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連假蘇花公路再次路斷,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環保團體今(1)日表示,崩塌地位於112K處,是近年來常發生崩塌的地方,但連日來花蓮縣長傅崐萁與中央陷入口水仗,一方忙著要路,一方定調為「不能和天打仗」的不可抗力天災,環團發現,自111.3K處開始一直到113.5K處,公路上下兩側都被大理石礦權所包圍,其中112.1K及112.6K至112.8K處,都位在曾經開採且未經妥善整復的舊礦場正下方,到底是天災還是人禍?政府有義務查清楚。
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協會、台灣綠黨等今天召開「天災還是人禍?蘇花路斷就在礦區」記者會,要求清查蘇花公路致災原因,盤點並公布蘇花公路沿線新舊礦權,立法院第三會期臨時會將礦業法排入議程,即刻啟動礦業政策環評,將鄰近公路、聚落與環境敏感區礦場之後續處理方針納入重點評估項目。
地球公民基金會蔡中岳表示,雖然要直接指認崩塌與採礦的關係相當困難,過往崩塌的調查往往都以天災作結,而複合式的坍塌原因,無法控制地質、地震、雨量、風向,但若礦區有可能是致災的原因之一,應努力控制,要求在蘇花公路仍要維持通行的情況下,要調查清楚致災原因,複合式的各種可能都應討論,把過往的礦區因素考量進去,清點蘇花沿線礦場已開採、未開採的狀態,為未來的安全做準備。
綠黨共同召集人吳紹文指出,位在蘇花公路九宮里段一帶的4個大理石礦區,不但緊鄰公路、位置與第2717號保安林重疊,卻未曾進行過環境影響評估與土地開發許可的審查、水土保持計畫也看不出有被切實執行;礦業開發期間與結束後,更從不見經濟部礦務局擔負起應有的管理責任。
吳紹文舉例,蘇花公路沿線在宜蘭境內,至少還有另外7個礦權,而潤泰、信大、台泥、大發至今仍在保安林內開採水泥用大理石,和其他環境敏感區重疊、或曾被學者明確指認為土石崩塌原因(例如大松礦場)。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律師表示,採礦權的設定或展限,礦業申請人或原礦業權者都須檢附「開採構想及圖說」,當中必須敘明水土保持、環境維護、礦場安全措施與礦害預防等,而這些緊鄰蘇花公路的礦場,縱使未必在實際開採範圍內,也應當在其水土保持、環境維護與礦害預防的考量內,經濟部如何審定業者所提出的「開採構想」,礦業申請地的開採構想對地區居民生命安全及主要交通是否有傷害或破壞之虞?經濟部應該給國人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