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接續在尼莎颱風後威脅高雄、屏東,根據中央氣象局晚間發布之24小時雨量預測,已達超大豪雨停班停課標準,高市府與屏東縣府基於保障兩縣市民上班、上課路程安全及部份鄉鎮災後復原,恢復環境及生活秩序等各種考量,高屏兩縣市明(31)日全天停班停課。
本次受尼莎與海棠颱風淹水造成災情影響嚴重的屏東縣,縣府提醒民眾(現住戶)先就災址處住屋(以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廁、浴室為限)淹水深度逾50公分以上之水漬(受災情形)拍照存證,以做為申請住戶淹水救助佐證,縣府並呼籲住在低窪易淹水地區的民眾,配合公所應變中心指示離災避難。
高市府新聞局今30日(日)晚間10時20分表示,在晚間,海棠颱風路線由原本的偏東方向,轉而變為往西北,直接侵襲南台灣,其挾帶大量降雨,更嚴重威脅高屏,造成強降雨。市府指出,根據中央氣象局在晚間19時發布之24小時雨量預測,高雄市降雨量達超大豪雨,已高於停班課之雨量標準。高雄與屏東,也是全國唯二超大豪雨區。
市府也指出,雖然中央氣象局也預測海棠颱風會在31日降為熱帶低氣壓,然而僅是風速降低,其降雨量仍然驚人,足以對市民安全造成風險,故經過與協力氣象團隊審慎討論後,決定31日全市全天停班停課。
海棠颱風在屏東登陸,高雄市災害應變中心今30日(日)召開第二次工作會議,明上午8時將召開海第三次工作會議,由陳菊市長主持。
市長陳菊今在第二次工作會議呼籲,沿海、低窪和迎風面地區應慎防淹水,而山區雨勢可能會持續累積,基於安全考量,請撤離的民眾務必等到颱風警報解除,再行返回山上的家園,確保安全。
海棠接續在尼莎颱風後威脅高雄,目前已有六龜、甲仙、那瑪夏、茂林、桃源納入土石流黃色警戒區,撤離了約5000人,高市府呼籲收容處所的市民朋友,務必以安全為考量,安全無虞後再行返家清理家務,此外,仍需請社會局、民政局及原民會持續協助區公所,維持充足物資,並滿足市民民生需求。
另水利局持續監控各地淹水狀況,隨時機動調度砂包及移動式抽水機支援救災,確保各地區各水門、抽水站、截流站及抽水機組運作正常,全力防範豪雨災情。尼莎與海棠颱風降雨多集中於山區,應留意豪雨所造成之落石、崩塌等坡地災害與道路中斷,相關單位隨時掌握山區道路通阻訊息,儘速修復以保持道路通暢。
※「尼莎颱風」住戶淹水救助申請自即日起至106年08月29日截止(資料來源:屏東縣府)
尼莎颱風造成本縣部分鄉鎮淹水嚴重,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若民眾住家有受災事實者,可依程序向鄉鎮市公所申請住戶淹水救助或安遷救助,本次淹水救助申請期限至106年08月29日截止。
本縣住戶災害救助種類、審查標準、金額如下:
救助種類 審查標準 救助金額
住戶淹水救助
◆ 受災事實:住家淹水深度自屋內樓地板起算達50公分以上。
◆ 居住事實:淹水住屋為主要居住所且於淹水住屋有居住事實為現(常)住戶。
◆ 「住屋」:以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廁、浴室為限;畜舍、倉庫、工寮、騎樓、走道、非與住屋連棟之廚廁、大樓集合住宅之車庫及地下室非屬救助範圍。 ◆ 住戶淹水深度達50公分以上者,補助5,000元。
◆ 住戶淹水深度達100公分以上者,補助1萬元。
安遷救助
◆ 受災事實:住屋因災毀損達以下不堪居住程度者:
1、 住屋屋頂連同椽木塌毀面積超過1/3;或鋼筋混凝土造成住屋屋頂之樓板、橫樑因災龜裂毀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者。
2、 住屋牆壁斷裂、傾斜或共同牆壁倒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者。
3、 住屋遭砂石掩埋或積砂泥,其面積達原建築物總面積1/2或淹沒最深處達簷高1/2或100公分以上者。
◆ 居住事實:因災毀損之住屋為主要居住所且於受災住屋有居住事實為現(常)住戶。
◆ 設籍事實:災害發生時已在現址辦妥戶籍登記。
◆ 「住屋」:以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廁、浴室為限;畜舍、倉庫、工寮、騎樓、走道、非與住屋連棟之廚廁、大樓集合住宅之車庫及地下室非屬救助範圍。 住屋損毀達不勘居住程度,戶內實際居住人口每人發給2萬元,以五口為限。未居住於受災損毀住屋者,不予發給。
申請災害救助金需檢附下列資料:(一)受災事實佐證照片至少2張至4張,如:住屋淹水高度達50公分或100公分以上照片(屋內地板量測明顯看出淹水高度達50以上,若以竹竿標示需有刻度)、住屋毀損照片;所附照片應有標示門牌號碼之照片1張(二)天然災害勘查表—由公所協助填寫;(三)戶籍資料;及(四)其他佐證附件,送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
有關淹水救助金相關疑問,請電洽屏東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科,諮詢電話:08-7320415轉5331或逕洽各鄉鎮市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