續當年日本政府的做法?陳永興表示,他認為不能歸責於家屬,主要是社會上好的精神科醫院、醫師太少,國家沒有重視、沒有編預算改善病患的待遇,家屬真的沒有辦法,只好用這種形式放棄病人。
此次訪談於《民報》辦公室進行,除了橋本明、原義和以及陳永興之外,退休台大歷史系教授鄭欽仁、退休台大醫學院神經科教授陳榮基、退休台大護理系教授周照芳等人也受邀,協助回顧過去台灣精神醫療的黑暗歷史。圖/程士華
「隔離」制度現代遺緒 長時間住院仍是隱憂
陳永興表示,他在當年進行調查並發表《飛入杜鵑窩》一書,不只是呼應關懷精神病患議題的美國電影《飛越杜鵑窩》,更是希望呼籲更多醫學生能在執業後投入精神科,更要讓政府看見,有那麼多精神病人沒有得到照顧,政府應該提供獎學金給醫學生,增加醫學生投入精神疾病領域的意願。
橋本明詢問,台灣的《精神衛生法》於1990年立法以來,是否有參考他國的範例?陳永興表示,該法曾經參考了美國與日本的制度,不過最後選擇的是與日本更為相近的制度。陳永興指出,美國的相關制度是十分注重人權的,若病患本人沒有住院的意願,政府必須去法院申請許可,才能把病患強制就醫;而台灣現下的制度與日本較為接近,同時考量病人與社會的需要,判斷強制就醫的標準,是透過2位以上不同精神科醫師的判斷,而不需要到經過法院。
陳永興強調,除了《精神衛生法》之外,台灣落實全民健保,並且能夠cover精神疾病的治療,從那之後才讓病人比較不用擔心醫療費用;而《精神衛生法》的重點則是在於,如果一個病人有所好轉了,政府不應該再繼續將他關在醫院當中。
陳永興表示,1990年至今20多年來,台灣對精神病患的待遇已經進步很多,幾乎大部分的病人,都可以得到好的照顧,精神科醫師也從《飛入杜鵑窩》出版當年所知的160餘人,增加到現在有2000人以上,同時醫院評鑑的引入,也讓精神醫療院所的的品質得到管理。
陳永興最後也提出隱憂,他認為現下台灣跟日本都面臨著相似的困擾,就是精神病人的住院時間都很長,如果是急性病人大約住院1個月左右,慢性病人恐怕會住院1年到3年以上,家屬將患者帶回家的意願也有限,這其實讓造成社會福利制度上很大的負擔。
陳永興表示,他過去參訪日本時有一個印象深刻的點,就是他看見日本人成立了精神病患家屬聯合會,這是他在台灣所沒有看見的,台灣的精神病患的家屬其實很多並沒有勇氣站出來,但是日本的家屬聯盟卻展現了很強的能量,這其實很值得台灣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