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香港佔中 黃之鋒、羅冠聰獲保釋:不影響爭民主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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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佔中 黃之鋒、羅冠聰獲保釋:不影響爭民主決心

 2017-10-24 16:31
香港佔中黃之鋒(圖)、羅冠聰在獄中2個月後,今(24)日獲准保釋,將於11月7日審理上訴許可。圖/張家銘(資料照)
香港佔中黃之鋒(圖)、羅冠聰在獄中2個月後,今(24)日獲准保釋,將於11月7日審理上訴許可。圖/張家銘(資料照)

香港佔中3位青年運動領袖黃之鋒、羅冠聰與周永康,在今年8月被法院依非法集結等罪,判入獄6至8個月,黃之鋒與羅冠聰在入獄2個多月後,今(24)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准,將於11月7日開庭審理上訴許可。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2014年9月,時任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因「重奪公民廣場案」,去年分別被裁定非法集結、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但律政司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今年8月改判3人入獄6至8個月,3人已向終審法阮提出上訴許可。

終審法院准許黃之鋒與羅冠聰各以5萬港元保釋(約新台幣19萬元),以及黃父、羅母5萬港元的人事擔保費,要住在登記的地址住所,須交出旅遊證件,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並要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須準時出席聆訊,而周永康雖已提出上訴,但因準備繼續升學有其他考量,沒有申請保釋。

黃之鋒、羅冠聰在辦理保釋程序後先後離開法院,並向法院外民眾揮手,有支持者高呼「黃之鋒、羅冠聰,撐住啊!」,2人聽到後均面帶微笑,且精神飽滿。

羅冠聰離開法院時表示,他會繼續和戰友並肩作戰,這次的經歷不會影響他爭取民主的決心,因今年中秋在獄中渡過,現在最想的事是和家人補吃中秋節團圓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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