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動台灣地熱發電產業,三年來,我以廠商代表身分,與相關部門的政府官員有不少接觸。整體而言,台灣的公務員非常保守,主要特徵是「推卸責任、無所作為」。新政府將創新高掛嘴邊,但看這些舊官僚體系推託卸責的作風,要帶動台灣社會創新、經濟好轉,真的是很難。
這一年來有件事情讓我大開眼界,是第二期能源國家型計畫 (NEP2) 地熱主軸計畫,花費兩億元的挖井作業結果。2014年12月26日經濟部地質調查研究所,公告宜蘭三星鄉為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我在2015年初的地熱主軸計畫的成果發表會上發言指出,既然紅柴林所在地三星鄉已經被公告成地質敏感區,EGS 地熱井應該要移到別的適當地點。
在2014年5月6日地熱主軸計畫啟動會議上,主持人楊燦堯教授就表示「挖地熱井應該要注意環評問題,以免最後因環評不通過而功虧一簣」。然而,目前,「台灣北部地熱挖井計畫」的主持人王乾盈教授、及共同主持人宋聖榮教授堅持沒有問題。他們預測紅柴林軍營旁的 NEP2 一號井,溫度會高達160℃,但是在挖井過程中,溫度一直不如預期。我一再呼籲後,當時的 NEP2 執行長李世光教授在2016年1月,主持一場「NEP2 地熱井退場機制協調會」溝通會議,會議決議鑽井深度達2000公尺時,若還未達100℃,應停止鑽井。後來,紅柴林一號井鑽井深度達2260公尺,井底溫度只有68℃、沒有湧水,故停止鑽井。二號井原本想挖在一號井旁,後來移到紅柴林養鴨場。
我認為,既然2015年 NEP2 計畫的探勘區域是利澤龍德工業區,且在成果發表會上得知,該地的平均地溫梯度是每100公尺6.5℃,又已經在紅柴林挖掘的四口地熱井,平均地溫梯度每100公尺為4.5℃,接下來的鑽井地點該移到利澤龍德工業區。3月4日,陳文山教授和宋聖榮教授會談後也同意此結論,但自然司陳于高司長不同意,故於3月24日召開協調會議。會中,王乾盈教授報告紅柴林探勘結果,我表示紅柴林在地質敏感區不適宜挖掘 EGS 地熱井,且該地探勘的地溫梯度較低。會議中,原先說會發言的陳文山教授並未開口,會後,我詢問陳教授為何未發言,陳教授表示王教授的資料比較多、龍德地區資料比較少,故陳于高司長決定 NEP2 計畫二號井依然在紅柴林地區鑽井。
然而,NEP2 計畫相關人員並未遵照「公務員依法行政」的守則。NEP2 挖井既沒有做環評、也沒有依照規定申請免環評的試驗性計畫。
前立委參選人放空咖啡掌櫃孫博萮指出,該案未申請與取得主管機關試驗性核可之工程計畫,並正式函文行政院環保署舉報。主旨如下:科技部之能源國家型計畫 NEP2 地熱主軸計畫,預備近日於宜蘭三星紅柴林養鴨場鑽探地熱井(地熱2號井),然本案經向能源局查證,竟為未申請與取得主管機關試驗性計畫核可之工程計畫,建請相關主管機關盡速查證並依法裁處。
未經環評問題,我在2015年就已經提出質疑,至今已經一年半,但是 NEP2 地熱主軸計畫的相關人員表示在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建 EGS 地熱電廠,不見得無法通過環評審查,之後就充耳不聞、完全不理會。
目前,能源局已證實 NEP2 計畫並未依照環評法規定申請免做環評。連這樣簡單的申請,NEP2 相關人員都不願照程序進行。現在被指出有違反環評法的事實,科技部自然司人員還強辯這只是學術探勘工作、不是要建地熱電廠,故不需要申請試驗性計畫。
但,經查 NEP2 地熱主軸申請經費報告,於2013年12月30日立法院公報紀錄:「近期:在2018年前,興建1MW深層地熱電廠。中期:在2019至2023年,擴大成10MW深層地熱電廠」。又,在2014年5月6日的啟動會議上,楊燦堯教授也說明,要在2016年底前興建1MW地熱電廠。於新執行長楊敬堂教授到任時,地熱主軸辦公室表示,依照滾動式管理辦法,將目標下修為發電容量達0.5MW之地熱電廠。故 NEP2 地熱主軸計畫的目標是興建地熱電廠,挖井地點由台灣北部地熱挖井計畫決定。既然有這個最終目標,NEP2 計畫一開始就應該決定要做環評、或者申請免環評,但是計畫人員均未規劃。
自然司表示這不是自然司的責任,那麼是誰的責任呢?依照自然司司長的說詞,這是規劃者的責任。也就是說計畫主持人經濟部沈榮津次長,以及原執行長、現任的經濟部部長李世光教授,還有新任執行長台大楊鏡堂教授、原共同主持人員科技部部長徐爵民部長、以及現任的科技部部長楊弘敦部長的責任了。
司長因自己或手下疏失,並未依照相關規定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能源局申請地熱發電試驗性計畫,如今卻將責任推給計畫主持人、部長級的長官們。那麼,是不是應該請監察院好好追究這些失職官員的責任呢?包括科技部自然司司長、能源國家型計畫主持人、前任及現任的執行長、共同主持人、前任及現任的科技部部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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