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通過《國民體育法》,盼能立即啟動體育改革,不過最近單項體育協會的改選卻爭議不斷,更傳出人頭會員灌票、行政官員介入等,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吳思瑤、黃國書、蘇巧慧等表示現在的亂象已和立法初衷背道而馳,要求體育署一月底前公布施行細則,避免協會們再利用法律空窗期進行選舉,不過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卻表示沒辦法一下子生出來,聽得在場立委們紛紛不滿表示,如果體育署繼續消極放任協會,體育署長林德福就下台負責,民間團體體改聯會也表示將成立「抓鬼大隊」將緊盯協會和體育署。
張廖萬堅表示,《國體法》施行細則和其他子法還未公佈,很多想參與體育改革、協會選舉的民眾,都紛紛指出協會用各種方式在阻撓和杯葛,他也拿出例子指出,有名網友在網路上表示,因為體育協會要求全台各地會員要到台北核對本人身份才予以承認,特別花了2000多的高鐵車票北上,比會費還貴,「這根本在擾民吧」
吳思瑤則舉例,體育署主張體育團體理監事選舉應採「無記名限制連記法」,才能讓少數人也能監督,落實公民開放,但像是棒球協會的選舉辦法,卻是採用「全額連記法」,依然會繼續壟斷、贏者全拿,簡直就是故意和體改唱反調,吳思瑤也說,體育署的態度和作為都很消極,立委們真的是「恨鐵不成鋼」,國體法修法後,半年內要完成41項的子法修法,這是法定最低標準,然而至今施行細則只完成預告,然後這些一大堆的協會選舉的亂象都因為無法可以依循不斷發生。
立委蘇巧慧也補充,目前修法進度是41項「國體法」子法中,還在研擬的有20個,其中9個子法僅修正3條條文,這9個卻至今仍未公告,且施行細則預告日期截止已逾1個月,這一個多月看不到體育署有何具體作為。
王文水則回應,體育署目前針對有問題的協會都已經有進行溝通說明,檢調也已經在調查幾個單項協會人頭報名的狀況,棒協目前的問題就在於因為沒有法可依循,是依照以前遵循的《人民團體法》來訂定選舉規定,另外施行細則因為還需要辦理公聽會等行政程序,沒辦法那麼快就一下子生出來等等;不過這樣的回答,讓現場立委們十分不滿,紛紛出聲打斷體育署的發言。
許智傑說,許多協會花招百出,體育署的「施行細則」卻拖拖拉拉,遇到問題的態度又模稜兩可,他當場要求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一月底前一定要公布施行細則,否則體育署長應該辭職負責,不然等到協會選舉都已經結束了,難道要大家承認這些作弊的選舉,「一月底是我們立委們最後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